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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卷(军事)第五章(抗日战争)

2012/12/21 17:43:54    作者:  吴江档案局 来源:  吴江档案局    【字 号:  】   点击量:6561

第一节  八年抗战纪事

一、民国26年(1937年)

 “七七”芦沟桥事变揭开了全面抗战的序幕,全国各地动员军民抗日,开展救国活动。“八一三”淞沪抗战开始后,国民党吴江县政府通令全县民众挖防空洞及配合驻军修筑防御工事。芦墟镇抗敌后援会在镇长郑景康主持下开始工作。其一,组织青年服务队收听上海电台广播,及时把战争消息综合后刊登在街头壁报上;其二,借用西栅典当栈房,安置过镇的同胞,安排抗日负伤战士就餐住宿,及时送往后方。

10月26日,日机3架飞至三白荡西岸上空,用机枪扫射正在挖掘战壕的民众,这是日本侵略军第一次武力危害芦墟。此后,敌机时常在芦墟地区上空盘旋,威胁百姓。

11月10日,日机在东栅投掷炸弹1枚,炸毁陆泉生家房屋,压伤1人。市镇上有许多民众开始逃难。

当时镇上有非正规武装:省水警队和一些工兵约50人,驻南栅生记油坊和西北栅米业公所等,有一艘浅水兵轮;镇团防队(又称壮丁队)约30人,驻南栅城隍庙。11日晨,壮丁队得到情报,日军已到达东南方约10公里的西塘镇。当局遂安排部分难民转移,要求市民躲避。午后,团防队撤至西栅难胞招待所原址空屋。入夜,雨雾蒙蒙,9时许,日军汽艇从浙江方向沿芦墟塘向北开来。省水警队在南栅港略作抵抗,伤亡五六人后撤离芦墟。日军登陆后,冲向镇中心。工兵在城隍庙附近、团防队在中塘桥(今人民桥)一带以建筑物作掩护阻击日军,相持1个多小时后,团防队由西栅口下船出分湖去北厍。相持中,约10时左右,日军放火烧毁城隍庙正殿、后殿、偏殿、亭阁及东面的切问书院,一时火光冲天。当夜日军杀害平民10余人。躲在防空洞内的4个生记油坊工人被杀害,头颅被割下,扔进菜油缸。难民许和尚一家被杀5人。当夜日军封锁全镇。

第二天清晨,汽艇把载有更多日本兵的拖船拉到芦墟。日本兵横冲直撞,闯入民宅,劫掠财物,奸淫妇女,并强迫在家的老弱者搬运抢劫物品。民众称之为“冲锋队”。镇上巡官王沛被毙于街头,有数人被推入河中淹死,水果店蒋某被手榴弹炸死,滞留在西北街裕大木行和原区公所(芦墟中学老校门南侧)内的工兵20多人被害。还有许多市民被打伤。

以糊冥器为业的朱启明,在日军面前连呼“欢迎皇军”,被日军赏识,从而当上芦墟地区的维持会会长。

二、民国27年(1938年)

淞沪战役失利后,失散的国民党陆军独立45旅735团田岫山连进入分湖地区。27年(1938年)1月16日(农历十二月十五日)田岫山连在分湖西口尤家港伏击一日军运输船,打死敌人若干,俘敌3名。田部经芦墟、莘塔转移到周庄,18日将3名日俘解交营长路有才。不久,田部接受整编,仍归属45旅,田升任733团团长。2月,陈耀宗带领725团亦进入吴江、青浦地区游击日军(详见《兵防·民国时期驻军》)。

1月18~26日,日伪军数百驻扎芦墟。敌军强占民房,焚烧家具烤火。镇上南市一段,不准通行。凡日间见有妇女之户,夜间便破门而入。日军还分批逐日去乡间抢掠,到莘塔、周庄附近各乡“扫荡”。

