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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九睦

2023/1/4 3:39:15    作者:  来源:     【字 号:  】   点击量:465

陈九睦  康熙四十四年(1705)十二月任。字和庵,奉天(今辽宁)镶黄旗人。例监生。二十六年任江宁知县。

在吴江,他听讼断案时,认真阅读状子,仔细盘问,往往很快能使案情大白。富豪犯命案,也以问案为主,不动刑不抄家。从顺治年间(1644-1661)起,吴江漕粮已是官收官兑,因为执行不力逐渐又改为民收民兑。他采纳邑绅潘耒的意见,征得上面同意重新改为官收官兑,百姓称颂。只是他催得过分急,未免有不少议论。康熙四十五年(1706).他将县衙内耘松亭往东移,旧址建清远堂。四十六年,给未婚夫死后守节46年的吴氏送匾额“完贞无匹”。四十八年,调任密云知县。康熙《吴江县志续编》卷4,乾隆《吴江县志》卷8、19、58,乾隆《盛湖志》卷10,光绪《顺天府志》卷82,《江苏省通志稿·职官志》卷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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