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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村变迁》第七章 农业合作化,同耕一块田

2013/5/22 13:42:06    作者:  朱云云 姚富坤 来源:     【字 号:  】   点击量:5760

第七章  农业合作化,同耕一块田

在开弦弓村村民间出现自发的土地买卖、租佃、雇工等现象,一方面反映了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又反映了法制和社会保障制度急需建立和完善。当时应该也完全可能充分利用土地改革后农村出现的大好形势,因势利导,在搞好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发展副业和工业,扩大经营门路,促进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

但是,当时的主流思想却把这些农村出现的正常现象,一概例入新的阶级分化,属于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并认为:小农经济必然产生资本主义,使贫下中农重走回头路、吃二遍苦。为了避免土地改革后,农村新的阶级分化,必须引导农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农业合作化。这些观点和理论,仅是一种主观的假设和推想,或者说这是一条没有经过实践检验的道路。但是在刚刚完成土地改革的五十年代初期,农业合作化很快成为了中国农村的现实。

一、互助合作,半推半就矛盾多

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提出了开展互助合作的问题。1953年2月,正式通过并公布《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指出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既要反对消极态度,又要反对急躁态度,使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工作在全国农村全面展开。

虽然在中央的决议中,规定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应“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发展农民互助合作的积极性。”但是,毛泽东主席在1953年10月15日谈话中,明确提出:“个体农民增产有限,必须发展互助合作。对于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1]这一讲话,把发展农民互助合作应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改成了“必须”,具有很大的行政强制性。

而且,讲话中第一次出现了对于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的政治用语,拉开了在建国后的和平时期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序幕,为农业合作化运动增添了浓厚的政治色彩。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下,农业合作化很快成为一场全国性的自上而下的势不可挡的政治运动。

1952年春,中共吴江县委举办党员训练班,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和华东局《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指示》。县、区、乡三级抓“互助”试点,全县季节性临时互助组迅速发展,并逐步过度到常年固定的互助组。至1952年7月,“全县共有互助组10750个,参加农户45717户,占总农户数的40.61%。其中,常年固定互助组3111个,占总组数的28.94%,参加农户15592户,平均每组5户左右。”[2]

1957年9月,中央民族学院和中国科学院组织的调查组,留在吴江的原始资料《江苏省吴江县开弦弓村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情况》[3](以下简称:“九月调查”)中,记录了当年开弦弓村第二大队开展互助合作的情况。摘要介绍如下:

1952年春季,开弦弓村第二生产大队就组织了5个互助组,47户。1953年发展为8个互助组,入组农户约占总农户的80%左右。这个村的其他各队当时互助组较少,估计1953年开弦弓南北两村参加互助组的农户约占40%。下面是该村两个互助组的情况:

开弦弓南村徐德昌互助组

 

组员姓名

成份

人口

劳力

土地

(亩)

农船

(只)

水车

(部)

周阿环

4

1

 

9.8

1

 

徐杏生

2

2

 

7.8

 

 

周瑞廷

5

1

2

13.8

0.5

0.5

徐杏官

2

1

 

7.5

 

1

徐海江

4

1

 

9.4

1

0.5

徐进高

4

1

1

9.9

1

1

周全奎

3

1

 

11.4

1

1

李云高

4

1

 

7.2

0.5

 

周士芬

3

1

 

8

0.5

1

徐德昌

4

 

9.4

0.5

1

 

开弦弓南村蒋绍南互助组

 

组员姓名

成份

人口

劳力

土地

(亩)

农船

(只)

水车

(部)

方永法

2

1

 

3.878

 

 

徐福春

5

1

 

7.394

 

 

徐进兴

6

1

1

10.198

1

1

徐伯兴

4

1

 

7.733

 

 

蒋绍南

4

1

 

10.800

1

1

蒋庆寿

5

1

 

8.977

 

 

蒋珍寿

5

1

1

12.389

1

1

蒋益寿

6

1

1

11.977

 

0.5

蒋松寿

4

1

 

8.763

 

1

倪桂才

5

2

1

13.346

1

1

蒋岳寿

2

1

 