2月2日(年初三),雨夹雪,日军将尖田村十二三岁姑娘袁阿二打死在船里,抓走私塾教师。这是日军滥杀芦墟农村民众的首宗罪恶。

7月7日,芦沟桥抗战一周年。早晨,日军自北而南闯入镇内,7时左右即在西栅和中市将居民赶出屋外,不许带走任何物品,用稻草、硫磺弹纵火。不到1小时,全镇沿街闹市商铺多处起火,市河西岸,南起中塘桥西景春楼茶馆,北至南袁家浜板桥的街市建筑,以及街面往西延伸的民居十之八九被焚毁。横跨东西河面的新桥3块木板桥面被烧断,故河东损失尚属较小。街市中心的恒裕福绸布店、协隆南货店等80余家商号、店铺、近千间住宅房屋及财物全部毁之一炬,损失达10万元之巨。数百人无家可归。住宅被烧毁的富家望族有柳公望、沈昌直、沈眉直、褚忠良等10余家。沈氏兄弟均为南杜著名诗人,收藏的古玩字画和孤本、抄本书籍亦荡然无存。

散布于芦墟东北部农村的陈耀宗部队于7月27日黎明开始攻击驻扎莘塔的敌军,小钢炮、机枪声连续不绝。直到第二天中午11时,苏州日伪军300多名增援莘塔日军,陈部才撤离。

7月29日,日军又到芦墟抢劫,在西栅王宅(老医院)门口,陆协茂腌腊店学徒周金官(城司人)为掩护十几口老小,挺身而出与日本兵顽强搏斗而殉难。有一人被日军用枪托打入河中,另一人被抓至北厍。

8~9月间,伪军“两吴(吴县,吴江县)司令”谢志俊写信给陈耀宗、田岫山进行诱降。陈耀宗作书公开答复,严词斥责。田岫山则将把谢志俊诱骗到芦墟“竖头斋匾”里(田部驻地),抓获谢某和全部卫兵,解交后方。

10月间,735团陈耀宗部在芦墟、莘塔间遭遇日军。经数小时激战,击毙日军多名,缴获掷弹筒1具、轻机枪2挺、步枪10支。陈部亦牺牲10多名,伤者被及时送至天凝、洪溪的嘉善县抗日后援会医院治疗。

三、民国28年(1939年)

2月18日,日军借口搜查枪支弹药,在芦墟镇上抄家。4月15日,日军又到芦墟。第二天早晨开拔前在体育场(袁家浜底南岸)发炮示威,毁邻村房屋1间。

初夏某天,日军乘几艘蒲鞋头船(机动船),从同里方向经三白荡到芦墟来。陈耀宗部事先得到情报,埋伏在万户村西(今南窑港桥一带)、西北栅沿河,最北的岗哨在窑港西岸的陆家坟堂屋(窑港桥北)。上午10时许,第一艘日军机船才进入麻麻垛漾(窑港、南町港交会处),未进入伏击圈,哨兵就打枪,日军即在两岸登陆。河东,万户村西守军被日军包抄,伤亡甚大。河西,日军曾冲至簖头港(今南窑港水闸往西,即芦墟中学北围墙至土山,原是河港,通往分湖)。枪声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凌晨。日军趁夜撤走,伤亡情况不明。

8月30日(七月十六)早晨,白荡湾村西头的陈坤元家里来了一个浑身湿透的“外地人”。陈玉观(健在)看出这是个不穿军装的日本兵。村民们假装同意用船送他去青浦。途中日本兵发现苗头不对,凭借武功,要残害摇船农民。正在搅水草的农民张金福、吴四林急忙冲过去,制服了日本兵,将其送到杨垛的陈耀宗团三营陈鹏处。陈部奖赏了这几位农民。

9月10日(七月廿七),田岫山部与日军在芦墟以东遭遇。田部不支,往西南方向撤退。傍晚又在分湖南滩交战。田部撤至陶庄附近。当天芦墟一些居民躲避到周庄。

10月16日,嘉兴、枫泾、松江、同里、苏州、盛泽等地敌伪军会集西塘。苏州一路经由北厍、芦墟至西塘,一架飞机作掩护、侦察。敌人会集后,循原路返回。17日上午8时到芦墟,在东市停靠。日军以4门钢炮,向东南方向盲目轰击百余发,配以机枪乱射,枪炮声中日伪军大肆抢劫,满载而去;还杀死农民3人。

