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年04月29日 星期一
数字方志馆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暂存 >> 地方志书 >> 一轮修志 >> 梅堰镇志 >> 第九卷(社会)第四章(风 俗)

第九卷(社会)第四章(风 俗)

2012/12/23 20:30:32    作者:  吴江档案局 来源:  吴江档案局    【字 号:  】   点击量:5882

第一节  岁时节令

春节  旧时正月初一清晨开门之前先在灶台点香烛,开了门马上放3个爆仗(谐音宝财),意为开门大吉,祝愿新的一年时时称心。清晨起来先要提两桶水,意谓“有进水”,接着先吃糯米饭糍干,早餐吃糯米粉白糖“灯圆”,喻合家团团圆圆。小孩向父母拜年,父母给小孩压岁钱。初一这天人人穿新衣,不做客,不做事,不扫地,也不倒水,遇亲友熟人互拱手作揖,口称恭喜发财。还要到附近庙里进香,富家多要抢点头香讨吉利。初一至初三停市。年初二起夫妻携小辈往长辈家拜年,亲戚间也开始互相拜年,互赠礼物,长辈要给小辈压岁钱。各家以果盘、橄榄茶待客。初五为“路头”生日,商界有接路头习俗,接路头从初四夜开始,直到初五早上止。按照习俗要点巨烛,当街鸣鞭炮,台上供猪头三牲,挂小鲤鱼,事毕即放生。这些旧俗大多早消失。

元宵节  正月十五称“上元节”。家家做汤圆吃。旧时大多群众还将新灶君像放置灶山上的灶龛中,供上祭品,称为“接灶”。梅堰乡下塘农民是夜要“烧田爿角”,又称照田财(上塘年三十夜进行照田财)。具体做法是∶用稻草把点燃后,到自己的田角落进行熏烧,并唱“烧烧田角落,明年收成三石六”。19451946年,新农、大敕、城角几村举办过灯会。现在大多旧俗已淡化消失,1984年,在政府倡导下举办元宵灯会。

二月二  即农历二月初二,以年糕煎食之,谓之“撑腰糕”,俗传可免腰痛,此俗现仍有沿袭。

清明节  人们有踏青扫墓的习俗。在清明前数日在家祭祖俗称“过节”,要焚烧锡箔。各家上坟祭扫祖墓时,要为坟头培新土,在坟上插串纸,三年之内棺材周围贴上小楮。旧时殷实人家上旧坟要焚锡箔,上新坟则需点香烛以及祭供菜肴、粽子。嫁出本地的女儿第一年必须烧一桌菜肴回娘家祭祖,蹄子吃掉,方肉退回家。50年代始,以培新土、插松柏以示怀念。学校等组织人员扫烈士陵园,敬献花圈,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已成新俗。

立夏  有称人体重习俗,谓之“称心”,应时食品有麦芽塌饼、芽菱(谓“灵巧”)、青蚕豆、油氽豆腐干等。俗传小孩到田野里烧野火饭,小外甥到舅舅家吃立夏饭可防疰夏。喝酒者称此日为酒鬼菩萨生日,可敞开喝酒。

端午  农历五月初五为中天节,俗称“端午”或“端阳”。40年代道士送“符”贴在门上谓可驱邪。是日吃黄鱼、咸蛋,喝雄黄酒,并将雄黄酒倒在阴暗地方,在儿童额头用雄黄书“王”字,胸前挂大黄、香袋,幼儿穿虎鞋和虎衣;在门楣和床上挂蒲剑、艾草、大蒜。当天正午在室内烟熏苍术、白芷、芸香,以祛邪,驱蛇虫五毒,免灾难。是日,家家吃苇叶裹白水粽,意在缅怀春秋时吴国大夫伍子胥。现大多已淡化。

六月六  俗称猫狗生日,民谚云∶“六月六,猫狗水中浴。”隐喻天气炎热,连猫狗也得清洗皮毛。又俗云∶“六月六,裹只馄饨落一落。”因此这天家家吃馄饨,此俗现仍盛行。

点塔灯  梅堰集镇点塔灯的风俗,始于清代。塔灯用一根长约12米的木桅杆插于中济桥(塘桥)上石墩的洞中(即灯座),用竹片扎成七角星形,每角挂1笼灯,每层7灯,共7层,49盏灯。用铁皮条做成灯架。桅杆顶还挂3盏灯,名谓三官灯。每年农历七月初一至七月三十日,晚饭后在宴公庙点灯,一般由小青年提灯到中济桥点,一层层点灯,全部点着后,再利用滑轮拉到桅顶。蔚为大观,传说北边洞庭山的人也能看到塔灯。点塔灯,由宴公庙主办,由信佛的善男信女自愿报名,按日轮流,轮到者是日举家吃素,负责此夜所有香烛费用。沦陷时停办,抗战胜利后又曾举办,至50年代初停止。