8.828

1

0.5

王全法

3

1

 

9.164

 

 

 

1952年以后开弦弓村互助组的特点:

第一,户数多,过去一般2至3户在一起进行互助,现在一个互助组大都在7至8户以上,南村蒋绍南互助组已超过10户。

第二,组织互助组的方法有了改进。过去互助是以工换工,现在实行了评工记分。先是按农活的内容每天晚上评算,以后逐渐注意到农活的数量和质量,并开始实行工票制和记工分簿的办法。工票制度是:做活人先领工票,在互助活动中,谁给自己做工,就付给谁工票。另有些组采用记工簿,一本记各户出工数,一本记各户应负担工数,几天算一次。工资标准有的组按外工工资计算,有的组则略低于外工工资。

“九月调查”认为互助组有以下优越性:

第一,解决了某些农户生产工具不足的困难。土地改革后,尚有部分农民特别是贫农缺乏农船、水车等生产工具。如南村徐德昌互助组共10户,其中7户贫农就有2户缺农船,2户缺水车。互助合作后,统一使用农具,使问题得到解决。

第二,解决了部分中农劳动力不足的困难。总的来说,该村劳动力不是过少而是过多,但分布不平衡,贫农地少劳动力多,中农地多劳动力少。如中农周全奎,一个整劳动力要负担11.4亩田。开展互助合作,劳动力不足的困难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第三,解决了某些农户肥料不足的困难。如贫农方永法,过去因无船不能罱河泥,参加互助组后,施肥量增加了很多。

第四,互助组的粮食产量比单干时有明显提高。如贫农方永法,单干时水稻产量每亩只有2至3百斤,入组以后,每亩增加了100多斤。

“九月调查”认为:互助组建立起来后,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在开弦弓村农民中流行着“春组织、夏垮台、要组织明年重来”的说法。主要是集体劳动和分散经营的矛盾,造成许多农户闹退组。这一矛盾的主要表现有:

第一,在忙季农活的安排上。农忙季节时间性很要紧,大家都想先耕先种,难以满足大家的要求,只能原则上规定,大水先种低田,天旱先种高田。这样有些迟种户对互助组就有意见。1954年大水,很多组员只顾自己抢收小麦和插秧,结果使互助组垮了台。

第二,在闲季农活的安排上。互助组里有这么一种现象,忙季争别人给自己做工,闲季抢别人活干。因闲季农活较少,各户一般都能自给,如互助多了就会影响自己的收入,而不互助又不象互助组了,有多余和勉强之感。

第三在收入和支出上。由于忙季和闲季都要互助,使得原来不雇工的农户,也要额外支付工资,因此很有意见。如贫农林福官,一个劳动力七亩田,原来不雇工,入了互助组,一年要支出工资20元。又如中农谈进良,一个劳动力,十二亩田,原来也不雇工,入了互助组,一年也要支出20元工资。

第四,农副业生产上的矛盾。互助组内虽然也有人搞农业和副业,但由于经营的收入不一样,在分配上发生矛盾,统一分配不利于收入多的,不统一分配不利于收入少的。

建立互助组后,农户的土地是私有的,田块上的产出归各户所有,各户有各户的私利和打算。由于农户拥有的生产要素,不是一成不变的,每年农户之间,在自愿的基础上,必然会产生新的组合,客观上造成互助组的不稳定性,普遍出现“春组织、夏垮台、要组织明年重来”的现象。显然,组织互助合作是有条件的,决不是只要几户村民在一起干活,土地就会增产。

因此,经政府各级层层宣传发动,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组织起来的互助组,既有村民自愿的一面,又有迫于社会舆论压力的一面。它的实际成效是利小弊大,用得着村里的一句俗语,叫做“按着牛头吃草”,半推半就矛盾多。

二、建初级社,踏上合作化道路

对于建立互助组出现的种种矛盾,在当时各级干部中,经过逐级的宣传教育,已形成这样的主流思想:互助组的不稳定性,不能战胜资本主义的自发倾向。什么是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呢?到处都是,正如“九月调查”[4]中所写:

