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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卷 军 事

2012/12/24 13:32:03    作者:  吴江档案局 来源:  吴江档案局    【字 号:  】   点击量:5935

 

 七都古为“吴越界首”,史载吴越5次水上大战均与七都有关。六都之故道塘路河曾有“运粮河”之称。元末吴王张士诚筑湖城经过吴溇。明洪武四年(1371),隐读巡检司署移置于此。清乾隆(17361795)时“设官将防遏”,是控遏太湖的兵防要地,是历代兵家过境要地。宋设隐读巡检司署,分巡要道港栅,御寇缉盗。清设太湖营,以游击一人主之,驻西山,兼辖苏、常、湖濒湖之地。而湖岸之南,则分驻守备1员于大钱口,又分驻把总1员于吴溇,有巡兵巡船和战舰,辖各汛口。清咸丰、同治年间(18511874),太平军到吴溇,发生过战事。辛亥革命后,驻军甚少。民国26年(1937)日军侵占七都,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江、浙太湖抗日义勇军与民众一起开展抗日武装活动,后遭国民党顽固派的残酷镇压。19495月初,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七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展剿匪肃特,全境安然。从宋代起至民国时期,吴江县内兵役征集经历征兵制、募兵制,进而演变为抽壮丁。解放后实行志愿兵役制、义务兵役制,至1984年后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19515月七都地区始建民兵组织,民兵对兵员征集工作、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以及经济建设都起到积极作用。

 

第一章  兵防

第一节  历代驻军

一、隐读巡检司

据清《儒林六都志》载:“设官守土,文以治民,武以御寇,非独郡邑然也。乡村稠密之所亦必得人以司之,然后寇无伏莽,民安衽席。吾里地非冲烦,而濒湖多盗,故前设立巡司为之巡辑而。”

隐读巡检司自南宋绍兴初创设,辖五都、六都、七都、八都的唐溇、徐行港、姚家港、大庙港、丁家港、西丘庙港、吴溇、双石桥、黄家桥、谈泽港、太平桥、吴溇泾、卢家港11条溇港桥栅。虽文员之流,但实兼武事,主管巡监捕盗、镇压反叛等事。有巡检一员,岁俸米一百六十八石九斗五升。元制巡检一员,职田一顷,奉银十四两。明制历任巡检二十七名,首任为谢敬,职从九品。弓兵十六名,每名工食银七两二钱,遇闰加银六钱。皂隶二名,工食银六两,遇闰加银六钱。衙署在日辉桥左首。明洪武四年(1371)以吴溇为要地,移署于吴溇吉祥庵之南中巨圩吉祥桥,至今其地名为衙桥头。嘉靖三十七年(1558)裁归并简村司。清雍正四年(1726)归平望司管辖。


历任隐读巡检司巡检名录

                                               注:宋、元两代巡检姓名无考。

二、太湖营吴溇总防司

清顺治十八年(1661)设,先是宋、元建。明代湖滨以内地不设镇守,鼎革时,督抚以太湖周围五百里于藏寇,乃疏请设立太湖营,以游击一人主之,驻西山,兼辖苏、常、湖三府濒湖之地。而湖之南岸则分驻守备一员于大钱口,又分驻把总一员于吴溇。吴溇汛辖地,东至练聚港,西至胡溇,凡溇六十有四,东西六十里。把总岁支俸薪、马匹豆草银共五十两。战兵八名,每名银十八两,米三石六斗,遇闰加银一两五钱,米三斗。守兵四十二名,凡水手、马夫字识俱在内,每名银十二两,米三石六斗。凡通湖巨港俱分兵防守,又时出湖巡哨,盘诘奸宄。暇则演习武艺,杆御地方。其公署详定于吴溇驻札云。雍正三年(1725)又添设参将一员于东洞庭山、守备一员于简村口,同时增设隐读汛防兵四名,建营房于龙船址,又在汛口建了台烟墩界牌。

把总署设在吴溇,有房屋数间,顺治十八年由吉祥庵改建。随巡兵6名、巡船一只、战舰一只。各汛口兵力配备如下:吴溇汛在总署旁,汛房数间、巡兵5名。隐读汛汛房6间、巡兵5名,无战船。蒋家港汛汛房6间、巡兵5名,无巡船。

乾隆时(17361795)七都地区仍设官将防遏,控遏太湖的兵防要地。

三、国民党军队

民国2年(1913)八月江苏军阀齐燮元部苏州二师(江苏二师)陆军步兵第一团分驻吴溇等乡。

民国19年(1930)二月国民党中央军总司令任命第五旅旅长胡祖玉为太湖剿匪总指挥,分驻吴江沿太湖一线,陆军浙东总司令部独立旅第一团第二营第四连驻吴江、太湖一带。陆军浙东总司令部独立旅第一团特务行动队,亦活动于吴江、太湖一带。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

1949429,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十兵团二十九军八十七师二六○团挺进吴江。53,解放军三野九兵团二十七军七十九师二三七前卫团解放震泽、七都等地,二三七团一个排驻守七都。

 

第二节地方武装

一、保安自卫队

民国22年(1933),由县保卫团改编的县保安大队二中队驻吴溇、横扇、庙港等沿太湖一带。保卫团协助警所缉捕盗贼,维持地方治安。24年,成立大善乡民众自卫队,队员20人,队副沈志清,后为俞勤生。有小口径步枪13支、掷弹筒4个、子弹74发。