七月半  旧称“中元节”,为三大鬼节之一。家家以菜肴、方糕和馒头祭祀祖先,须用奇数。焚纸钱、锡箔。6070年代已淡化,但近年来农村又恢复祭祀祖宗的习俗,称为过“七月半”。

七月卅  相传是地藏王诞辰,旧时,七月卅日盛行烧地藏王香,家门口和屋檐下及龌龊之地插棒香焚烧,还点蜡烛。在荻塘河里放水灯,有的把蜡烛插在木板上,有的把西瓜皮刮薄,内中点蜡烛,让它们在河面漂流。此俗50年代初即废。

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日俗称八月半。如遇晴天,是夜合家团圆吃月饼,“赏月华”,看“划龙船”。晚上在庭院天井置供桌,陈月饼、菱、藕、柿子等,燃香斗,祭月宫,并点燃红烛,贫家则点小香烛。50年代始,“香斗祭月”已废,仍盛行小辈向长辈赠月饼等。

重阳节  农历九月初九谓重阳,亦名登高节。是日,老人要到高桥等高处登高观望,相传登高可使老人手脚轻健,故又称老人节。民间还有吃糕和糯米饭的习俗。俗云∶“九月九,糯米饭烧得韧绉绉。”此俗现仍沿袭。又说∶“九月重阳,菱头消烊。”意谓重阳以后气候逐渐转冷,西北风一吹,菱头被西北风打散而枯黄。

冬至  旧时为三大鬼节之一。俗有冬节团子年节糕之说,届时家家做团子拜祭祖宗,仪式较为隆重,故有“冬至大如年”之说。俗谚“先有冬至夜,晚有冬至日”,所以冬至日前夜晚饭称冬夜饭,吃得早,睡得早,民间认为冬至夜最长,要睡个好觉。

辞灶  俗称“送灶”。一般在农历十二月廿三或廿四,家家要掸檐尘搞卫生。廿三日或廿四日为“小年夜”,家家做团子,也有做年糕的。出嫁的女儿要做两个或四个特大的团子,送到娘家孝敬父母。傍晚,将年糕和团子放置灶山上祭供,并点香烛,用稻柴扎成三脚柴帚,烧纸箔。灶上龛内灶君神像,年岁顺则不烧,反之则烧。而挂在龛门口的挂君则必烧,意为送灶君爷上天过年。从正月初一到月半由各家自定接灶神,各家灶头上挂新灶君像,并以水果祭祀。这些习俗已废。做团子、掸檐尘仍沿袭。

除夕  农历十二月三十为除夕(无三十日则廿九日代之),俗称“大年夜”。民间甚为重视,家家贴春联、贴福字、挂年画,预祝新一年的好光景。下午还祭祀祖宗。这是一年中大节,外出亲人都得回家过年。户户购买糖果、水果、酒菜,晚餐全家人坐圆桌吃年夜饭,品尝菜肴,每家必备蹄、整鸡、鱼等,平时滴酒不沾的妇女儿童也要喝一点甜酒,吃些青菜,谓之“有彩头”;吃一囫囵蛋(即元宝蛋),谓之“平平安安过一年”;食必剩鱼,谓之“年年有馀”。宴罢,有的长辈提前就给小孩压岁钱。孩子们玩烟花,放鞭炮,直至深夜。有的村小孩提灯笼,绕村坊兜一圈;小青年事前向各家讨蜡烛,是夜点走路香,有的村田埂旁边也点走路香。此夜,各家灯烛通明,大家嗑瓜子,吃茶点,名为“守岁”。还要拎满水缸,清理灶膛,谓之“穷灶口,富水缸”。将吃剩的饭,盛在饭箩内,上面放红蛋、桔子、长生果、甘蔗,称为“年饭”,还要插上秤杆,供在长台上。子时到,家家户户鸣放爆仗,辞旧迎新。

 

第二节  礼仪习俗

婚嫁  旧式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方父母看中某家姑娘就托媒到女方家说亲,讨贴子(年庚八字),合八字。合得拢就成,如相克就不成。如定下即订亲担盘,男方送礼金、首饰、衣服,还有大糕,上书双喜或龙凤呈祥。