互助组内工资支出部分,在某种程度上还带有剥削性质。有些人少地多的上中农,原来是雇工的,现在名义上不雇工了,但支付的工资反映了剥削关系,实际上是原有剥削关系的继续。特别是加入互助组以后,田交给别人做,自己去搞返运,这就更体现了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因组织互助组,资本主义的返运,曾一度受到限制,而在农闲季节又泛滥起来了,某些组因资本主义自发倾向占优势,使互助组涣散,趋向垮台。

面对“资本主义自发倾向泛滥”,怎么办呢?当时的结论是唯一的,或者说其他意见已无法抬头,那就是:为彻底战胜资本主义的自发势力,解决集体劳动与个体经营的矛盾,必须进一步实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由互助组过渡到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3年3月5日,吴江县由县农会副主席等4人组成的工作组指导下,以周祥生互助组为基础,成立平望区梅塘乡三官桥农业生产合作社,这是全县第一个初级农业合作社。[5]1953年秋天,开弦弓村开始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首先成立的是南村永新社,入社农户22户(原报名24户,有2户成份不好没有批准)。其次时幸星社,入社农户24户,这两个社都于1954年1月正式批准。此后该村连续出现了不少自发社。如北村北星社(23户),南村新登社(14户),斗星社(15户),长兴社(17户),乐荣社(21户)。这5个合作社至1955年7月-9月才被批准,另外南村有4个自发社(56户),直到1955年冬季才被批准。如果算入这些自发社,1955年开弦弓村共有农业社11个,入社农户约占总农户的70%。

这些历史记录告诉我们,从建立第一个农业初级合作社开始,农业合作化都是用行政手段建立和逐步推开的。合作化已是大势所趋,势在必应。在开弦弓村,一部分尚未轮到参加第一批合作社的村民,他们都已认识到参加合作社只是迟早的问题,因此自发组织了合作社。但是对这些行政“计划”外的合作社,还要等上近一年的时间,才正式获得批准。如果说这就是农民自觉组织合作社的积极性,那么在实际中,这点积极性并没有得到尊重。因为,上级行政机关已制订了完整的合作化计划,对村民来说,已只有听话和服从,而不是自主和创造,这也是贯穿整个合作化运动的一个重要特征。

为什么合作化的第一年就能建立这样多的农业社?“九月调查”总结了5个原因:

第一,总路线宣传教育的结果。1953年下半年,党在农村里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深入的总路线宣传教育。提高了广大农民特别是贫苦农民的阶级觉悟。使他们认识到,小农经济的不稳定性,剥削可耻。走资本主义道路,是小数人发财致富,多数人贫困,只有走社会主义合作化的道路,才能摆脱贫困,共同富裕。

第二,典型示范作用。1954年,确定在开弦弓乡大圩田村试办了一个典型社——五星社。该社第一年农业生产取得巨大成绩,体现了合作化的优越性。这个事实给开弦弓村农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坚定了他们走合作化道路的信心。

第三,互助组为合作社打下了基础。互助组的优越性使农民相信,农业生产合作社比互助组更优越,互助组的集体劳动和管理经验,为农业社的经营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而互助组的短处和矛盾,促使农民要求过度到合作化的形式中去。

第四,党为农业合作社培养和训练了大批干部。开弦弓村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干部,几乎都经过党的培养和训练。办社前,开弦弓村曾选派4人到县学习办社经验,成为永新、幸星两社的主任和会计。建社后,在各个不同的阶段,社干部也都经过学习。永新社主任和会计,曾先后到县里学习过5次,学习总时间为66天,学习的内容如办社的方法,财务管理,预决算分配等。此外,县区党委还经常派干部和工作组来村具体帮助。

第五,粮食统购统销促进了合作化的发展。这里的农民原来有轻农业重副业(贩运)的思想,在粮食统购统销中,由于宣传了返运的害处,说明了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基本上扭转了这种思想,提高了农民增产粮食的积极性,1955年贩运有了很大的减少。

同时认为,当时农业合作化存在的两个问题:

