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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卷(社会)第一章(人民生活)

2012/12/21 17:45:27    作者:  吴江档案局 来源:  吴江档案局    【字 号:  】   点击量:5600

第一节  农民生活

解放前,芦墟地区的农民,绝大多数为劳苦农民。据1951年2月土地改革资料:芦墟农村、市镇地主人均占有土地分别为8.20亩、21.95亩,中农、贫农、雇农人均占地0.64亩,其中贫农、雇佣人均只有0.185亩。由于受地主的剥削和压迫,依靠落后的农业工具耕种,并且对干旱、洪涝、风灾、病虫害等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低下,每年稻谷的收成亩产不足500市斤。农民自田极少,为了生存,被迫租田耕作,每年秋后须缴纳租米,每亩100多斤糙米。歉收年成,缴了租米和田赋,口粮短缺。不少农户只得外出做苦工,当佣仆。民国26年(1937年)自日军侵占芦墟起直至解放前夕,连年兵祸,各种苛税杂税多达40余种,农民生活更是苦不堪言。每逢年关,“富人屋里吃鱼吃肉,穷人心里荡上荡落(下)”正是当时生活的真实写照。

解放后,农村建立了人民政权,组织了农民协会,发动农民进行土地改革,农民分得土地。芦墟区分给贫苦农民54079.2亩,现芦墟范围农村贫雇农分得19144.5亩,并颁发了土地证。单家独户的小农生产逐步走上互助组、合作社的集体化道路。水稻亩产1950年为477斤,逐年增长,仅1954年因大水灾减产为每亩462斤,1958年达到每亩581斤。农民收入逐年提高。1958年底,芦墟农村为莘塔公社所辖的10个农村大队,人均年收入79.84元。

1958~1960年,浮夸风、共产风、瞎指挥风、命令风和干部特殊风的“五风”泛滥,农民积极性大受挫伤,又遭自然灾害,粮食减产,最低的生产队亩产只有400多市斤。经济调整时期人均口粮每天12两(老秤16两制,即新秤0.75市斤)大米,最困难阶段,每人每天只有6两3钱(16两制),小孩更少。人均年收入不足50元。温饱无法解决,许多人患上浮肿病,死亡率高,人口负增长。

1962年,生产形势好转,芦墟人民公社22个农渔业大队的农副业总收入307.30万元,剔除成本和农业税收,纯收入188.47万元。社员分配166.79万元。参加分配17338人,每人平均年收入96.20元。1966年,芦墟公社21个农业大队的农副业总收入为485.65万元。纯收入296.25万元。社员分配221.09万元,人均年收入115元。1972年全社人均收入上升至117.31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改革开始,实行分组联产计酬奖赔制,生产成本降低,产量稳定,农民的收入明显增加。1979年,农村经济总收入791.6万元,支付各项费用366.48万元,净得425.12万元,全社21个农业大队参加经济分配的有21787人,分配总额为303.43万元,人均年收入139.27元。1983年初全面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当年人均收入增加100元,达318.38元。1988年农村的人均收入达到1136元。

2000年,芦墟镇农村经济总收入179549万元,总费用151270万元,收支相抵净收入2827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362元,其中芦北村人均收入最高为5760元,草里村最低为5036元。

农村经济收入的大幅度增长,农民生活质量相应提高。过去考虑的是糊口度日,现在讲究提高食衣住行水平。穿着方面,讲究款式,追求档次,化纤、毛料、皮衣皮鞋等已成日常穿着。连下田干活也穿上了农田袜(高统的乳胶鞋)、农田靴。平时的伙食荤菜常有,富裕的人家还要讲究营养搭配。1985~1988年,农村翻建、新建楼房掀起热潮,至2000年,全镇农村6398户住进楼房的有5578户,占总户数的87%。共有楼房26465间。有部分农户建成了别墅式住宅,不少农户还在镇上购置了商品房。90年代中期19个行政村先后建起了自来水厂,另外4个行政村由镇自来水厂供水,100%的农民饮用自来水。卫生条件大为改善。2000年,几乎村村通公路,农村交通极为便利。

