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年04月28日 星期日
数字方志馆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暂存 >> 地方志书 >> 一轮修志 >> 平望镇志 >> 第九卷(市镇建设)第三章(房屋建设)

第九卷(市镇建设)第三章(房屋建设)

2012/12/23 17:58:08    作者:  吴江档案局 来源:  吴江档案局    【字 号:  】   点击量:5706

  

第一节 居民住房

 

平望镇由于历史上几经战争摧残,房屋建筑毁坏很多,现有房屋都是清代以后或抗战以后所建,清代建筑所存无几。全镇居住区分旧城区和新生活区。旧城区(居住区)一般是12层砖木结构,建筑密度较低,土地利用率不高,分布很不均匀,而且旧房较多。新生活区是在上海缝纫机三厂吴江分厂以北,水厂以东和过境公路以西一部分,都是建国后兴建的住房,一般是34层砖混结构。

建国前,平望镇建成区为06平方公里,房屋建筑面积只有33500平方米。建国后随着经济的发展,住房不断增建,至1965年,住宅居住用房面积为52500平方米,其中公房1100平方米,私房44000平方米,企业房7400平方米,实际居住用房面积为31500平方米,按7286人计,居住用房面积人均为720平方米。

1980年镇区房屋建筑面积232900平方米,其中房管部门直管房50800平方米,各单位自管房162300平方米,私房19800平方米。居住用房面积71900平方米,其中房管部门直管房33500平方米,各单位自管房18600平方米,私有住宅19800平方米。实际居住用房面积43100平方米,按8821人计,居住用房人均815平方米。

1985年镇区建成区为107平方公里,房屋建筑面积为505012平方米,居住用房面积189213平方米。其中房管部门直管房41406平方米,全民单位57403平方米,集体单位37563平方米,私房52841平方米,按11011人计,居住用房人均为172平方米。

1985年全镇区3471户,其中有独用厨房的2279户,占65%,独用厕所175户,占504%,独用卫生设施的88户,占253%

公用房屋 建国初期,全镇工商业大多是私营企业,规模较小,同时限于经济实力,都因陋就简利用原有房屋或租用民房。1956年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发挥集体力量,一些工厂企业规模不断扩大,都改建扩建厂房和商店用房。70年代以来,由于经济迅速的发展,很多工厂迁向镇郊,如上海缝纫机三厂吴江分厂、玻璃钢厂、冷库、汽配厂、灯头厂、合成化工厂、化肥厂等都在郊区建立了新的厂房,商业在镇的主要街道改建扩建和新建了多层商业用房。非居住用房建筑面积逐年增多。

根据1985年房屋普查,全镇房屋建筑面积为505012平方米,属非居住用房面积为315779平方米。其中属房管部门建的有10341平方米,占32%;全民单位建的有170199平方米,占54%;集体单位建的132602平方米,占42%;私有2657平方米,占08%

 

第二节 私房改造

 

1970年开始私房改造,至19713月结束。对地主多余房屋按照省委、省人委文件规定没收接管;对私有出租房屋,应该改造而未改造的应予接管。改造起点:非剥削阶级一户出租房屋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剥削阶级无起点改造。全镇区房改户数为227户,其中地主户65户,改造户149户,其他13户,共接管房屋19215间,计35894平方米。

1980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全面开展了落实私房政策,对1970年处理的私房改造进行复查,复查的政策依据:地主房屋仍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主要解决按人口增留、补留生活用房,对私房改造起点作了调整,改造起点从50平方米改为100平方米。通过复查,对改造起点以下的出租房屋和冲击挤占的自住房,按人口增加的留房和退回了一部分不该接管的房屋,从而落实了房产政策。共复查242户,退房691间,计1458282平方米。其中拆除149间,计314954平方米,作价补偿金额7562935元。

1985年平望镇农村社员建房情况


续上表

第三节 房地产管理

 

建国前,公房列为公产,其房租为县财政收入。私房出租,由房主与租户订立契约,收取租金,建国前由于币制贬值,大都以大米计算。

建国后,人民政府接管了公房、祠堂庙宇。1954年没收恶霸地主、反革命的房屋,这些房屋原来基本都有租户,除安排政府机关和有关部门办公用房外,其余房屋由财政科派员统一管理,由清洁管理所收取租金。

1966年平望镇成立房管所,行政上在镇党政领导下进行工作,业务上由县房地产公司直接领导。“文化大革命”中房管所与平望税务所合并成立平望财政所。1972年重新分开,恢复原建制。

 

第四节 房屋普查

 

19857月至1231,平望进行了房屋普查工作,通过普查对全镇房屋质量、结构、层次、使用情况有了确切资料(详见附表),对市政建设提供了可靠依据。

 

第五节 平望镇建筑业

 

建国前,本镇建筑工人分木匠、泥水匠、石匠等类。木匠分“本帮”和“香山帮”(苏州香山人)。泥水匠分大工、小工(副工)。居民建房有作头(工头)承包和点工两种形式。房屋维修可直接雇工。

建国后,本镇成立泥木工合作小组。1950年与梅堰建筑小组合并,建立平望建筑工会,从业人员20多人。1956年成立镇建筑生产合作社,社员30人左右,归口县手工业联社领导,除负责当地承建工程外,还向外地承建工程。1979年县成立建筑公司,平望建筑社改称第五工程队。随着改革开放,生产有了发展,使全岗位责任制采取了包工包料的双包形式。1985年职工增至61人,零工增加到250人,利润达61万元。

平望乡建筑业

1974年始建平望乡建筑社,地址在三官桥7号,从业人员22人,承担当地和外地建筑业务。1981年改称为吴江县建筑安装联合公司201工程队。1985年占地面积1170平方米,建筑面积1691平方米,工人1322人,产值96723万元,利润2403万元。工程队下辖19个施工队。

平望打桩队

1979年始建,从业人员20人左右,零工200人,承担本地和外地建筑打桩。1985年利润为20多万元。


平望镇(镇区)房屋用途情况

19851231

平望镇(镇区)房屋用途情况

19851231


平望镇(镇区)房屋结构情况

19851231

平望镇(镇区)房屋层数情况

19851231

平望镇(镇区)房屋建成年份情况

19851231

电话:0512-63016908  传真:0512-63016927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979号 邮编:215200
吴江区档案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