11月15日,日伪军又到芦墟镇搜劫财物,装满5船后又扬言要纵火,强行勒索1万元后方开拔。

12月8日,敌宣抚班头目、伪县署科长等到芦墟。南市陆琛根家一间屋,因田岫山部9连驻扎过,被指为“匪徒住宅”遭焚。北市几户居民住宅被洗劫一空。陆泰丰米行职工叶时孚等2人遭严刑拷打,又被带往吴江。

四、民国29年(1940年)

735团陈耀宗部经常驻扎在城司村一带。3月26日上午,该团孟连长带兵在秋水潭村前,利用地形地物巧妙抗击2艘日军机动船的攻击。敌人无法上岸。午后枪声稀落时,秋水潭50多岁的妇女费四姐主动为孟连长等人送茶水、糕点。

日军见攻不进秋水潭,便在下午重点攻击南边的尖田村守军,并分兵绕道从背后夹击。秋水潭守军隔着小荡,用机枪支援尖田,成效不大。尖田守军损失惨重:伤亡20余人,被俘1人,2名伤兵躲入村民家。

当天日军在尖田村纵火烧掉30多家房屋,打死村民3人。

4月下旬,陈耀宗的副官和莘塔三青团某人到甘溪,依靠保长陈祥荣在甘溪石桥西北“大屋”里设立秘密修枪所。修枪所技工十来人,多是无锡人。约一个班的便衣暗中放哨、保护。直至民国31年(1942年)5月3日夜里撤退到北厍西南去。

5月18日(农历四月十二)黄昏,小队日军追击“便衣队”(游击队)到洋沙坑村,中了埋伏。日军的小队长被击毙。余者来不及收尸就撤走了。

第二天5月19日,日军到洋沙坑、莘塔等地疯狂报复。

5月20日(四月十四),日军轮船从洋沙坑荡出发去金泽,途经白巨斗村前时,遭陈部游击队三面伏击:北面白巨斗村里守军,南是赵田方城圩尼姑庵里的机枪,东头是苏家港守军。手持望远镜的日军头目首先被击毙,一时打蒙的日军损失巨大;战后白巨斗村民眼看着敌伪军来搬运18具尸体。那天余下日军凭借装甲轮船冲到赵田上岸追击游击队,杀害老幼5人。

5月22日(四月十六),日军又到洋沙坑、白巨斗、苏家港和莘塔东面的南尹、灶江等村,疯狂地杀人、放火。

5月24日(四月十八),南北赵田两村遭到日军更惨烈的屠杀、焚毁。

11月17日,敌伪又到芦墟、莘塔数处乡村。每至一处,不准群众关门,不准随意出入,由日军自由闯入抢劫、奸淫。

五、民国30年(1941年)

年初,国民党忠义救国军挺进纵队从安徽广德,经长兴、吴兴、越苏(州)嘉(兴)铁路到达江浙沪交界的水网地区。不久,挺进纵队司令阮清源(又名袁亚承,化名东平)收编了北厍张文奎部和陈耀宗余部,以及散落江南一带的杂牌军,成立了17个支队和1个“独立营”。忠救军司令部设在莘塔,为苏南地区的军事领导机构,但无固定住所。又成立吴江县政府路东办事处(苏嘉路东)。阮兼任办事处主任和军事组长,第六区区长凌元培任民政组长,教育组长由忠救军政治部主任张国祯兼任,柳甦为办事处主任,经济组设在芦墟,组长黄麟书,其他组都在莘塔。

忠救军曾在南栅芦墟塘野猫圩附近打过一次伏击战。措手不及的日军死伤数人后,机动船退回东南方向。胆大的市民曾隐蔽在南栅油车坊和轮埠观看。

忠救军政治部在芦墟东栅陆氏住宅(今浦南路、建材路口西)编印《正气报》。该报系16开铅印,3天1期,依托忠救军明暗渠道,发行至苏嘉沪8县。春节期间,忠救军政治部宣传队借芦墟小学演出抗日话剧,其中有《放下你的鞭子》等剧目。