表16-1  1962~2000年芦墟镇(公社、乡)农民人均收入情况表     单位:元

年份

年人均收入

年份

年人均收入

年份

年人均收入

1962

96.20

1975

91.45

1988

1136.00

1963

107.40

1976

106.73

1989

1057.00

1964

115.00

1977

83.75

1990

1256.11

1965

112.10

1978

124.31

1991

1114.80

1966

115.00

1979

139.27

1992

1422.00

1967

105.00

1980

115.10

1993

2209.80

1968

98.90

1981

191.48

1994

3228.00

1969

105.80

1982

218.64

1995

3763.00

1970

97.10

1983

318.38

1996

4821.00

1971

98.10

1984

494.46

1997

5207.00

1972

117.09

1985

712.20

1998

5319.00

1973

104.17

1986

872.60

1999

5252.00

1974

117.31

1987

955.40

2000

5362.00

农村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农民消费结构的变化,电风扇、电饭煲、液化气、洗衣机、电冰箱、收录机、放像机等早已进入寻常百姓家。不少农户还安装了空调设备,电话入户率2000年达72%。自行车是必备的交通工具,摩托车已普及,挂桨机船有600多艘,有的农户还购置了轿车、农用车、中巴车。2000年全镇农民的银行储蓄10393.26万元。人均储蓄5105元。

表16-2  2000年芦墟镇各村经济收入情况统计表

村名

人口(人)

水稻面积(亩)

粮食总产(吨)

油菜籽总产(吨)

农村经济总收入(万元)

村办工业

产值(万元)

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元/人)

新南

720

576

317

92

1718

571

5403

尖田

519

383

210

43

737

450

5134

秋甸

1475

1120

616

109

2274

877

5261

三村

879

972

535

72

1353

175

5506

城司

2112

1844

1014

198

1930

220

5193

爱好

715

749

412

73

1200

450

5287

低高

220

214

118

23

581

172

5364

伟明

1147

1050

578

92

1187

325

5493

云东

725

836

460

79

854

426

5370

姚池

515

724

398

35

701

241

5089

芦东

1477

1578

868

142

2399

116

5440

中星

907

440

242

32

2609

1395

5529

芦北

836

550

303

49

3773

3143

5760

甘溪

1105

1426

784

87

1271

23

5440

草里

830

785

432

85

970

 

5036

新友

1140

1112

611

104

1090

1012

5095

西湾

731

620

341

60

1437

 

5161

高树

1004

879

835

62

2845

1110

5652

东玲

773

673

370

60

1504

902

5408

秀士

715

536

295

40

684

361

5399

荣字

878

628

346

62

1335

382

5108

蔬菜

169

 

 

 

89

 

5663

渔业

896

 

 

 

2530

712

5759

 

第二节  居民生活

解放前,市镇居民在工商企业做工,一日三餐由业主供给,但月薪较少。在大中商号或工厂工作而业务水平高的从业人员,其身工(工资)折合大米计算,每月约1石2斗~2石粳米,一般的从业人员,则在5~8斗之间,有的更低。被雇在小企业工作的月薪是微薄的,养家糊口极为困难。据民国36年(1947年)的统计资料:芦墟镇工业、手工业、商业、饮食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从业人员的总数2140人,而居民总人数为7513人,即3人中只有1人是劳力。家中给养不足,只能由家属去打短工、做针线、帮洗衣等,以弥补老小吃口多的困难。粗布缠身还得缝缝补补,人健无恙,已算万幸。相对,那些商号、米行、窑户等等的老板和地方政界、军界头目生活阔绰。据1951年6月21日地主成份榜公布,芦墟镇头号地主陆佩芸(泰丰米行老板陆映澄二子)开设大米行,拥有土地2500亩,除此之外,就房产一项,在今泰丰路(老公社)、建材路两处总数达200余间。其日常生活可想而知。

解放后,人民政府对市镇的贫困居民实行救济,对职工实行公费医疗及劳动保险、退休及保养金制度,居民生活逐步得到改善和保障。但总体来说,依然比较清苦。1956年8月,全镇的工商企业走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后,职工的劳动生产、工作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新建和扩建的单位不断增多,解放妇女劳动生产力,就业面不断扩大。1958年,镇区居民7808人,人均年收入在200元左右。1959年以后,直至70年代,芦墟镇先后开办36家街道办企业,3家镇办企业,8家集体企业和3家国营企业,劳动就业率大幅度增加。家庭经济收入明显提高。1978年人均年收入在300元左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行各业得到迅猛发展。机关、工厂、学校、医院和商业等单位职工工资不断调整。1985年,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即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奖励工资4个部分组成,工资同本人职务、责任和业绩密切联系起来。1993年根据上级规定普遍进行调资增资,其后每隔2年又增资一次,使职工收入大幅度增长。同时,进行劳动就业的统筹安置,居民生活日益安定。据框算,居民人均年收入1980年为850元,1990年为1450元,2000年达到4800元。镇区100%的居民用上自来水。彩电、冰箱、空调、液化气、淋浴器、电话等已进入绝大多数居民家庭。据1990年的资料显示:镇区每1000人中有大学文化程度41.48人,中专高中文化程度133.63人,初中304.57人,小学492.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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