民国26年三月,溇渎乡组建民众自卫队。大队长孙启瑞,队副诸焕章。下设2个中队、6个分队,队员300人。同年六月七都乡民众自卫总队成立,大队长张家晋兼,大队副上尉刘根桃、中尉张步云,下设10个中队、队员601人,有枪枝46支、弹筒4个,其中手枪5支、轻机枪1支、子弹340发。

民国34年(1945),七都乡民众自卫大队组建,大队长仍由张家晋兼,队副刘根桃、张步云。下设2个中队、队员74人。同年吴溇镇民众自卫队9人,有小口径步枪2支、中正式步枪2支、子弹80发。自卫队长都由乡(镇)长兼任,队副由上级军事当局指派,具体负责日常活动,其任务是“冬防”昼夜巡逻,维持治安。

二、日伪绥靖队

民国26年(1937)十一月,国民党部分溃兵从淞沪战场撤至太湖沿岸,由连长程万军收编,成立游击司令部,程万军自任司令,田文龙、徐冲为副司令,下辖3个大队和1个特务大队,司令部驻地一度设在吴溇。民国28年程部投敌,易帜为绥靖军第五师,其师部移驻他处。

 

第三节   

一、组织

民兵组织始建于1954年,民兵对象为年满18周岁至40岁的男性公民。当年七都地区建4个民兵中队,其中基干民兵约50人以上,并配有部分枪支弹药。各小乡设民兵中队,各村设民兵基干排。1957年,七都大乡成立时,设人民武装部,张士根兼管民兵工作。随即按照行政区划的变动,对民兵组织进行调整合编,大队建民兵营,生产队建民兵排,集镇企事业单位建民兵连。19588月掀起“大办民兵师”的群众运动,把民兵年龄放宽到16岁至50岁,公社建立1个团24个营236个连。大队设营部,营长、教导员由大队长和党支部书记兼任,生产队设连部,队长兼连长。1961年按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布《民兵工作条例》规定,男民兵最高年龄改为45岁,女民兵改为35岁。19621月设专职人武部长1名,由谢茂生任部长,其后又增设干事和副部长。该部属县人武部和公社党委、管委会双重领导,主管征兵和民兵训练工作,同年因战备的需要,民兵工作得到加强,组建武装基干民兵,成立武装民兵连,并配备武器装备。196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民兵组织停止活动。1976年吴江县人武部在太湖沿岸地区苑坪、横扇、庙港、七都公社建4个武装民兵连,武装民兵611人。1978年民兵组织活动全面恢复。1981年按中共中央第11号文件民兵年龄改在18岁至35岁之间,还须具备一定的政治条件。随着乡村工业的崛起,农村青年劳动力转移到乡村企业者较多,企业的民兵组织逐步扩大,民兵工作的战略思想转变到“围绕经济办民兵,办好民兵为四化”,本着“减少数量,提高质量,突出重点,打好基础”的原则,尽量在乡村企业中组建民兵,减少农民负担。1988年根据中央军委“以劳养武,富民强兵”的指示精神,人武部办了1家企业,年创税利2万元,用于军训和补贴征兵经费。

1990年以来七都人武部多次被中共吴江市委和人武部授予“两个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民兵军事训练先进集体”称号。

1999年七都镇有民兵营1个、企事业民兵排6个,计有基干民兵280人。

七都镇历任人武部部长名录

二、训练

每年利用冬春农闲时间对基干民兵和民兵干部进行集中训练,内容有政治教育和队列、射击、投弹、战术等项目。每年集中12次,每次23周。训练项目按中央军委训练大纲及吴江县(市)人武部的规定,先由县人武部培训公社的民兵骨干,再由公社培训各大队和单位的民兵骨干,以排为单位训练,穿插在农闲季节,逐年完成训练任务,每期结束集中公社考核。1958年民兵组织规模扩大,全社参加民兵训练的有数百人,并在太湖边打靶演习。80年代训练方法以片为单位,轮流集中乡镇集训,每年12月集中34周。19848月县人武部在震泽召开民兵训练现场会,观摩训练表演,民兵训练以提高质量为主,坚持改革创新。198612月,县人武部在南麻集训,七都乡的武装民兵有30人参训,历时20天。从90年代起民兵军训集中吴江民兵训练基地,每年3月或4月,各乡镇约有30名基干民兵参加训练,参训基干民兵年龄一般为1819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1995年后按照规范化要求,民兵训练内容为政治教育、消防训练、擒拿格斗、执勤勤务、通信、防化和“八二”无座力炮等训练。

三、活动

解放初期民兵活动,除参加党的中心工作、配合土地改革和各项政治运动外,开展小型分散或适当集中相结合的军事训练等活动。1958年贯彻以劳为主、劳武结合方针,开展生产革新活动,在基干民兵和退伍军人中涌现出许多生产能手。1964年开展射击、投弹、刺杀和战术四项比武活动。1977年广泛开展民兵工作“三落实”(思想落实、组织落实、军事落实)的活动。还在青年民兵中利用成人教育阵地,开展政治教育、科技文化学习和文娱体育活动,积极组织民兵参加防汛抢险、救灾工作。90年代按照民兵工作新要求,围绕建立和巩固民兵组织的主题,提高民兵军政素质,配备和管理武器装备,储备战时所需后备兵员,发动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组织民兵担负战备执勤,维护社会治安,组织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抵御侵略,保卫祖国。1995年以来七都人武部坚持在预备役人员中开展“一兵带一户,一连带一村,一营带一镇”活动,使全镇民兵在创建精神文明中起带头示范作用,成为苏州市民兵精神文明示范点。

19996月,发生洪涝灾害,人武部组织抗洪抢险突出队,出动民兵4650人次,各企业民兵排成立护厂抢险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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