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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卷 社  会

2012/12/21 12:14:32    作者:  吴江档案局 来源:  吴江档案局    【字 号:  】   点击量:5617

解放前,我国是个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人民深受三座大山压迫和剥削。封建土地所有制束缚了农业生产力,农村落后而贫困。市镇工商业凋敝,捐税多似牛毛,物价飞涨,市镇平民生活没有保障。

解放后,在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农村土地改革解放了生产力。后经走集体化道路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企业职工生活有了保障且逐年改善。改革开放后,横扇人民的生活面貌大大改观,步入小康景况。

横扇地区的风俗习惯基本相同,与邻近地区也无甚上下。语言属吴语系,但细分之,语音略有不同,可以分西片,南片、中片,星字湾与七家村一带三个地段。总的特征是:东“硬”西“软”。建国前,横扇有浙江绍兴、宁波、萧山;安徽巢湖、本省苏北、丹阳;河南黄泛区等地来的客籍人。他们各操自己的地方语,凡居住有年的,横扇语也能说得流利。他们的风俗习惯有“入乡同俗”和坚持老家风俗的两面。建国后,移风易俗的力度很大,一些旧俗消退,新风尚创立。改革开放以后,由于横扇羊毛衫针织业的大发展,外来务工者极多,主要有四川、云南、安徽和本省南通、启东等地籍人员。有回、土家、壮、苗等少数民族同胞。

解放前,佛、道、基督等宗教活动普遍,寺庙、庵堂众多。建国后,僧、道、尼相继还俗,寺庙、庵堂毁除。改革开放后,落实宗教政策,信仰自由,佛事和基督教也有所复苏。

横扇原有的掌故、传说等失传的很多,存下的也流传不广泛了。

 

第一章 人民生活

 

第一节 农民生活

 

解放前,横扇广大农民无地少地,租种地主土地,常年受剥削。最好的年景农民耕种一亩土地收获粮食2石左右,但每亩交地租就有1石—1.2石,一半以上被地主占去。逢到自然灾害田租又不减,农民生活更加艰难。好在横扇有传统的蚕桑收入,西部的蔬菜生产较好,大部农民以副补农,低水平生活苟全过去。少数无劳力、患病农户入不敷出,要“吃生米”和借高利贷,也有逃荒要饭。

解放后,摧毁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农民不再受地主剥削,生产积极性提高,土地产出率也上升,收益增加。再经合作化道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生产上升,经济收入增加,农民利益增多,生活水平提高。以全乡农民人均收入统计,1952年为46.70元;1958年为83.30元;1968年104.32元;1978年达265元。逐年上升。改革开放后的198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861.32元,为改革开放前1987年的3.25倍。大部份农民除从事农业生产外,积极开发工、副、劳务、运输经营项目,经济收入与昔时不可同日而语。如:厍港村的420户农户在1987年那一年兼营运输的就有370户,占了总户的88%,总劳力的60%。全村运输收入126万元,人均727元,当年全村出现万元户120户;5—10万元20户;10万元5户。厍港村的农民在横扇地区先一步富了起来。进入90年代,农家家庭羊毛衫针织业遍地开花,人均收入大跨度增加(当然不可排除88年和94年两次通货膨胀因素):1995年4507元,到1998年即为5529元。全镇农民人均收入1998年为1978年的20倍。叶家港村民致富全面增速增幅,1998年村人均12349元,为全镇农民人均的2.36倍。

全镇(乡)农民历年人均收入统计见下表:

横扇镇(乡、公社)农民年平均收入表

单位:元


第二节 职工生活

 

民国初期,镇上私营商店、作坊职工的工资采用货币制,每人每月3—8元法币(当时糙米每石约5元)。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滥发纸币,物价飞涨,职工工资采用以米折价。一般职工月薪6—8斗糙米,米行、油坊月薪较高都在1石以上,烟纸南货业职工比较低,约在5—6斗糙米间。进店当学徒的只吃饭,无工资,每月只发理发、鞋袜费,称为“月规钿”。三年出师工资低廉,每月3斗米左右,以后凭业务水平才稍有提高。手工业学徒不但要学三年出师,还要帮三年,帮年时几乎仍没工资。

解放前职工的就业毫无保障,凭老板好恶,每年的年初五、端午及中秋可以随便解雇职工。失业的职工若找不到其它雇主,收入无着,只好“吃老米饭”。在职职工有病自理,无医疗保障,生老病死只凭天命。

解放后,私营行业经社会主义改造成为集体经济企业,职工工资由政府规定有了保障,随着经营的好转,工资跟着递升。20世纪50年代起,国家在企业单位实施劳保,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公费医药制度,看病吃药再无后顾之忧。

20世纪50年代,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月工资28—39、50元之间,集体商业16—24元之间,当经理等领导职务的每月30元左右。60年代、70年代稍有增资。改革开放后,职工的增资次数和幅度增多增大。年老退休有退休工资,死亡者发给丧葬费用。

镇(乡)职工有关年度的平均收入详见下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不在统计内)

镇办工业历年职工平均人数及工资汇总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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