夏秋,该政治部在西栅当栈房(今幼儿园地段)开办清华中学,校长方纪龄,江阴祝塘人。本地人有教导主任陆铭之(陆祖鼎)、教员许南耕等。

经济组在芦墟及青浦黄渡、白鹤等地设立关卡,派兵驻守,检查往来船只,征收捐税。凡是为日军运输大米、砖瓦或其他军用物资的船只均被没收。

4月25日,忠救军淞沪行动总队代行总队长应括组织攻击章练塘日军据点战斗。因向导失误,攻击战失败,忠救军损失较大,应括牺牲(解放后追认为烈士)。驻芦墟的忠救军亦参加战斗,伤亡多人,撤退回芦的不多。

12月8日珍珠港事件后,上海的部分美英侨民、领事馆职员迅速撤出“租界”经青浦辗转到芦墟、莘塔等地稍事休息,由忠救军和地方人员护送,越过苏嘉路西去安徽广德。

六、民国31年(1942年)

从2月21日(农历年初七)起,苏州、吴江、嘉兴、嘉善、青浦等据点的1000余名日军,由敌酋长谷川、加藤指挥。分乘100多艘机船和海军陆战队的小炮艇,对芦墟、莘塔、北厍、周庄等地“大扫荡”。忠救军首脑和主力在日军到达前夕已撤至路西,少数未获命令的部队毫无回击准备,不战而溃。敌人的暴行持续了20天,杀害平民2373人。史称“芦莘厍周大屠杀”。

2月21日早晨7时许,日军数百人、机船10艘包围芦墟镇,见人就抓,分批押至西栅当栈房(即清华中学)、北栅凤祥春茶馆楼上和詹家弄北侧义兴祥布店后面空地上。当夜,被押在空地上的民众就有300余人,有10多人被拖至东古荡溺死。2月22日,日军把部分民众转移到北袁家浜陈万茂住宅,3天3夜,不给饭吃,不给水喝,还时不时恐吓、抽打被押民众。3天里,陆续有人被指认为“支那兵(忠救军)”而毙于体育场。2月23日下午2时许,日军将关押在陈宅(占多数)和清华中学(少数)中的72人押至分湖滩张家坟,逐一用刺刀杀戮。有几人重伤幸存,如西栅邱阿四。

[前人许康侯曾写过《芦墟“大扫荡”目击记》,沈颖若(昌直)为张家坟死难同胞撰写碑文,可惜均已散轶。]

 

这个时期,日军在农村施暴历程如下:

2月21日(年初七):甘溪、思古甸、孙家湾、沈家舍、草里、杨树兜。

2月22日(年初八):北芦墟、东古、万户村、东芦村、夫子浜、港南浜、中浜里、高士港、大树下、姚家浜、生田村。

2月23日(年初九):瓜墩上、倪家舍、屠家栅。

2月24日(年初十):江家湾。

2月26日(正月十二):白荡湾、夹港里、低高、东玲。

2月27日(正月十三):草里、倪家舍、杨树兜。

2月28日(正月十四):草里、荣字。

3月1日(正月十五):城司。

3月4日(正月十八):东朱家港、甘溪、赵田、华中、小港里、云田岸。

3月9日(正月廿三):姚家浜、邗上。

3月10日(正月廿四):姚家浜。

7月初,日伪在吴江县实行“清乡”。“清乡”时以伪军为主体,日军督阵,到各乡镇、农村清查抗日分子,收缴武器。为达目的,对民众滥施酷刑。在此基础上,建立或巩固乡镇伪政权。当时日伪吴江县清乡特区署(即伪县政府)将第六区改名为芦墟区,委任朱仲美为伪区长(以后接任者是张民彝、陈孟英(代)、陆伯雄、袁仲侯、胡德明),先后委任张子安、费汉兴、汪宝义、沈忠民当伪镇长,常驻伪保安队,建立伪警局等。总之,建立起一整套镇压抗日的统治机构。

日伪军对芦墟农村“清乡”,是从五月廿三(7月5日)开始的,持续半个月。受害深重的村庄是:北芦墟、白巨斗、洋沙坑、城司、白荡湾、秋水潭、思古甸、尖田、赵田、孙家湾、西张港、高士港、大树下、钱长浜、东琢港等(参见《日军罪行录》)。

