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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2月大事记

2015/3/7 16:04:00    作者:  吴江档案局 来源:     【字 号:  】   点击量:8458

2日

  中共吴江县委决定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戴上“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走资派”、“叛党分子”等各种帽子的县各级负责同志68人恢复名誉,并统一销毁有关材料。1112日,为原工商业者属于“三小”(即小商业、小手工业、小业主)的720人恢复劳动者身份。是年,全县错划为“右派分子”的108人全部改正。

17—27

  中共吴江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讨论制定全县1979年农副工业生产发展计划和措施。

26日

  根据中共中央精神,全县不再动员城镇中学毕业生上山下乡(吴江上山下乡运动起始于1960年代初,至1970年代中期达到高峰),并逐步安排下乡知青回城安置就业。至1982年,安置工作基本结束。

2月28日—31

  全县农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召开。县革委会命名姚法明、胡小四、谈龙泉为全县农业劳动模范;给予养蚕老模范沈宜宝奖励,给粮食、油料、副业、工业、社员分配五超历史水平的13个公社,实现稻麦亩产吨粮的6个大队,稻麦亩产超“三纲”的10个生产队发锦旗;给1475个生产集体、先进个人颁奖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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