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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农业)第八章(国营场圃)

2012/12/23 16:40:57    作者:  吴江档案局 来源:  吴江档案局    【字 号:  】   点击量:5896

第一节  农  场

一、县、区农场

县农场位于八坼镇西谓字圩,1951年春成立,有稻田285亩,以种植稻麦为主。1958年10月,为发展蚕桑生产,原在小庞山的县苗圃与农场合并,改名县苗圃。1960年1月,在胜墩重新成立县农场,仍以稻麦生产为主。1963年,县农场撤销。

1952年后,同里、黎里、芦墟、平望、盛泽、坛丘、大庙、震泽、严墓9个区,相继建立区农场,为全民所有制性质,以种植稻麦为主,共有水稻田735亩。平望区农场最小,仅有水稻田51亩,其余在60~140亩之间。1955年,盛泽、坛丘2场合并为盛坛区农场,1956年撤销平望、黎里、大庙3场,仅存同里、芦墟、盛坛、震泽、严墓5场。1957年,5个区农场均撤销。

二、庞山湖稻麦良种繁育场

前身是模范灌溉庞山实验场,位于县城以东3公里,由民国22~25年(1933~1936年)围垦庞山湖而成。分3个耕作区,共有耕地8700余亩,其中300亩为试验田,其余均雇工包种。民国26年(1937年)秋,日军侵入吴江后,由日军接管。除300亩试验田外,其余均改为放租,租额按产量的37.5%收取。31年春,称庞山湖农家组合,后又改称庞山湖实验农场。34年抗日战争胜利之初,由地方政府接管。35年,由扬子江水利委员会接收,同年9月改属长江水利工程总局太湖流域工程处。民国38年(1949年)5月吴江解放后,实行军管,11月改称苏南国营庞山湖农场。1953年划归苏州专区领导,称苏州专区农场,除900亩耕地由农场耕种外,其余分配给478户农民耕种。1957年,第四区围垦完成,有耕地1000余亩,农场耕种100亩。1958年8月,苏州专区农场下放给吴江县湖滨公社。1964年又由县接管,始名庞山湖稻麦良种繁育场,有耕地633亩,职工45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设有4个农业生产队,2个副业队,1个辅助生产组。1984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仅保留1个试验组,有水稻田40亩,以繁育稻麦良种为主,饲养种畜和养鱼等为副业。1964~1985年,该场共繁育稻麦良种800余万公斤,年均30~35万公斤。另外,自民国23年开始,庞山实验场进行水稻需水量试验,积累了较丰富的试验资料,成果长期被选人大专院校教材,并为农业和水利科研单位采用。

由于全场是围湖成田,地势低洼,易于受涝,解放前仅种一季籼稻,亩产仅150公斤左右。解放后,通过对旧有水利设施的改造和重新规划建设,提高圩田防洪治涝能力。80年代,稻麦亩产达700余公斤。全场有中型拖拉机3台,手扶拖拉机4台,汽车3辆,其他运输设备9台。另外,还有3个场办公司:农业服务公司、畜禽服务公司、工业公司,5个工厂:塑料钮扣厂、织造厂、服装厂、编织带厂、玻璃钢厂。有生产用房8280.3平方米,生活用房5606平方米。

三、部队农场

1962年初,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所属部队来吴江筹建农场。经与县人民政府协商,选定1954年大水淹没后未能恢复耕种的南小周家荡和北小周家荡两圩为农场范围,共有土地1900亩,当年修复圩堤种植水稻。1962年底到1963年,又开辟原湖梅农场圩2200亩。1981年以前,全场年产水稻290万公斤,1981年后,有三分之一土地改种旱地作物。1984年全部改种小麦和黄豆,1985年年产95万公斤。全场拥有各种型号的拖拉机16台,大型收割机4台,农田耕作和收获机械化程度较高。农场下辖农业队、副业队和化纤厂3个生产单位,除种植业外,还有600亩鱼塘,年产鲜鱼1.5万公斤。