七、民国32年(1943年)

年初,中共地下党淀山湖工委书记林岑与地下党员陈企周、金佩扬等一起在芦墟设立淀山湖工委机关,领导淀山湖地区的地下抗日斗争;在芦墟适度开展抗日救亡宣传工作。

日伪军政当局加紧对芦墟民众的掠夺,所有物资均冠以“军需”,强行低价收购或掠夺。增加田赋和强征军米是“清乡”的重要组成部分。芦墟农民和米商采取各种形式抗缴军米。民国32年(1943年),日伪当局派定芦墟区军米6000石,“限定4个月完成,每月却不满72石”,然“居民尚有大量米谷存储”,因芦墟“毗邻上海、青浦一带”,“一般小民,化整为零,走漏(指运销外地)数量实可惊人”。日伪对砖瓦生产、销售亦严加控制,日伪当局的苛捐杂税常年不绝。芦墟伪区公所还收取所谓“奶奶小姐捐”,吹嘘缴之后可以保妇女平安。

日伪当局强迫民众办理“良民证”、“居住证”。日伪军时不时到乡村去骚扰一番。

八、民国33年(1944年)

3月,日宪兵队和部分伪警,在芦、莘、厍、周各乡,搜查、勒索、抢劫米谷7000余石。

6月16日上午10时许,一些贫困市民“携升斗食米”,在南栅要悄悄乘黎里开往上海的庆顺轮,做“跑单帮”小生意。当时在场的伪保安队、伪警察都不阻拦。日警备队士兵正好看到,当即没收大米,毒打小贩。伪保安队第八大队第四中队长谢达山与日军“婉商”无效。伪保安队士兵就与日本兵撕打搏斗,夺还粮食,放走小贩。日警备队田中兵长(即班长)带日军缩回东栅碉堡固守。

全镇人心惶惶,日军必定要报复。当时谢达山等人可以出走,但没有走;传出来的消息是:不连累镇上人。下午4时,外来的日军蜂拥而至,将伪保安队缴械。谢达山和在场的士兵以及在场的伪巡官许树庭等6名伪警察,被抓在东栅警备队里整夜拷打,以后下落不明。全镇居民纷纷议论,关心此事。

9月,中共地下党员沈月箴(女)、肖心正从芦墟伪区长那里搞到一张化名“王伯威”的通行证,提供给中共华中局情报部长潘汉年从上海通过敌占区去延安。

九、民国34年(1945年)

7月30日(六月廿二),孙家湾农民陆永昌在船上罱河泥,岸上一陌生人正被日军追击,陆永昌就渡他过河。陆本人被日军枪杀。这是最后一位死在日军枪口下的同胞。

8月15日,日本政府宣布投降。过一天,芦墟日军杀死了慰安妇阿明。9月初某天上午,驻芦墟的五六个日本兵去吴江集中投降。全镇通宵达旦欢庆抗战胜利。

 

第二节  日军罪行录

日军侵华8年,仅在芦墟地区犯下的法西斯罪行,亦罄竹难书。日军在芦墟市镇的罪行已在第一节《八年抗战纪事》中择要记述。本节记述日伪军在各自然村的罪行。限于篇幅,不能详述日军暴行过程,只能偏重于恶果。又由于相隔五六十年,调查较难,疏漏甚多。

各村死难同胞和重伤幸存者名单,也限于篇幅,这里没有全部列出。

一、芦北村

北芦墟民国31年(1942年)2月22日(年初八),日军包围村子,杀害57人(有名单),其中女性15人,婴幼儿5人,外来客人4人。有23人被捆绑到泗洲寺北面乱坟岗附近杀害,重伤幸存4人。烧毁房屋50多间。

