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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卷 商业

2010/4/14 9:23:25    作者:  吴江档案局 来源:  吴江档案局    【字 号:  】   点击量:9875

    宋元间同里镇已是“民物丰阜,商贩骈集”。明朝时,“市物腾沸,可方州郡”。清代,已成为方圆数十里的商贸集散中心。

    同里土地肥沃,良田万顷,四季分明,盛产许多名特产。同里的米业历史悠久,极为发达,民国时期,同里曾被称为“江苏四大米市”之一。随着米业的兴起,同里的油菜籽加工业也相当发达。粮油加工业的发展,带动了同里整个商业的繁荣。商家店铺鳞次栉比,摊贩小卖比比皆是。由新填地、竹行埭、东埭、南埭、西埭组成的商业区全长15千米,集60多种行业,600余家商号。日军侵占时期,米业凋零,百业受损,同里商业一蹶难振。解放后,同里商业日益繁荣,并随着商业体制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先后形成了私营商业、合作商业、公私合营商业、集体商业、国营商业等。改革开放后,多种经济成份、多种渠道、多种经营方式的商业崭新格局逐步形成。随着同里镇旅游业的发展,商业网点的分布、店面的装饰、商品的特色,都呈现出一个新的局面。

    屯村历史上属同里管辖,商业不发达,乡民购买货物或出售农副产品一般都到同里,只有少量的商店为当地乡民或过路客服务。解放后,屯村建立乡(公社、镇)一级行政机关,再加上当时实行计划经济,屯村商业逐渐繁荣,先后成立了供销合作社(站)、粮管所、食品站、烟草批发部等商业机构,并形成了以屯村大街为中心的商业区。1983年,屯村供销大楼建成。1988年,新建东关路成为商业一条街。1991年建成农贸市场,屯村商业更为繁荣。

第一章    商业体制

第一节 私营商业

    一、解放前的私营商业

    据地方志记载,早在吴越之前,同里就有开发。唐初已成村市,在九里村,时有店铺30多家。宋建镇,“宋元间,民物丰阜,商贩骈集,百工之事咸具”。明初“地方五里,居民千余家,室宇丛密,街巷逶迤,市物腾沸,可方州郡”。典当、油坊、花车林立,清末同里民间曾有“九当十三车”之说。

    由于同里地处水网地区,陆路交通不便,历史上少有兵燹之灾,故地主豪绅、名门望族较为集中,其田地分布在周围各乡,近在当地,远至芦墟、车坊、青浦。每逢新谷登场,仓满囤满,因此米业成了同里历史悠久、实力最雄厚的行业。据嘉庆《同里志》记载,当时已有大小米行72家,分布在冲字、洪字、东、秵四圩。民国初期,同里的商业人员,已占全镇人口的七分之一。随着封建经济逐步解体,资本主义经济占主导地位,在相互竞争、并吞的过程中,小米行纷纷倒闭,大米行规模日益扩大。民国7年(1918)同里有15家较大的米行。

    根据“牙帖”(营业执照)规定,米行具有收购、贮藏、加工、运输等合法经营权利。多数米行资本充足,每家的固定资金在10万~20万元之间,流动资金在20万~30万元之间,均能贮藏上万石糙米,个别则可贮藏数万石。实力雄厚的米行,自备船队,在上海租设仓库。民国13年“齐卢战争”时,南北通往上海的交通阻塞,唯同里至上海的水路畅通。同里米商趁机将大米突击抛往上海,年运大米约1500船次,获利倍增。由此,同里米商名声大震。据民国15年2月统计,同里的米行库存糙米达11.5万石。拥有3家大米行的庞氏家族代表庞文彬,曾历任同里市政局局长、吴江县商会会长、江苏省商会委员和上海米业工会委员等职。至抗战前夕,同里尚有源丰、大丰、东广丰、西广丰、协丰、正丰、福泰、萃泰8家大米行和周瑞和、张晋亨2家小米行,职工500余人。米业居全县之冠,与无锡北塘、江都仙女庙、上海南市并称为“江苏四大米市”,除县内销售外,每年运往上海等地的白米五六十万石,值银300万元。尤其是同里出产的白粳,在上海米市特标“苏同白”,约占旧上海全年食米供应的十二分之一。民国26年秋,日军侵华。同里沦陷后,田地荒芜,原粮枯竭,更有日军的烧杀抢“三光”政策,有的米行被焚,米工被杀,米船被抢,日军还到处设卡,水道阻塞,致使一些米行倒闭停业。为了发展米业,民国29年11月19日,同里20余家米行组织粮业公会。抗战胜利后,同里米业虽有所复苏,先后有20多家小米行复业,但因资金不足,利润甚微,直到解放前夕,米行仍呈日益衰落的趋势。