娶亲前一天,男家备“隔夜落桌”夜饭,请自族、邻居、小弟兄。是日晨,有长辈一人和小弟兄二人敲锣到媒人家请媒,放爆仗四个。娶亲有两种,一种新郎不去,一种新郎去。后者用两顶轿子,一顶红轿衣讨新娘子,一顶绿轿衣乘新郎。也有用专门娶亲船,船尾放“蚕花竹”两根,一根带回家,在竹外裹的红纸上书∶“喜见红梅多结子,笑看绿竹又生孩。”但轿子还是要有。娶亲队伍前有两盏大灯笼,上面贴上堂名或姓氏,锣夫鸣锣,乐师吹打,队中有掌盘人先生,男方长辈代表。到女家门口,女家放了接应爆仗才能上门。轿子需停在踏脚芦?上(意为不能带去娘家一点泥)。掌盘人送上大六礼、小六礼,还有帖子。这些办妥,新娘由女方兄弟抱上轿,称“抱轿”。新娘坐轿时一定要哭,称为“哭发”。嫁妆一般是被头、箱子、镜箱、茶壶、锡掇、脚盆、脸盆、粉桶、马桶等。路上兴“做栅”以拦轿拦船,如遇就得发红包、香烟请求让行。轿到男家停下,由男方姐妹一人到轿前叫一声新娘,就由喜娘领新娘出轿。这时男方父母不能与新媳妇直接见面,以免“热面冲”。婚仪一般在厅堂举行,桌上供龙凤花烛,由司仪主持,一拜天地,二拜祖宗,三拜高堂,然后夫妻对拜。接着拜见男方长辈与谢媒。结亲时用一根红绸,新郎新娘各捏一头拉着,也有用红头绳的。礼毕,由童男两人捧红烛在前引路,喜娘扶新娘送入洞房。新夫妇饮交杯酒后即出房。新娘有4名女傧相陪同入座筵席,受众人敬酒。其间由公婆领新娘与男方长辈叙礼仪式,长辈听到新娘称呼后,要给见面红包,俗称见面礼;新郎由其父带引至各席向宾客敬酒。是夜,亲友邻居不分老幼皆可闹新房。翌晨,新娘要向公婆请安。这天新郎要携新娘回娘家,但不能过夜,叫做“回门”;还需带着纸箔和酒菜到舅舅家祭祖,叫“转脚”。第一个春节,到男女家亲戚做新客,叫“上落”,均吃蹄子。新女婿首次做客回来后,丈人家做团子给女婿,叫女婿团子。旧时还有领童养媳、换亲、抱亲、鬼攀亲、抱牌位成亲等特殊婚俗。50年代始,旧俗逐渐淡化,大多废除。自国家颁布《婚姻法》后,男女自由恋爱婚姻逐渐形成。但农村尊重风俗,仍要请人出面做形式性的媒人。婚礼只是邀集亲朋共聚一餐,叫“吃喜酒”,还发喜糖。讨新娘时,女方嫁妆大多已搬入新房。繁琐礼节尽免。50年代时婚姻甚简。70年代初,嫁妆追求三大件∶大衣橱、五斗橱、箱垫橱,办喜酒者日渐增多。自80年代后,生活水平的提高,结婚讲排场,费用日渐增多,至90年代一般结婚也要花费五六万元,少数高达十多万元。少数旧俗有复兴之势。

生育  新媳妇怀孕后,在临产前月余,娘家要包很多粽子,连同小人毛衫、尿布、鱼、蹄子、糖、核桃等,送给怀孕女儿,叫“担糖”;男家收到粽子,即分送亲友,每户4只,邻居2只;受4只粽子的亲友也要“担糖”,一般送蹄子、鱼、面、皮蛋等。婴儿出生后第三日,男家要备三朝面,盖鸡、鱼、肉等熟菜分赠亲友。婴儿满月,男家祖父母设满月酒宴请亲友,并以寿桃、红蛋各4只分赠诸亲友。舅父挑糕买帽子,抱小外甥理发。男家做大团子送人,谓满月团子,受礼后要还赠长糕。现在时兴食用大蛋糕,为婴孩拍满月照片等。

生日  必食面条,有的盖两个酱煨蛋、爆鱼、大肉以及红蛋。殷实人家备佳肴宴饮。80年代始,幼儿过生日之风日盛,青年亦效此习,特别重视二三十的生日。90年代始,有的还进酒家包席。同辈相聚共餐,在大蛋糕上插燃红烛,吹灭后分食。来贺者均赠生日礼物。