7月“清乡”时,七八十个青壮年被拷问、吊打、灌水、用火烧,多人昏死过去。

朱家港2月19日,大扫荡前2日,小队日军到朱家港发传单,用枪打死1个从别处抓来的人。

3月4日,日军扫荡,杀死6男3女和1个婴儿。其中1人是被烧死的。烧伤致残者陆志松至今心有余悸。还有1人冻伤。全村烧剩4家。

东古2月22日,打死1人。“清乡”时财物被抢。

瓜墩上2月23日,郭家窑工6人和1名苏州人被杀,林掌生重伤幸存。

万户村2月22日,村民2死1重伤,另1名便衣队员被杀。烧掉数十间房屋和100亩田的稻堆。日军强奸、轮奸妇女至少3次。一次在“老回头”牛棚里轮奸、侮辱烧香船上十六七个妇女。

江家湾2月24日,日军抓去5人,其中2人被害于田鸡浜。

二、芦东村

邗上民国31年(1942年)3月9日(正月廿三),日军在该村枪杀4人,淹死1人,其中妇女3人;抓走20多人,其中14人被集体屠杀在姚家浜村口庙基上。重伤幸存的有陈牡丹、朱海生2人。另有一头耕牛被打死。

夫子浜2月22日(年初八),日军把村上和附近窑厂抓到的30多名青壮年,赶进“四窑户”(陈燮臣)窑里(今水泥厂河东渡口的15号窑),逼令3人搬柴到窑洞里,然后点火,并从顶上扔进3颗手榴弹。包括被枪杀的3个搬柴百姓,共30余人遇难。重伤幸存者有:粮管所叶步青,中浜里张阿二,镇窑厂陈金元、刘所根,万户村张永泉,港南浜李奎元。

港南浜2月22日,日军杀死3男1女,强奸、轮奸3名妇女,烧掉7户房屋1家草棚。

东芦村2月22日,新婚之日的庞海生被杀。1人被害于芦墟凤祥春轮船码头。3月1日,日军第2次扫荡,杀死5人,2人重伤幸存。

生田村大扫荡时,日军连续拷问村民3天。

三、姚池村

民国31年(1942年)3月9日(正月廿三),日军在姚家浜村东庙基上集体屠杀了100多人。其中姚家浜、池上两村34人,邗上14人(见上文)。其他多数是别处来的,停泊在村西舍浜里的船上难民。

第二天日军又枪杀1名妇女,烧毁房子30多间,稻堆200多亩,耕牛4头。

四、云东村

民国31年(1942年)3月4日,日军追杀向南逃难的村民6人。

五、伟明村

民国31年(1942年)3月4日(正月十八),日军从村东张青荡滩杀害4女3幼。张福生夺日本兵枪被另一日军枪杀。日军强奸妇女1人。在村西韩郎荡杀害2人。上述被害10人中有7人是张文山一家的。另有5人重伤幸存。

32年6月底,1名妇女被日军炮弹炸死在田里。

六、尖田村

民国27年(1938年)2月2日(年初三),雨雪天,日军枪杀小姑娘袁阿二于船中,抓走私塾先生。

29年(1940年)3月26日,日军打死村民3人,抓走2人,押到闵行,拷打至昏死;放火烧屋百来间。

31年(1942年)夏秋,日伪军强迫村民下河摸枪。

七、新南村

民国29年(1940年)5月20日(四月十四),日军在北赵田杀死4人,南赵田1人;将七八岁男孩挑在刺刀上甩到北町浜里;刺伤吃奶女婴的脚。

5月24日,天未亮日军就包围了两村庄,四处纵火。北赵田烧剩一前厅一牛棚,烧死老幼6人,杀害11人,重伤1人。

31年(1942年)大扫荡,3月4日(正月十八),日军用燃烧弹纵火,草棚全部烧毁(村民已逃光)。

八、三村村

民国29年(1940年)5月22日(四月十六)拂晓,日军包围苏家港,用硫磺枪放火、杀人、抓“花姑娘”。烧死6人,杀死7人,死难者半数是老人,包括9个妇女,2个小孩。20出头的凌姓姑娘被糟蹋后就地刺死,裸身曝尸于田头。全村民房除陆、凌2家大屋和三四家农民房部分幸存以外,100户人家全被烧光。