    米业的兴起,带动了同里整个商业的发展和繁荣。明清时期,同里已成为方圆数十里的商贸集散中心。清中叶,居民渐众,镇域日扩,原处镇东的茭芦丛生的荷花荡填塞筑屋,形成闹市,名“新填地”。据民国14年和15年《吴江报》载:在新填地、北埭两处,有英商亚西亚和美商德士古火油公司所设的大同、恒大火油分公司,在吴江、八坼、莘塔、周庄、甪直、陈墓等地均设点销售。另外,在新填地羊角湾处还设有经营“五洋”(洋油、洋烟、洋烛、洋皂、洋火)杂货的三友实业社及东莱糖果公司。据《吴江县政》记载,民国24年同里(当时分为东溪、西津、流虹三镇)有商店383家,商业日见兴盛。至抗战前夕,同里商业区已变迁为东从叶家墙门,西至上元街汤家桥止的新填地、竹行埭、东埭、南埭和西埭五条街道,全长1500米。上下街店铺毗邻相连着60多种行业600余家商店。尤其是南湾塘、小菱湾(东南埭交接处)一带,商贩纷至,百舸争泊,市河为塞,街道上熙熙攘攘,人声鼎沸,早晚不息。较著名商号,酱园有公号、益隆和祥丰润;南货店有和丰、永大、乾泰祥、老同泰、同泰兴;茶食糖果店有谷香村,绸布店有苏德昌、公正大;估衣店有万康、宝康,还有国药店二养堂等。这些商店大多采取前店后坊的形式,以零售为主,兼营批发,业务辐射至芦墟、莘塔、北厍、周庄、车坊等地。

    镇上还开设有较大规模的木行、青盐作(专制蜜饯之类)以及销盐总站(俗称盐公堂)。盐栈备有“枪船”(为水上警察乘坐的船只),盐源来自嘉兴西路、宁波石埝桥、岱山、松江袁浦等盐场,由各镇酱园、酒坊领帖经销,供全县食用。

    随着商贸的发展,饮食等服务性行业也随之兴盛。仅茶馆业,鼎盛时同里有23家茶馆,茶桌304只。茶馆分高中低三个档次,一些茶馆还设有雅座、藤椅,供应点心。各处茶馆有不同的顾客,如升平第一楼、阅报社等多为商界交流行情、商定市价之处;新苑、苦园、赛凤轩等则为绅士、讼师、文人聚集之所;福安、易安、惠芳阁、迎春阁、同裕春等则为工人、农民、渔民憩息之地。

    由于境内湖多河密,鱼、虾、蟹、鳗、螺等出产颇丰,菱、藕、茭白、莼菜、芡实更为充足。设摊、肩挑、提篮小卖数以百计,也是同里商业的一大特色。农民、渔民、小贩常聚集在连接街市的会川、鱼行、升平、泰来、里仁等桥上兜售,形成了颇有特色的桥市。箩篓、盆桶、行灶依次排列桥面、桥坡两侧,中间仅留一线之路,以通行人,竞相叫卖,各显其能,此落彼起,热闹非凡。除此之外,设在桥堍的理发、杂货、陶瓷、皮匠、点心、水果、占卜等小店,达10余家之多。