庆寿  即“做寿”,习俗50岁方做寿,否则有损阳寿。一般殷实人家的506070岁的老人做寿,特别重视60岁,但做九不做十,即提前一年做整寿。做寿时燃点红烛,合家食长寿面。小辈赠寿面、寿香和寿烛,向寿星行跪拜礼。寿星赐小辈拜寿钱,还设寿酒宴请亲友。50年代始此俗渐废,80年代始又有复兴之势,小辈常以蹄子、大蛋糕和衣料等贺寿礼。父母59岁、66岁,女儿必送蹄子。

丧葬 旧俗,人刚死,即为之揩洗换衣服,拆下死者床铺用具,蚊帐丢在屋檐上,床架丢在河中,尸体放在门板上,移停正屋,向亲戚朋友报丧。同时断气即烧一包衣服,叫“烧包”,其中必须有件背褡,是给背包鬼穿的。还要派人到道院请道士批书(冥国路行条)。亲友得报后,以帛或布到丧家上襄,亲属身系白腰带,开明人家臂戴黑纱。停尸一般三天,丧家设“豆腐酒水”招待来客。一般都请和尚或尼姑念佛,称“普佛”。大殓时,长子捧头,次子(或女儿)捧足。是时重孝服者跪地,阖家举哀。同时焚烧死者遗衣。出丧这天的早晨女儿需做肉团子,谓敲门团子。须上午出殡,棺材刚出门,要“掼甏”,届时家属哭丧声、和尚吹打之声不绝于耳。安葬时,由道士领葬,棺材所放方向等往往经风水先生勘定。送葬人回来进门前要跨火堆,对遗像鞠躬,喝糖茶,照镜梳头,穿白布裙和麻布裙者可脱去。如是新媳妇送丧回家要哭蚕花(哭好的内容)。回来之后要“吃豆腐饭”,一般在空地上用木架达子搭“拨倒厅”,作为吃丧饭的场地。有钱人家“荤开丧”,摆荤丧席几十桌,贫者则以豆腐蔬菜等凑数。从死之日算起,每隔七天,死者家属要为死者烧化纸钱,计烧七次,谓“做七”。“五七”、“七七”尤重,还以菜肴祭祀。至“七七”断七。50年代后期,丧葬旧俗有所改革,60年代末改土葬为火葬,葬礼也较简化。除重孝者穿白孝服外,一般亲属亲友臂戴黑纱,送花圈挽联,至殡仪馆,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开追悼会,花圈等也随行焚烧。80年代起,念佛伴灵、焚化纸钱、逢七祭奠者渐多。

学徒拜师  旧时年轻人学生意或手艺均须拜师。学徒由荐人一介绍人带领,携一对蹄子、一副红烛及定胜糕及敬师礼金赠与师傅。拜师时燃点红烛,学徒向师傅行跪礼。事前写好有“天灾人祸师傅概不负责”之文书。学徒进店后,负责看管物品、扫地、泡水、倒夜壶等粗活。头年,师傅或老板仅按月付给学徒理发钿,称“规钱”。年终,又给学徒“鞋帽钿”。次年,鞋帽钿加倍,第三年再倍之,三载满师。学手艺者,拜师时设酒筵一桌,由师傅邀请新徒之师兄赴宴。满师后,学徒再设谢师酒,师傅送一套工具。满师后初次谋职,须由师傅介绍,有的三年内还将工资之部分酬谢师傅,称“帮师”。俗有“学三年,帮三年”之说。50年代始,旧俗大多废除,进厂之学徒由车间指定师徒关系,无拜师仪礼。逢喜庆事,师徒间大多行贺礼。

 

第三节   

民国期间,梅堰地区的各种庙会,都是以祭祀菩萨为由,由当地方上、富家、老长辈发起举办。较普遍的有灯会、青苗会,较隆重的有春节庙会。一般以自然村为单位,也有几村联合举办的,如大敕村年初一刘隍老爷会,有十三只半圩,现在新农、平安、城角、秋泽、光明等村都在此范围。