31年(1942年)大扫荡时,有2人被打死在野外,1人被杀于北芦墟。

九、秋甸村

秋水潭民国31年(1942年)2月23日(年初九),日军在扫荡中杀害3人,强奸妇女3人。

7月上旬“清乡”时,吊打村民。1人当场死亡,2人重伤致死。

思古甸民国31年(1942年)2月21日(年初七),4人被日军杀害,重伤幸存3人;日军还烧掉房屋、稻堆、耕牛等。

大扫荡前,吴姓一家在船里被日军枪杀3人,1名老妇被打死。

大扫荡前、后,日军2次到村上,吊打村民,强迫下河摸枪,打伤多人。

十、城司村

白巨斗民国29年(1940年)5月22日(四月十六),日军烧毁全村100多间房屋,仅剩1间横屋,杀害逃剩的老弱病残3男1女。钱庆元被吊在树上用手榴弹炸得粉身碎骨。

31年(1942年)7月5日“清乡”时,村民李爱福受刑不屈。

城司31年(1942年)3月1日(正月十五),日军日夜杀人,数十人遇害,1人淹死。烧毁杨家、费家大屋等50多家房屋。强奸、轮奸妇女2起。

“清乡”时,30多人受刑。日军用风车煽火熏人。村民2死1残。

洋沙坑29年(1940年)5月19日(四月十三),日军在村东杀害4老人,进村后用铁鎝坌死1男11女,另1女重伤致残。

事隔2天,日军又来施暴,村民已逃光,遂杀害唯一留在村中的15岁哑吧,并纵火烧毁全村63户150多间房屋。

30年(1941年)6月15日(五月廿一),日军又放火烧光村民搭建不久的草棚。

31年(1942年)2月25日,大扫荡中,日军又到村上掳掠。

32年(1943年)2月11日(年初七),日军在村后洋沙坑荡里烧毁棺材船,打死船工。

十一、低高村

民国31年(1942年)2月26日(正月十二),日军在低潮、高湖田两处共杀害80多人,其中本村48人,外村逃难来的三四十人,白荡湾、萧田村的都有。有不少村民是被日军在船上推入元荡,再开枪打死或淹死的。两村房屋被烧40多间。