    日伪统治时期,随着米业的衰落,同里镇商店也减少到480余家,且夫妻店居多,市场日见萧条。据民国31年对40个行业181家商户的调查,资本额为146万元,年营业额10918万元。抗日战争胜利后,商业虽有所复苏,但已远不如昔,至解放前夕,各类商店有357家,从业人员仅有1664人。

表9-1 1935年(抗战前夕)与1949年(解放前夕)同里镇部分行业简况对照表
行业类别 1935年 1949年
店铺(家) 从业人
员(人)
经营性质 店铺(家) 从业人
员(人)
经营性质
合股 独资 合股 独资
酒酱 10 105 10 14 67 5 9
棉布 7 48 7 11 48 3 8
国药 8 61 5 3 9 58 4 5
南货 16 90 13 3 26 134 1 25
鲜鱼 7 25 7 15 32 3 12
肉店 12 32 12 21 61 21
腌腊 15 30 15 9 28 3 6
烟什 34 96 34 56 71 1 55
茶叶 5 23 3 2 4 10 4
鲜果 24 35 24 8 8 8
点心 14 70 4 10 14 24 14
茶社 21 91 21 19 58 2 17
理发 12 60 12 18 38 18
成衣 15 173 15 17 25 2 15
文具 12 52 4 8 1 1 1
哺坊 3 11 3 3 22 3
竹木 3 21 3 5 18 5
鞋帽 4 19 4 1 4 1
旅社 3 18 3
染坊 5 14 5 4 6 4
切面 7 22 7 6 14 6
煤炭 2 17 2 1 1 1
裱画 2 4 2
雕刻 1 3 1
藤作 1 3 1

    屯村地处屯浦塘畔,水路四通八达,时有商船停靠,解放前有部分农户利用自己住宅的一小部分作为店铺或摆个小摊头,开设茶水、酒菜、烟杂等服务项目,亦有农户经营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为过路的商船服务。

    二、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同里解放后,党和政府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和“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团结、教育私营商业者组织起来,为经济服务。据1949年12月统计,当时同里有私营商店441户,从业人员1586人。

表9-2 1953年同里镇私营商业情况表
行业 户数 从业人员
(人)
资金额
(元)
行业 户数 从业人员
(人)
资金额
(元)
粮食 2 7 972 鲜鱼 4 5 130
鲜肉 11 28 5080 地货 2 10 672
宰作 2 13 2230 水果 4 4 233
酒酱 12 67 67162 食盐 1 1 50
南货 19 52 7105 糖果 3 29 7616
芡实 13 39 4353 腌腊 9 18 2801
薰腊 4 5 160 茶叶 2 9 5170
煤炭 2 2 420 棉布 4 12 22804
棉花 6 11 4040 书报 1 1 10
五洋 1 1 400 钟表 1 1 132
木材 1 1 1674 百货 12 15 9440
烟什 25 26 9456 草席 2 6 2890
服装 3 10 4324 竹器 4 4 16
新药 1 3 1260 砖灰 4 4 1553
竹行 3 16 11028 充电 2 2 1810
国药 8 43 6080 桐油 6 10 4328
哺坊 3 16 12138 苗猪 3 3 1080
锡箔 3 8 977 纸扎 4 4 40
小食铺 10 14 309 饭馆 15 37 2207
家具 6 6 1035 茶馆 15 33 2843
浴室 1 6 302 理发 19 41 1063
旅社 1 2 550 戏院 1 1 440
书场 1 2 10 照相 2 2 239
洗衣 1 1 27

    1953年以后,国家对粮食、棉布、油料实行统购统销政策,从此粮食、油料、棉布由粮食、花纱布专业公司经营,私营米粮业、棉布业的经营受到一定限制,除少数米店、布店转为代销外,多数米店、布店停业或转业。