第一,发展不平衡。南村社多,北村社少。北村土地多、副业好,经济条件比南村优越,因此群众合作化的积极性,不如南村。而南村工作开展得快,搞互助组时,南村比北村多,在合作化运动中,干部带头,也搞得比北村快。

第二,干部中存在保守主义思想,看不到群众合作化的积极性。该村原计划只成立两个社,论不到入社的群众,建立起自发社,在这样的情况下,干部仍不修改计划,下令砍掉自发社。直到中央批判右倾保守思想,自发社才获批准。

 “九月调查”还认为,初级社比互助组有着更大的优越性。

第一,合作化后,由于土地入股,生产资料统一使用,扩大了经济实力。农业生产上实行兴修水利、小株密植、选择良种第一系列技术改革,使农副业生产有了很大的提高。该村1954年水稻亩产361斤,1955年提高到523斤。据7个初级社统计,有5个社超过了1955年的产量。永新社合作化后水稻亩产596斤。比全村平均产量高出73斤,比互助组高出56斤,比2干户高出116斤。其次,副业也有一定的发展,如乐荣社1955年每张春蚕种产茧66.25斤,比1954年增加13.98%。

第二,发挥了妇女参加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这里的妇女过去很少下田,合作化后,由于统一使用劳动力,按劳取酬,大批女社员参加了农业生产。

第三,社员收入有了增加。永新、乐荣两社各阶层社员入社后每人平均收入,即使算入反运在内都是增加的。永新社社员入社后平均收入比入社前增加16.5%,;乐荣社社员增加15.28。在收入中,贫农的收入一般比中农快。

第四,制止了土地改革以后,农村新的阶级分化。如该村乐荣社社员姚维松1955年生了一场大病,医疗费用去200元,若不是入社就要卖地,入社后因得到社的照顾,病后一年就恢复了元气。又如该村1954年大水,1955年诺不合作化,卖地、卖房子的现象必将大量发生,由于实行了合作化,避免了这种现象。

以上记述和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出,调查资料中的观点都已打上了时代的烙印。如互助组时,认为户之间相互算工钱是剥削行为;把返运看作是资本主义的自发倾向等。

解放后,农民分到了土地,在和平的环境里,理应在种好粮食的同时,认真搞好养蚕等各项副业,恢复和发展缫丝厂等村办工业,拓宽农民致富的路子。但是,毛泽东主席在发动这场运动中,决心要消灭资本主义和小生产,“要使帝国主义绝种,封建主义绝种,资本主义绝种,小生产也绝种。”[6]革命胜利后,没有在理论上和政策上,加强人民群众的团结,将工作重点转向经济建设。而是用阶级斗争的理论,人为树敌;用政治手段代替经济手段;用行政命令的方式管理经济。粮食生产虽有增长,但社员收入反而减少了,农村经济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使国家失去了一次来之不易的发展机遇。

当农业合作化运动迅速发展成为“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的历史洪流时,谁提不同意见,谁倒霉。1953年9月,全国政协委员梁漱溟替农民诉苦,批评农村干部“强迫命令、包办代替”,在报刊上受到公开批判。时任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的邓子恢,因强调确保农民土地私有权,不能一哄而起搞合作社,农民个人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不能归公,反对吃大锅饭。毛泽东先后于1955年7月和10月,批评邓子恢是“小脚女人”,属于“右倾的错误”[7]

而费孝通在《重访江村》一文中,尽管己避开了对合作化本身的评论,苦口婆心地提出发展副业和农村工业的建议,诚恳地要求领导上能注意合作化中存在的问题。但是他的建议不但没有被接受,而且同样没有能避开被批判的噩运,费孝通重访开弦弓村回北京后,是年七月被划成右派,中断学术研究23年。

三、路线教育,树灯塔指引方向

从1954年春季开始,在全国农村开展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教育活动,目的是为了统一广大干群,特别是贫下中农的思想认识。使他们认识到,剥削可耻;小农经济的不稳定性;走资本主义道路,只能使少数人发财致富,多数人贫困;只有走社会主义合作化道路,才能摆脱贫困,共同富裕。1954年下半年,国家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粮食由国家粮食部门统一经销,限制农村民间贩运等商业活动,农用物资和农民生活必须品,都统一由各级政府领导的农村供销合作社经营。

