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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卷(教  育)第一章(私塾教育)

2012/12/21 10:46:17    作者:  吴江档案局 来源:  吴江档案局    【字 号:  】   点击量:5395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塾师李春林在横扇镇港北东市梢钱元昌宅第设馆招收蒙童。以后私塾逐渐增多。主要有地方士绅、富商延请塾师在家教习子女的家塾;或由几个自然村联合延请塾师;有的由塾师自行设馆招收蒙童。塾师多为落第秀才。学生年龄不限,人数多寡不定,采用个别教学方法。是从识方块字开始至《百家姓》、《千字文》、《三字经》、《四书》、《五经》以及习作八股文。塾师不讲求释文,只求学童背诵,重视毛笔临帖,凡完不成规定学业者,采取体罚。

辛亥革命后,废科举倡新学,新式学校逐渐兴起,少数塾师开始仿照新学设置国文、算术等现代课程。

民国2年(1913),县教育部门曾计划将全县年轻塾师分期保送县师范学堂学习,但囿于经费,终未实现。4年,江苏巡按使公署颁布《整理私塾规程》规定:私塾教师应该经地方行政长官考试,合格者方可任教。后又下令取缔私塾。据《吴江县政》第二卷第二、三合刊附录52页载:民国24年(1935)3月,县督学视察后,认定横扇镇吴家浜之朱永高一塾应予取缔,但限于诸多原因,不仅废而不止,且乡村私塾多于小学。后为了加强塾师的管理,民国22年起,吴江县民众教育馆分三批培训塾师。民国23年6月,吴江县教育局办理塾师登记,横扇镇的登记地点设在横扇小学校。

日军侵占时期,学校停办。为抵制日伪奴化教育,不使学生失学,一些有识之士设馆招收学生。民国27年(1938),陆琪生(为痛恨日军后改名为陆恨东)率先在石家头(现星字湾村)义务设馆招收蒙童。此后,很多村仿效,私塾有增无减。

抗战胜利后,私塾依然存在。这时期横扇地区的私塾有15所,分布如下:

解放后,人民政府接管学校,对私塾采取维持、改造的办法,办理私塾申请登记立案审核手续,统一使用小学课本,将办得较好的私塾,有计划地转为民办或公立小学。1952年,横扇地区的私塾全部转并成民办或公立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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