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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国营商业

2012/12/21 15:27:33    作者:  吴江档案局 来源:  吴江档案局    【字 号:  】   点击量:4952

 

第一节 粮管所

 

成立菀坪人民公社时,设菀坪粮食供应点,地点在南厍,时有职工4人。1959年春,随公社机构一起迁来菀坪现址,9月,改为菀坪粮站,属湖滨粮管所领导,全称湖滨粮管所菀坪粮站,一切业务与湖滨粮管所一起核算,有职工8人,1963年增至14人。19683月,与湖滨粮管所分开,单独成立菀坪粮管所,有职工22人,主管全公社的粮油统购、统销、仓储和调运业务。1983年随着粮油购销、调存业务的扩大,职工增至48人。1995年,有职工43人,进入90年代以后,一方面由于贯彻改革开放政策,农户剩余粮食进入自由市场,个体商业经营食油销售;一方面农村产业结构逐年调整,农田面积逐年减少,粮油购售业务相应逐年下降,到1995年,粮管所职工减为30人。

粮食收购

菀坪公社是由湖滨、横扇2乡的湖田村组成。在收购粮食问题上与其他公社略有不同。1958年、19592年,因公社粮仓尚未建好,粮油任务仍在原粮管所出售,而南湖、西湖2村的粮油任务,因离菀坪较远,经县粮食局批准,一直在横扇粮管所出售。公社组建初期,为鼓励远征军安心落户菀坪,搞好农业生产,县委、县政府批准,远征军大队三年免征粮食征购任务。1960年至19623年自然灾害期间,粮食连续减产,为保证粮食征购任务的完成。采取先完成征购任务后安排群众生活的办法,使三年的征购任务顺利完成。1962年,国家对公社体制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政策,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稳步发展,生产队除完成征购任务外,尚有余粮,国家以工业品换购多余的粮食。1964年后,粮食连年增产,生产队在安排好国家征、换购任务、集体留粮、社员口粮后,发动广大农民实行以丰补欠,节约粮食。1965年,国家实行粮食征购任务一定三年不变和超产超购政策,超购部分加价收购。1971年,国家粮食征购任务由一定三年不变改为一定五年不变。1978年为增加农民收入,粮食统购价提高20%,超购部分在提高20%的基础上再加价50%。平均每100斤,由1084元提高到1301元,超购部分为1951元。当年入库粮食达68488万公斤,人均505公斤。1983年,全乡144个生产队全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粮食征购任务由队出售改为由户出售,每户一证,凭证出售。由于实行家庭联产,农民生产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同时,推广科学技术,是年农业大丰收,农民踊跃出售粮食,入库数达77845万公斤,人均达556公斤,创历史售粮最高纪录。1985年,国家将粮食收购由指令性改为指导性,取消超购任务,统一按倒三七比例价收购,就是30%按原征购价,70%按原超购价。90年代后,农村调整产业结构,开鱼池、植果树,粮田逐年减少,粮食征购任务也相应减少。1995年入库粮食为42202万公斤,人均267公斤,超过定购任务8852万公斤。菀坪镇不但在售粮数量上超额完成任务,而且在售粮进度上也位居前列,多次受到市委、市府的褒奖。90年代后,农村调整产业结构,开鱼池、植果树,粮田逐年减少,粮食征购任务也相应减少。19961997年,粮食收购价格为定购价收购,1998年至2000年以保护价收购,2001年以后实行市场价收购。

粮食销售

建国前,菀坪全境无居民,1950年开始,国家分配一些教师来村任教,始有居民,他们的口粮有的由学生资助,有的由村内统筹解决。1955年,国家颁布《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后,教师凭定量标准,持证购供应口粮。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后,公社机关干部以及划入菀坪的南厍、八坼和黎里合作商店的职工和他们的家属,菀坪粮站根据定量标准,发证供应口粮。定量标准:机关干部和其他脑力劳动者,每人每月14145公斤;一般居民和10周岁以上儿童每月12公斤;6周岁以上不满12周岁儿童每月10公斤;3周岁以上不6周岁每月65公斤;不满3周岁儿童每月35公斤。1960年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国家粮食比较紧张,为了保证城乡人民的基本口粮,决定机关干部每月减少1公斤,居民每月减少05公斤。1962年秋,农村贯彻“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政策后,充分调动了生产队和社员的生产积极性,粮食生产开始好转,机关干部和居民的口粮又恢复到原来水平。

渔民的口粮供应,因为他们都是黎里迁来的,根据他们的核定量供应。

行业用粮,菀坪粮管所根据县分配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各行各业用粮数,发证分月供应。

90年代后,国家实行议购议销,取销购粮证,居民口粮、渔民口粮和行业用粮自由选购。

建国前,农民口粮发生困难时,有的借高利贷,有的向私营米商赊欠,农民备受他们的盘剥。1949年大水,湖田绝收,农民外出逃荒。1950年春耕时,家家缺粮,国家采取“以工代赈”的办法,帮助农民度过粮荒。“以工代赈”粮一直发放到1952年,南厍乡的塘前、东城(今诚心村)、湖滨、洞庭(今菀北村)、安湖、万平(今天菀南村)、平沙7村共领取“以工代赈”粮85万公斤。1957年农田受涝灾、粮食减少,农民口粮紧缺,国家适时返回返销粮。19589月成立人民公社后,生产队实行吃饭不要钱,放开肚子吃饱饭,造成人为的浪费粮食,加上当时形成的浮夸风,又逢三年自然灾害,从1959年起,农村粮食形势非常紧张,每人全年粮食(原粮)120斤左右,家家用瓜菜代粮。1962年秋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执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政策,对农村人口实行分等定量,国家按三定口粮,每人520斤落实到队,生产队将全队人口分为5等,按等定量,具体标准:13岁全年250斤(原粮,下同)、47350斤、860岁吃基本口粮480斤、60岁以上和五保户吃三定粮520斤、中学生吃照顾粮600斤,前三等的差额为工分粮,按全队总工分平均分配,生产队分户计算,分季预支,年终结清。实行分等定量后,家庭小孩多的,常年生病的,丧失劳力的农户口粮比较紧张。1983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后,每个农村人口均分有口粮田,农民的口粮才真正解决。