第二节 水产养殖场

一、吴江县水产养殖场

1950年,华东水产管理局在平望镇南大桥东筹建太湖鱼种试验场,至1952年共开挖鱼池88只230.5亩。当时有职工37人。1953年,试验场移交江苏省农林厅(后属水产厅),改称江苏省太湖水产养殖场,职工112人,并由单纯的鱼种生产转变为鱼种与成鱼生产并重。1957年冬下放给县,始名吴江县水产养殖场。1958年,成立华沙、麻漾、长漾、三白荡、九里湖5个养鱼委员会,外荡养殖水面积6.82万亩。1959年,将6.75万亩水面下放给16个人民公社经营,县场职工只剩63人,养殖水面692亩。1964年,县收回16个公社水产养殖场水面,成立吴江县成鱼养殖场,以外荡成鱼养殖为主,兼营部分内塘养殖,下设16个分场。县水产养殖场仍以苗种生产为主。1965年底,两场合并仍称吴江县水产养殖场,职工451人,养殖水面1.46万亩,其中内塘125亩。1966~1967年,为配合渔业社会主义改造,撤销同里、屯村、莘塔、横扇、庙港、七都、青云7个分场,所辖水面下放当地人民公社经营。1975年,县水产养殖场建成容积100吨的水产冷库,1980年又扩建为300吨。同年,办起渔用塑料厂,1981年办丝织厂,1985年又建成年产1万吨的渔用颗粒饲料厂。全场形成以淡水养殖为主,内外塘结合,工副业配套的水产生产群体。

1985年,全场职工982人,其中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员8人。下辖八坼、北厍、黎里、坛丘、盛泽、梅堰、震泽、八都、平望9个分场和西蒲荡鱼种分场、专业捕捞队,共有外荡养殖水面6.20万亩,内塘养殖水面695亩。全年共生产鱼苗9.32亿尾,鱼种9668.46万尾,成鱼2166吨。

二、吴江县青浦县元荡联合水产养殖场

1959年,吴江、青浦两县共同投资在元荡筹建联合水产养殖场,养殖水面2.50万亩。建成后,由于产量低(亩产不足10公斤),连年亏损,1965年停办。1972年,恢复元荡、诸曹漾、雪落漾、白荡湾4处养殖水面2.20万亩,其中吴江县占75%,青浦县占25%(投资比例相同)。1974年8月,正式定名为吴江县青浦县元荡联合水产养殖场,并主要由吴江县经营管理。从1977年开始,陆续开挖内塘鱼池520亩,培养鱼种供外荡放养,比外购成本降低32%,且放养仔口规格大质量好,培养出来的老口规格也大。同期还建成400亩精养成鱼池。到1983年,外荡产量超过了历史最高水平,盈利11.4万元,内塘养殖实现利润5.3万元,不但鱼种达到自给,而且扭转了连年亏损的局面。

除渔业生产外,1977年联合水产养殖场筹建丝织厂,1978年即盈利5.32万元,1979年又办畜禽场。1983年起,以渔为主渔工副各业全面实行承包责任制。1985年,全场养殖水面15399亩,其中内塘鱼池399亩,下设外荡、内塘、畜禽3个分场和1个丝织厂,共有职工190人。

第三节 蚕桑畜牧场圃

一、吴江县桑苗圃

前身是1951年春成立的吴江县农场,位于八坼镇西谓字圩,耕地285亩。1958年10月,县农场与位于小庞山的县苗圃合并,定名为吴江县苗圃,仍在谓字圩,共有土地2700亩,职工70余人。1959~1960年,根据县人民政府指示,退还了从农村调入的土地后,尚有土地1123亩。1964年下半年,更名为吴江县桑苗圃,以培育桑苗为主业。1965年7月,县蚕种场并入,但因蚕种场远在县城,经营管理不便,1968年又与桑苗圃分开。当时,桑苗圃除培育桑苗外,还经营养蚕、养猪羊和种植稻麦及蔬菜等农副业。1974年,以养猪队为基础,成立吴江县第一种畜场,仍由桑苗圃统一领导,1979年10月,种畜场与桑苗圃分开。

1959~1985年,县桑苗圃共为国内外提供优质桑苗5500余万枝,成为出口桑苗的专用及无病基地。另外,从1981年起,桑苗圃还陆续开办了花木公司、林特产服务公司、太湖工业公司、太湖丝针织服装厂、电工厂和综合商店等。1985年,县桑苗圃共有职工43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人。土地总面积887.5亩,其中耕地620亩,除培育桑苗外,还有果园10.5亩,养殖水面18.3亩。共有固定资产73.2万元。1985年,主副业总产值达184.4万元,其中农业32.9万元,工副业151.5万元,利润25.4万元。