1956年,在宣传贯彻总路线的热潮中,开弦弓村成立“联合三社”,它的全称是:“吴江县第三高级联合农业生产合作社”,把农业合作化运动推向新的高潮。所以要认识合作化运动产生和发展的根由,必须了解过渡时期总路线及其对历史的影响。

什么是过渡时期?什么是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呢?毛泽东主席在1953年12月撰写的《革命的转变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一文中,作了最完整、最权威的表述[8]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了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

我们在吴江市档案馆找到了在1954年4月,吴江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材料。[9]这份长达38页的钢笔手写材料,对了解当年农村贯彻总路线的情况,留下了最真切和完整的记录。归纳摘要如下:

农村贯彻总路线的基本任务:今后一切工作均应以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为灯塔,农村工作同样不能离开它。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在农村的基本任务是两个方面,一是努力发展农业生产,实行粮食和其它重要农产品的统购统销,以适应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发展的需要。二是积极发展互助合作运动,搞好三种合作[10],克服农民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逐步实现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对农民的好处是:1、解放以来,农业生产连年增加,但今后要大量增产,必须使用机器,使用化学肥料。用拖拉机耕地,用抽水机灌溉,用脱粒机脱粒等。抗旱、排涝、战胜自然灾害也需要机器,否则生产就没有保障。机器、化学肥料从那里来?这就必须要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2、只有国家工业化了,农民生活才能大大改善。工业越发达,工业品就越多越好越便宜。如全国人民要多做一套衣服,就需要生产九十万疋布,要生产这么多布,就要建设十万纱锭的大纱厂27个。3、实现国家工业化才能制造更多新式武器,巩固国防,保障全国人民长远的太平生活和生产。

农民怎样支援国家工业化建设呢:1、工业和农业就象一个人的两条腿,要一样长才能向前走。如果不把农业生产搞好,工业就不能发展,社会主义就不能实现,农民也就过不到更好的生活。2、努力增加生产,积极交纳公粮,实行粮食的统购统销政策,教育农民踊跃地把余粮卖给国家,支援工业建设。3、发动农民积极购买经济建设公债,为国家工业化积累资金。

为什么要发展互助合作运动呢:1、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大量增产。小农经济一家一户单干,不容易解决生产上的困难,没有能力抵抗自然灾害。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克服单干农民所不能克服的困难。2、小农经济不能大量增产粮食和工业原料,以满足国家工业化和人民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而且个体农民按照自己的需要打算生产,影响了国家有计划的建设。3、只有组织起来走合作化的道路,生产普遍发展,才能大家共同富裕。小农经济是不稳固的,时刻会产生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如果不加以教育,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结果是少数人靠投机变成资本家、富农,大多数人则因受剥削而破产,变成穷人,就要回到土改之前的老样子。

发展三种合作,改造小农经济:供销合作社可以有计划地供应大家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向农民收购粮食和其它农产品,做到农民卖买各种东西都经过供销合作社,不经过私商,割断私商和农民的联系,使农民不受私商的剥削,自己也不会变成剥削别人的私商。发展信用合作社,组织大家储蓄和贷款,使有余钱的人得到存款利息,使要钱用的人,得到低利息的贷款,解决生产和生活上的困难,帮助农民摆脱高利贷的剥削,逐步在生产合作的基础上改造小农经济。

党在农村工作的根本政策:依靠贫农和中农的巩固联盟,逐步发展互助合作,限制富农剥削。贫农在土改前是农村中的半无产者,他们长期受地主阶级的剥削与压迫,因而革命性强,是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中工人阶级最可靠的同盟军。革命胜利后,他们翻了身、分了地,大多数人参加了互助合作组织。虽然,中农的自发资本主义趋势比较严重,但中农与富农不同,中农是劳动者,我们应该采取团结教育的方针。

逐步限制和缩小富农剥削,最后消灭富农剥削:不揭发富农的剥削本质,就不能提高群众的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划清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界限。发展互助合作运动,把个体经济变成合作经济,可以避免农村中的阶级分化。发展供销社,可以使农民不受私商剥削,也不使自己变成剥削别人的私商。发展信用合作社,可以消灭高利贷。这些都是限制富农发展的有效办法。