油菜籽收购

菀坪地区,因长期受“以粮为纲”的影响,各村都采取保粮抑菜的措施,故而油菜种植面积一直上不去,再加上当时还有部分生产队种植土种油菜,产量较低。1964年,全公社仅种植油菜1941亩,占总面积的69%,亩产只有478市斤,所收油菜籽仅够口油。

1968年,油菜籽亩产超过百斤,为129斤,扣除口油数外,尚有余籽出售。70年代,油菜籽产量仍徘徊在150斤左右。1978年,国家对超产油菜籽实行购七留三政策,调动了广大农民种菜的积极性。

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后,农民有了种植自主权,大幅度增加油菜面积。1984年油菜面积突破万亩大关,达14556亩,占农田总面积的5177%,是年收购144万公斤,1985年达153万公斤。1992年油菜籽入库达186万公斤,创历史最高记录。1996年至1998年为定购价收购,1999年后为市场价收购。

食油销售

居民口油,按国家油源而定,1980年前,每人每月200克,1981年,每人每月250克,1991年食油敞开供应后,居民口油也放开了。

渔民口油略低于居民,每月低50克。每逢五一、国庆、元旦、春节期间,粮管所根据油源每人(含居民)增加250500克。

行业用油,根据县下拔计划,粮管所会同有关部门,核定饮食,点心、糕点、食品等行业用量,凭证供应。

农民口粮,人民公社前买油吃,人民公社后,根据油菜籽收成,多收多吃,少收少吃。1962年,国家对油菜籽实行只购不销后,农户用油始有计划。由于当时农村采取“抑菜保粮”措施,油菜面积种植很少,除去任务外,所余无几,每人全年口油仅为2公斤左右,80年代为5公斤左右。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后,农户有了自主权,扩大油菜种植,农户口油也增加了。90年代,口油达到9公斤,“远征军村”达到10公斤。领油方式:1983年前,由粮管所规定各大队领油日期,全大队统一领油,1984年,粮管所发兑油券,农户在规定的时期内自由领取。

仓储

1959年建粮站时,菀坪尚无粮库,故1958年一1959年各大队仍在原粮管所售粮油任务。60年代,通过学习外地经验,菀坪始建土园仓储粮。最大的土园仓直径达13,为全国首创。1963年—1966年,仓容为43万斤,远远不能解决储粮之需要。1966年秋,粮站站长顾明华写信给当时任财政部长的李先念同志,要求帮助解决粮仓问题。李先念部长于1967年春批示到省:“希省厅帮助解决基层粮库仓储困难”。仓储处长徐蔚南批下2万元,建三幢仓房,建筑面积达1000平方米,仓容增加到170万斤。后,随着粮食入库的增加,逐年扩建粮仓,到1977年,仓容扩大到500万公斤,1995年,仓容又增加到8485万公斤,为1963年的393倍。

随着仓容的逐年增加,粮管所实行一套严格的仓储保管制度。进仓时,通过机械烘干,进仓后,实行通风,密闭和低温、低氧、低毒等措施,同时,将原来的砻糠垫底、芦席隔潮的保粮措施,改为水泥地坪。认真实行“以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开展无虫、无霉、无鼠雀、无事故四无粮仓的建设。曾三次荣获省粮食厅授予的“四无粮仓”光荣称号。

2001年起,大部分粮食收购为外地购进,油菜籽也同样如此。

1970年—2003年菀坪粮管所粮油购销及仓容表(单位:万斤)

 

第二节 食品站

 

19661015,成立菀坪食品站,属县食品公司领导,时有职工6人。其任务是收购生猪、禽、蛋、兔、兔毛和废铁,销售鲜肉。

1971101619788月,改属菀坪供销社领导,时有职工10人,其任务除以上不变外,还经营水产品。

1979年,根据县商业局吴革商食(79225号《关于基层供销社经营的哺坊和食品购销业务全部移交给食品公司,实行“三统一”(即统一经营、统一调拔、统一核算)的通知》,197981,由县食品公司接收菀坪供销社经营的食品业务和专用仓库、营业用房、屠宰设备以及从业职工等,成立菀坪食品购销站,主营生猪等购销业务,下设生猪收购点、屠宰场、鲜肉门市部各一个,职工6人。

1961年起,生猪实行派养派购任务,但因受自然灾害影响,粮食歉收,农民养猪甚少,收购更少。之后,推行奖销换购办法,调动了生产队、社员养猪积极性。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社员养母猪、多养猪被视为走资本主义道路。加上当时重视了“以粮为纲”,忽视了多种经营,致使一度猪、禽、蛋收购较少,供应紧张。此后,调整了养猪政策和收购价格,养猪事业才得复苏。1976年—1978年供销社采购商店年均收购生猪5300头。改革开放后,猪禽生产迅猛发展,1980年—1983年,食品站年均收购生猪9000头。1985年改“三统一”为地方分级管理,改统一派购为合同定购。不久,又放开生猪收购、鲜肉销售价格,实行有指导的议购议销。1990年收购生猪6000头,同时,允许“小刀手”、双代店、下伸店自收自宰自销。银吉村陈金苟是率先开业的个体鲜肉经营户,其次是安湖村杨寿成。从此,食品站生猪购销逐年减少,禽蛋大多进入农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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