夏天,日伪军“文明扫荡”时,几个村民被绑住大拇指作“飞机吊”,用木棍打。

十二、爱好村

民国29年(1940年)春,日军到村上抢劫财物。同年5月18日(四月十二)日军抓走5人,尚有数人不知下落。

31年(1942年)2月26日(正月十二),该村被杀十几人,在外被杀的更多。荡头湾有4人被杀害于低高。夹港里被日军用燃烧弹纵火。白荡湾烧毁100多间房屋。

7月2日“清乡”时,多人被吊打、刺伤。陈有高为保存6个钢盔拒不招供,被杀。

十三、甘溪村

民国31年(1942年)2月21日(年初七),日军在村上枪杀3人,枪伤1人;抓走多人,4人被害于莘塔北酱园,1人重伤幸存,1人潜水逃走,另2人被害于周庄。

3月4日(正月十八),日军在一户结婚人家杀14人,新郎陈照荣全家遇难。大火持续2天1夜,毁掉140多幢房屋。

5月3日(三月十九),日军为查找地下兵工厂,拷问村民。私塾先生董鼎新被毒打致死。

十四、中星村

日军在西栅放火烧房屋数间。多次去找“花姑娘”。一青年妇女被轮奸。张家坟上遇难同胞中有该村人。

中保里张阿二亦是夫子浜窑里被烧而幸存者。

地园上被刺杀1人。

十五、高树村

高士港民国31年(1942年)2月21日(年初七),日军去西湾村途中,杀害了高士港后村吴留宝母子3人,烧毁房屋;又杀死姚家2人。

7月5日,“文明扫荡”时,数十村民被吊打、火烧,1人烧死,8人重伤致残。

大树下2月22日(年初八),日军在殷家溇杀害村民5人,外村的6人,其中一家父子3人。邱祖良潜水逃跑时后背射进子弹,幸存。日军还烧掉了石灰船。

钱长浜7月5日,日伪军抓获八九十人,捆绑后逐个吊在河里灌水,再踩踏昏死者腹部,压出水后审问,反复多次。并用开水浇脸,石块砸头。2人当场死亡,多人伤残。

十六、西湾

大扫荡那年2月21日(年初七),日军在杨树兜倪金虎屋里、场上刺杀16人,其中女性8人,且有祖孙三代的;另一幼童伤脚。

2月23日,日军到倪家舍,杀害八九人,其中1人是本村裁缝。

2月27日,日军又到倪家舍,杀害西张港逃来的12人(参见后文),放火将20多户房屋烧光。

当天,又烧掉西湾村八九户人家。

十七、新友村

孙家湾民国31年(1942年)2月21日(年初七),日军到孙家湾枪杀2人,刺杀6人,抓走孙留富、孙玉山、潘明善等40余人。日军开船时,把从别处抓来、原先捆在船里的10多人杀害在三白荡里。孙、潘等人在莘塔受尽酷刑。正月十三夜里,50多人被刺杀在北酱园空地上。两孙和北厍西浜桂生、莘塔灶港上阿三4人重伤后逃生。

“清乡”时,有3人被毒打、灌水致死。

屠家栅2月23日(年初九),日军抓去7人,将6人在船上刺死丢进三白荡。被抓者亲属去莘塔要人,结果又被杀2人。

沈家舍2月21日,沈阿大和父亲、蒋来宝怀抱婴儿4人被打死在野外。2月23日,沈阿毛和岳母被拷打致死。

3月1日(正月半)傍晚,林阿三夫妇和两幼儿吃喜酒回来,船在李姑漾,被日军枪杀3人,仅剩5岁幼童随船漂流湖荡中。

西张港2月21日,日军在村上刺杀6人,轮奸15岁姑娘和一妇女。2月23日,又杀害9人,其中6人是外村的。2月27日,12个老人被杀害在倪家舍。

十八、草里村

大扫荡那年2月21日(年初七),日军在草里杀害5人,其中3人是西张港的;抓走6人,其中5人在正月十三夜里被杀于莘塔北酱园。

年近50的草里人潘明善被害前,翻译李公明说,皇军要你回去送“花姑娘”来。潘一字一顿地说,“花姑娘”一个也没有,要我老命,只有一条。于是,第一个遇难。被害于北芦墟和分湖滩张家坟的有4人。

2月27日上午,日军在北草里港口火烧地上严刑拷打7人,1人死亡,多人致残。

2月28日,日军第3次“扫荡”北草里,打伤1人,烧掉8间房子和谷栈,4人被烧成重伤。

十九、东玲村

大扫荡的2月26日(正月十二),东琢港一艘老幼妇孺逃难船刚出分湖,就被日军兵船枪击,3死2伤。

当年7月5日(五月廿二),日伪“清乡”,当场溺死3个村民。此时朱和生挺身而出,冒险地把日军引到乌龟漾去打捞可能有忠救军逃跑时扔下的枪支。其他人才获救。

二十、荣字村

民国29年(1940年)3月,18岁青年顾阿二,去陶庄途中被日军拉伕,被逼下河摸枪,后被刺13刀身亡。

31年(1942年)2月28日(正月十四),日军追查军用煤,在荣字村东康字庙旁(荣字2组社场)拷打荣字村青年,火刑烧死杨天福,用刺刀杀害溇里青年顾天生、顾雪庆、陈菊生等。计玉林重伤成疾。其他几人游水逃脱。

当年夏天“清乡”时,叶家湾青年叶留福、吴天生等被日伪军绑在扶梯上用火烧,用水灌,酷刑折磨,昏死2次。

日军暴行累累。前文仅是与行文相关而提及,不是仅这么一二次。还有几处必须提及。日军把人杀死在湖荡中,尸体随波漂浮,家属无处收尸。称“放水墩”。此类暴行,在大渠荡、东古荡都实施,在元荡、三白荡作恶次数更多。大屠杀时,大批外来船民(以苏北人为多)被杀害于今汽车站周围的窑墩旁、池潭里、红庙头,以及镇郊地带,人数难以统计。今自来水厂附近,那时的柏树林里挂着许多尸体,任由野狗撕咬。还有许多日军糟蹋妇女的兽行,难言难述。至于巨大的财产损毁更难以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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