农业生产合作社比互助组好:实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道路,一般是由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互助组,到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后称“农业初级合作社”),最后发展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合作社会(后称“农业高级合作社”)。这是一条一步比一步高、一步比一步好的逐步过度到完全社会主义的道路。农业合作化发展一步,农民就获得更多的好处。也就是说,走社会主义的路,走一步生活好一步,越走越好。

以上资料,客观、具体地记录了当时的社会主流思想,其中的观点和措辞都带有浓重的时代特色,有助于我们回顾五十年代初期和中期这段历史。土地改革后,占农村人口多数的贫苦农民分到土地,他们由衷感激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在农村开展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活动,首先得到了广大贫农、中农的拥护。即使是农村中的地主、富农,也已感到这是大势所趋,只有老老实实走合作化的道路,才是他们的出路。因此,从表面看,当年在农村中宣传和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得到农民的广泛拥护。

但是,历史是无情的,一项政策是否正确,主要不是看其动机,也不是看其贯彻的场面是否热闹,响应的人有多少。而是要看实践的结果,群众是富起来了还是穷下去了,国家是富强了还是虚弱了,人民是团结了还是分裂了。

无法否定的事实是,从宣传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开始,中国农村进入了长达30年的合作化时期,农民失去了生产劳动自主权,每天听生产队长吹哨子上工。国家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农村的商业活动都有政府直接掌控的供销社包办,把村民自发的传统贩运等商业活动,以及其它传统的副业和手工业,都作为资本主义被限制或取消,农民失去了农副产品生产和经营的自主权。

加强户籍管理,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和市镇流动,限制了农民除农业生产以外的其它就业门路。村民人均年收入长期停留在几十元至100元上下,每个人工(全劳力每天记10分工)到年底分红,只有四角、五角。一个农户能分到上百元,已是不错了,生产队里还有很多农户是超支户。

从整个国家来看,完成了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全面进入计划经济时期。以行政手段取代市场功能,国民经济出现了长期缓慢的发展、甚至停滞和倒退的状态。市场上物资奇缺,基本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供不应求,而且都要凭票供应。群众不但囊中羞涩,而且钱包中装的一半是粮票、布票、油票、糖票等票据。购买缝纫机、自行车、手表等工业品的票证,更需要托人开后门才能拿到。农村里看不到新房子,不仅仅是因为缺钱,造不起房子,而且即使积了一点钱,也很难买到木材、石灰、砖等建筑材料。

同时,土地改革后,农村继续以家庭成份分阶级,没有在理论上和政策上,适时地将工作重点转向经济建设和国家管理。而是把很大的精力放在阶级斗争上,人为树敌,自我分裂,自挖墙脚。特别是在反右斗争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尤为严重。

四、办高级社,锣鼓喧天红旗飘

1955年10月4日至11日,中共七届六中全会召开,全会根据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11]的报告,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对合作化运动作了新的规划。毛泽东在作题为《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12]总结报告时,强调了合作社要大发展。并把党内在合作化速度上出现的不同意见当作右倾机会主义进行了批判,开了一个压制党内不同意见,将工作中的意见分歧上纲为路线斗争和阶级斗争的先例。这次全会是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一个重大转折,它进一步助长了急躁冒进的情绪。

1956年,吴江县按照中央《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的精神,试办了3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作为全县的样板社。开弦弓村是其中之一,它的全称是:“吴江县第三高级联合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联合三社”)。在中央民族学院“九月调查”的资料中,记录了“联合三社”组成的详细情况:

联合三社是由原来开弦弓村八个初级社,一个互助组和邻村荷花湾村、埋石湾村的荷花、荷荣、欢勇、建荣四个初级社联合组成的。开始只有554户,后发展到605户。其中贫农332户,中农235户,地主9户,富农18户,外地迁来渔民11户。所有地主富农都参加了合作社,分别作为社员、候补社员或管制生产。