春节庙会  逢丰收年成的春节,由地方上组织者筹集资金并决定台脚(就是搭戏台的地址)、出会的路线等。会龙出发时,先要放铳,然后鸣锣开道,掮旗打伞,彩旗招展,队中有“肃静”、“回避”等巡视牌。队中的臂香队、臂锣队,每队612人组成,香炉或铜锣不能手提而是挂在提香(锣)木架下端,上端有56档针钩扎穿提香(或锣)人右肘前臂下的皮层。木架有的做成鲤鱼形,有的一头做成月牙形,撑靠在提者的右腰;还有由少男少女成对组成的拜香队(大多化装,拿拜凳一唱一拜);以及由儿童装扮成戏文的台阁。队中还有因病愈后还愿扮成囚犯的,有的披枷戴锁,有的赤膊反绑,以示虔诚。菩萨出庙前,要洗脸,换新袍和新帽,坐在老爷轿里,由人抬着沿确定路线兜一圈。最后到台脚将菩萨供在预先搭好的台棚里看戏。会龙所到之处,沿途百姓大多烧香朝拜,观者如潮。30年代前后,集镇上春节也举办庙会,有一次会龙直到现在的金楼村,南面一般到三官桥村。

灯会  又叫提灯会,在元宵夜进行,一般以村为单位组织。民国时期,大敕村常办灯会。灯会时,附近村落的群众也从四方赶来观看。有马灯,前头后尾都有灯,人骑马中间;还有兔子灯、蚌壳灯等。另有荡河船∶男扮女装坐在船舱里,船顶似桥顶,四周也有灯,船外有撑船者。民国35年(194610月因庆祝抗日胜利,政府提倡举行灯会,集镇上也举行,甚热闹。1984年在乡政府倡导组织下,举行元宵灯会,各单位精心制作各色奇巧花灯,在空旷场地还进行舞龙表演,出灯会时人山人海。

青苗会  农村每年夏天,耘耥结束后农闲时举行。以自然村为单位集资举办,有时几个村联办。是日清晨,抬来庙内菩萨坐在老爷轿里,青壮年农民抬着绕村一周,然后停放在台脚(如庙头村的旗杆坟和金头坟),请来堂名唱戏一天。一班堂名68人,搭台,奏京剧乐曲,唱京剧折子戏,边奏边唱。堂名一般请现在龙南村的王家班子。有时这天全村可会餐12顿,男女老幼热闹一天。大多村坊仅买些猪头、鱼肉、蔬菜,先敬菩萨,然后或一家一人参加聚餐,或分到家中食之。吃之前,要放爆仗。办青苗会旨在请菩萨保佑水稻丰收,此俗50年代初即废。

双杨会  为十年一次的水上盛会,始于清代。因会源于震泽镇的双杨村,故名。会期在农历三月初,双杨乡每圩各出动一艘会船,总约数十只,船上挂旗帜,中间竖一面上书“敕封护国昭灵普庇广佑王”的红旗,从双杨村昭灵庙鸣锣启程。各会船上或搭楼台亭阁,或由少年扮饰戏文中人物,或由装着活动机关的木偶做出打鱼、赶鸭、削甘蔗等动作,争奇斗巧,船上妇女穿着华丽。会船所经之处,两岸泊满从各地赶来观会的船只,沿途不断有各庙菩萨加入,船队浩荡,共有会船72只,首尾衔接,长达数里。会船在震泽停留5日,在梅堰停留3日,然后横渡北麻漾经坛丘而至盛泽,停留5日。俗语日∶“震泽先,梅堰齐,盛泽烟。”意为梅堰乃庙会之高潮,最热闹。民国10年(1921)值赛会之期,因耗资甚巨,邑人施子英请官府严禁。延至民国13年由商界等筹资举办双杨会,为时15天。此赛会增加了农副产品展览,并进行贸易。后废。

 

第四节  社会新风

一、学雷锋

196335,毛泽东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梅堰公社干群积极响应,学习雷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机关、工厂、商店、学校好人好事不断涌现,出现了路不拾遗、一人困难众人帮、义务劳动等新风尚。

19631965年三年中,太平大队社员陆海荣在学雷锋活动中,自购胶水为社员义务补胶鞋几百双,不收一分钱。

学雷锋活动后来曾一度被忽视。80年代,党中央号召继续发扬雷锋精神。梅堰乡干群又掀起了学雷锋热潮。1985412日,联合村一组村民周金虎在318国道拾到兔毛22.5公斤(当时每公斤兔毛价200元),及时交给失主庙港外贸站。1986年,“五四”前夕,供销社团支部组织团员青年成立为民服务队,开展“共青团为民服务团”活动,为顾客义务修理雨靴400多双、自行车6辆、家电7台、日用品21件。8月,铜材厂团支部组织14名青年团员成立“拥军优属”小分队,为本厂军属户抢收抢种。是年,铸件一厂的工人拾到9件双绉出口黑长袍(价值270余元)和手表8只及现金78元,都如数交还失主。