二、吴江县蚕种场

解放前,吴江县城共有4家私营蚕种场。义兴场(原名友声场)于民国16年(1927年)成立,场址在南门外新桥河北;友声场(从南门外的友声场分出)于民国22年成立,场址在北门外今北门小学处;天元场于民国22年成立,场址在西门外今县蚕种场处;永康场建于民国22年之后(具体建场年月不详),场址在下塘街永康弄。4场共有桑地117亩,年制种27500~28600张。日军侵占吴江期间,4场先后停业。民国35~36年相继恢复生产,年制种仅14000张。1956年,在对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中,4个场合并成立公私合营吴江县蚕种场,职工60余人,桑地172亩,当年制种31643张。到1959年,桑地面积增加到353亩,年制种47972张。1965年7月,中共吴江县委、县政府决定停止蚕种生产,机构撤销并入位于八坼镇西的县桑苗圃,从事桑苗培育。1967年秋,恢复县蚕种场建制。随着农村蚕桑生产的发展,蚕种供不应求。为达到全县蚕种自给有余的目的,1978年在梅堰公社龙北大队副业队建立第一个原蚕区,1980年在梅堰耀字大队建立第二个原蚕区,1984年在庙港乡庙港村建立第三个原蚕区,利用县蚕种场的技术优势和农村的劳力、桑地等,扩大制种范围。1985年,全场共制种12.03万张,其中三个原蚕区即制种7.60万张,占63.18%。

在发展蚕种生产的同时,县蚕种场的工副业也得到相应发展。1982年建猪羊场,1984年开挖鱼池40亩和成立多味食品厂及蚕业服务公司,1985年建永生针织厂和五金加工厂。1983年和1985年,省、市拨款30余万元建造标准蚕室2幢,改善了制种条件。1985年,全场职工9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1人,桑地270亩,固定资产266万元,年产值2450余万元,创利16万元。

三、吴江县第一种畜场

前身是吴江县桑苗圃所属的养猪队,1974年正式成立吴江县第一种畜场,仍由县桑苗圃领导,主要从事枫泾猪和湖羊的提纯复壮工作,饲养基本母猪群,有枫泾猪180头。1979年10月,种畜场与桑苗圃分开,独立核算。当时共有固定资产40.6万元,流动资金8万元,固定职工51人。1980年1月建种羊场,饲养以优质羔皮著称的湖羊品种。3月,在国家科委、畜牧总局及省市县的支持下,投资10万元,建家兔良种场,引进高产长毛兔一德国长毛兔品种,到1985年,圈存基本生产母兔500只左右。1982年6月~1984年9月,中国畜牧所在场内开展提高商品猪瘦肉率攻关试验,引进长白猪为公本,地方枫泾猪为母本进行二元杂交,选用长枫一代母本与第二个外来品种杜洛克公猪进行三元杂交,瘦肉率分别达到54.8%和58.7%。1984年9月,场内培育的三元杂交猪首批进入香港市场。从此,种畜场以枫泾猪保种和商品活大猪生产为主要经营项目,成为保种和商品猪相结合的综合性畜牧场。

1974~1985年,种畜场先后为省内外兄弟单位和社会提供种猪8000多头,交售商品猪5700多头。1984年起,先后向香港销售瘦肉型商品猪906头。1981年起,还向全国20多个省市提供德国长毛种兔1万余只,向社会提供种湖羊1000余头和部分优质羔皮。1985年,全场总产值112万元,其中畜牧业产值73万元,工副业产值39万元,并为国家创汇29万美元。全场共有土地167亩,职工163人,其中专业畜牧兽医人员7人。生产用房9650平方米,生活用房3000平方米,有固定资产81.85万元,流动资金8.O万元。在“一业为主,综合经营”办场方针指导下,除畜牧生产外,从1976年开始还陆续开办了年产粉丝17.5万公斤的粉丝厂、塑料厂和牧工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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