据统计,新成立的联合三社,人口2332人,其中男1268人,女1064人。共有劳动力1230个,其中男劳动力766个,女劳动力464个。耕地面积稻田4339亩,旱地62亩,桑地479亩,鱼池12亩,平均每个劳动力负担5.1亩。耕地分布在22只圩内。农且设备:有农船220只,水车240部,戽水车4架(其中租赁一架)。新式农具:双轮双铧犁2部,压缩喷雾器6架,手持喷雾器1架,轧稻机24部,其中弹子轧稻机16部。

高级社与初级社相比,有个基本的区别,就是它取消了土地报酬[13]。联合三社在取消了土地报酬后,绝大多数社员还是增加收入的。过去缺少劳动力,主要靠土地报酬生活的户,由社公益金解决。原初级社规定土地报酬占农业总收入的40%,扣除农业税后为20%,劳动报酬的收入占80%。

建立高级社后,群众生产积极性高涨,经营管理改善,推动了农业增产。第一年(1956年),开弦弓村的水稻亩产为559斤,比初级社1955年的523斤,增36斤。小麦、蚕豆也都有增长。农民生活有了改善,根据对联合三社第二生产大队的调查,全大队132户有棉大衣14件,绒线衣23件,卫生衣52件;80%的农户有热水瓶,其中10户有2只;80%的农户有手电筒;青壮年90%有胶鞋;青年人70%有中山服,50%有棉制服,90%有呢帽子;识字的人都有钢笔。

曾任联合三社副主任的周明芝回忆了当年的情景,他说:

1956年秋收秋种后,把全开弦弓村的初级社联合起来,统一成立联三高级合作社。召开成立大会时,在江村桥南搭了台,周围插满了红旗,县里、乡里都有领导来讲话表示祝贺。县京剧团专门来村做了三天戏,村里男女老少全部参加,附近农村的人都涌来看戏、看热闹。整天敲锣打鼓放鞭炮,跳秧鼓舞,唱革命歌曲,开弦弓村从来没有这样热闹过。

村民们出于对共产党和毛主席的感激和信任,在一个紧接着一个的政治运动式的合作化高潮中,无意中养成了盲从的习惯。只要是党中央的精神,他们都执行,只要是毛主席讲的话,他们都听。从组织互助组开始,到建立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的过程中,他们总是敲锣打鼓地欢呼更高层次的范围更大的合作社的成立。他们企盼着彻底改变贫穷落后的旧生活,相互传颂着“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耕地用铁牛(拖拉机)”等希望话语,对未来的新生活充满着美好的向往。

高级社成立时,合作化这一场自上而下的政治运动,已成为浩浩荡荡的时代洪流,正应着孙中山先生的话:“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在合作化运动中的每一个人,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前途,都想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是支持合作化的,而且是合作化中的积极分子。那么,除了服从和歌颂外,已别无选择。在这种环境氛围中,必然产生“绝对统一”的表像。费孝通先生在《重访江村》一文中,对合作化“轰轰烈烈”的场面作过生动的描述。他说:

当合作化高潮卷到这个村子里的时候,热烈的场面真是动人。高级社成立前几天,号召大家积肥献礼,每只船都出动了。罱得满船的河泥,把几条河都挤住了。几村的人都穿上节日的衣服,一队队向会场里集中,一路上放爆竹,生产积极性的奔放,使每个人都感受到万象更新……去年春天,乐观空气盖满了整个村子。很多人来参观,都是赞声不绝。大家没有想到社会主义道路上还是有困难的。干部们也用了预开支票的方法来鼓动群众生产积极性。‘一天三顿干饭,吃到社会主义’,成了大家的口头禅。八月里一场少见的台风刮伤了庄稼。但是还没有扭转那种盲目的乐观,“反正有毛主席,饿不死人。[14]

我有点犹豫的却是:再这样宣传下去好不好?把农业上的40条当作包票一般交给农民,把社会主义远景放进望远镜,变得那么迫近,一似唾手可得。这里说生活怎么好了,那里也说日子怎样好过了,改善的风四面吹。而事实上,人民生活要和生产关系一般发生迅速地和根本地变化,恐怕不是短时期内做得到的,那么这阵风吹起来对社会主义有多大好处是很值得考虑的。[15]