80年代后期,每年35日镇团委组织各团支部上街义务为群众修理各类家用电器、自行车、摩托车和农机具,并为群众开展健康体检以及摄影和咨询计生知识等活动。1992年,镇团委组织镇上企事业单位团支部49名团员青年上街义务为群众修理自行车151辆、彩电3台、收音机31台、钟表27只、农机具40件,并为群众体检、裁剪、理发、烫发,接受服务的群众有460余人次。是年,各团支部学雷锋活动逐步深入,并形成制度。梅堰缝纫机机架厂团支部利用自筹资金、自备修理器材,坚持每月14日为厂里职工修理自行车。吴江新联丝织厂梅堰分厂团支部自觉承担厂区及机床的清洁卫生工作,坚持每周开展一次大扫除。梅堰中学团总支每年“老年节”,团员青年自发捐款购买水果等礼品慰问敬老院老人,并帮助老人打扫卫生。1993915,梅堰镇团委、工会和妇联发动团员青年,为麻漾村三组特困户杨雄伟家捐款6500元。同年,梅堰中学全体团员青年自发捐款1452.26元,资助女儿患重病的老师。1995年,梅堰镇团委成立了青年志愿者总队,每年三月份都要以“学雷锋,做新人”为主题,组织团员和青年志愿者上街,开展学雷锋青年志愿者奉献日活动。19931995年三年中参加这一活动的志愿者共162人次,接受服务的群众近2150人次。1996年镇团委组织企事业单位46名团员青年,义务为群众修理家电、自行车、农机具等,接受服务的群众达827人次。

二、文明新风

家庭新风户  19869月,梅堰乡联合村率先在全县开展以“十无”为内容的创建“新风户”活动,共评出“新风户”199户,占参评户77.4%80年代后期,双浜、秋泽、龙北、玉堂、庙头等村也开展争创“新风户”活动。1989年共评“新风户”5466户,占全镇总户数的65.75%19917月,街道开展以“十自觉”为内容的创建“新风户”活动。是年,梅堰镇共评出“新风户”6085户,占全镇总户数72.47%1994年共评出“新风户”6561户,占全镇总户数76.56%1996年共评出“新风户”8134户,占全镇总户数96.45%

附∶农村“新风户”标准∶无抛荒、无超计划生育、无擅自扩大宅基地、无逃兵役登记和服兵役、无赌博迷信、无诈骗行为、无虐待遗弃老人、无恋爱婚姻不道德行为、无流生现象、无不卫生习惯和脏乱差。

街道“新风户”标准∶自觉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兵役法》,自觉提倡科学文明,自觉搞好家庭和邻里团结,自觉尊老、敬老、赡养老人,自觉执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法》,自觉执行《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政策,自觉做好安全防范、防火和防盗工作,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城镇管理法规,自觉搞好室内外清洁卫生,积极做好除“四害”工作。

五好家庭  80年代初起,梅堰公社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组织开展“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好,学习、工作、劳动好,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好,移风易俗、文明生活习惯好,计划生育、教育子女好”为主要内容的“五好家庭”评比活动。通过基层妇女干部到每家每户做工作,对贫困户送技术、送信息上门,以及组织女工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促进“五好家庭”活动的广泛开展。

1981年,梅堰公社评出“五好家庭”20户。1983年梅堰乡评出乡级“五好家庭”23户,其中县级3户。1985年,梅堰乡评出乡级“五好家庭”38户,其中县级6户。商业分公司孙小英家庭被评为苏州市级“五好家庭”。19863月,梅堰乡妇联召开819人参加的“五好家庭”先进事迹交流会。翌年,评出乡级“五好家庭”28户。

19919月又开展争创“五好家庭标兵户”活动。是年,梅堰镇评出镇级“五好家庭”534户,其中“五好家庭标兵户”26户。1992年,评出镇级“五好家庭”519户,其中镇级“五好家庭标兵户”30户,吴江市级“五好家庭”7户。1994年全镇评出镇级“五好家庭”538户,其中“五好家庭标兵户”30户。1996年,梅堰镇共评出“五好家庭”363户,其中“五好家庭标兵户”29户。

电话:0512-63016908  传真:0512-63016927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979号 邮编:215200
吴江区档案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