费孝通书中提到“号召大家积肥献礼”的例子,说明脱离实际做表面文章的风气已在成立高级社的时期里形成。罱泥积肥,本来是一件极普通不过的农活,什么时候罱泥?积肥多少?理应按照农作物生长的情况来确定。而当时,“村里每只船都出动,罱得满船的河泥,把几条河都挤住了”,却是村民响应号召,为高级社的成立,而组织的“积肥献礼”活动,显然已违背了农业生产最普通的常识。

在从上到下对合作化一片赞扬声中,费孝通敏感地发现,合作化虽然粮食增产了,但群众的收入却减少了。直截了当地提出:“问题出在副业上”。如农业社建立之后,贩运活动全部停止了,村民又少了一笔收入。商业活动亦称商业流通,这是城乡经济发展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禁止农民贩运,打击农民参与商业流通的积极性,不但断了农民的一大生财之路,而且制约了整个城乡经济的发展。

费孝通长期关心农村和农民,对农民的生活非常熟悉。他一直认为,在人多地少的江南农村,历来是男耕女织、农工相辅,粮食生产只是解决了农民生活所需的一半,还有一半则依赖于多种多样的副业和家庭手工业。而在农村合作化后,偏面重视粮食生产,把提高粮食产量作为政治任务来完成。严重忽视和限制了农民收入来源的另一半——副业和工业的发展,造成农民实际生活水平的下降。

他在《重访江村》中回忆说:

这个600多户人家的村子,一共有大小船只160条。这些船只除了做交通工具,在农业里的用处是罱河泥,但并不占很长的时间。在过去一到农闲,老乡们就利用这些船只去贩卖和运输了。据说利用来做贩运的船只有140条左右。他们活动的范围也很广,几乎包括整个太湖流域:东到上海、浦东,南到杭州,北到长江,西到宜兴、句容。这些老乡对于这个流域水道摸熟了,而且会走捷径,两天可以摇到上海,速度也是惊人的。贩运的货物种类很多。因为这个地区各地有特产,比如靠山地区出产毛竹、杉木、硬柴和炭,靠海地区出产海蜇,靠太湖地区出产蔬菜,而且还有些地区出产特有的手工业品,比如竹器等等。他们就在这些地区之间互通有无。[16]

农业社建立之后,贩运活动全部停止了,因为这种活动被认为是资本主义性质……但是从农民收入这个角度看去,这些可以利用的船只闲空下来,并不很妙。我们不相信搞社会主义了就不能利用这些生产资料,应当是可以利用得更好,但是事实还不是这样。[17]

费孝通提出的问题切中了时弊,并为后来农村发生的一系列事实所证明,这是一言千金的诤言。有诗为证:

合作浪潮逐浪高,

喧天锣鼓红旗飘。

号召积肥来献礼,

罱泥农船满河摇。

 

 

 

 



[1]《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116页,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

[2]《吴江县志》第170页,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年7月。

[3]  吴江市档案馆资料,全宗号2001,目录号14,案卷号71。

[4]  吴江市档案馆,全宗号2001,目录号14,案卷号71。

[5]《吴江县志》第171页,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年7月。

[6]《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198页,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

[7]《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168页,第208页,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

[8]《毛泽东文集》第六卷,第316页,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

[9]吴江市档案馆案卷,全宗号1001,目录号4,案卷号50。

[10]三种合作指:互助合作、供销合作和信用合作。

[11]见《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168-191页,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

[12]见《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195-217页,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

[13]因为当时认为“租金”属于剥削,所以用“报酬”来代替。

[14](费孝通《重访江村》载《爱我家乡》第23页,第29页,群言出版社,1996年6月)。

[15](费孝通《重访江村》载《爱我家乡》第20页,群言出版社,1996年6月)。

[16]费孝通《重访江村》载《爱我家乡》第11页,群言出版社,1996年6月。

[17]费孝通《重访江村》载《爱我家乡》第12页,群言出版社,199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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