    随着国营、供销商业的经营比重逐年明显上升,且计划经济控制市场,商业实行区域管辖,商品逐级下拨,私营商业日渐萎缩,尤其是一些夫妻店相继停业。至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前夕,全镇私营商业仅207户,从业人员566人。在对私改造中,全镇绝大部分私营商业走上了合营、合作的道路。按照商店资金、规模以及从业职工人数等条件,米厂、油坊、棉布、南货、糖果、医药、酒酱和哺坊8个行业组成公私合营商店,其余则组织成立点心、鲜肉、山地货、桐瓷席、腌腊等12家合作商店。

    除了商店外,同里还有许多摊贩。早在1950年,同里已组织成立了摊贩联合会,从属同里工商联合会筹备委员会。登记会员达400多户,是全县摊贩最多的镇。1953年正式成立摊贩联合会时,一部分人员已陆续被供销社、粮库、国营公司等部门吸收,摊贩仅剩300多户。至1956年对私改造高潮时,以“大船拖小船”的形式组织起来,成为集体商业或小组,开展联购联销业务(后划归供销社管理),只剩下个别的仍独立小本经营。1956年对私改造后,同里镇尚有私营商业173户259人。1958年分别纳入人民公社供销部,翌年又划归商业部门管理,时有登记的个体商贩72户105人。“文化大革命”中,个体商业户濒临绝迹。1976年,全镇仅剩的9家个体摊贩和2个蔬菜小组共14人,被安排进集体商业或退职处理。

    三、改革开放后的私营商业

    改革开放后,经济体制进行重大改革,个体商户不断增多,1981年同里镇有9户首先领取个体营业执照,之后逐年增多,并于1983年12月2日成立个体劳动者协会。1988年,市镇个体商业已增至276户302人。是年,营业额达298.5万元,是1985年的1.8倍。至1999年底,注册登记的个体商业已达550户,资金736万元。2003年底已近千户。

    1985年屯村有个体零售商业网点57个,从业人员79人,年零售额91.54万元,个体饮食服务业网点14个,从业人员28人,年零售额9.23万元。至2000年底,屯村共有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235户,注册资本870万元。至2003年底达270多户。

表9-3 2003年同里镇区商业情况一览表
商业类别 数量(家) 商业类别 数量(家)
五金、交电、化工零售业 25 其他零售业 172
日用百货零售业 40 茶楼 4
副食品零售业 20 旅馆业 15
食品、饮料、烟草零售业 102 沐浴业 3
糕点糖果制造业 17 理发及美容化妆业 33
小吃、餐饮业 92 其他居民服务业 85
摄影及扩印业 8 其他行业 51
纺织品、服装、鞋帽零售业 90

表9-4 2003年屯村社区商业情况一览表
商业类别 数量(家) 从业人员(人) 商业类别 数量(家) 从业人员(人)
粮 油 11 12 餐 饮 23 133
小 吃 6 13 食 品 8 15
服装鞋帽 33 44 茶 水 10 11
百 货 9 12 烟 杂 26 28
超 市 12 46 照 相 5 6
电讯器材 4 5 家 具 2 2
音 响 2 2 水 果 7 12
饲 料 7 7 鲜 肉 13 18
建材装璜 12 14 五金水暖 11 13
药 店 3 8 理 发 20 44
浴 室 2 16 文化用品 5 7
娱乐场所 11 21 修 理 24 27
丧 事 3 3 其 它 3 4

第二节 国营商业

    1949年5月,苏南建中贸易公司在同里建立第一个公营(国营)企业——苏州分公司吴江办事处(后改支公司),地址在南荒圩。通过以粮食、棉布、油料为主的商品购销活动,平抑物价,稳定市场。1950年5月撤消。

    以后几年,先后在同里设粮食管理、烟酒专卖、食品购销、百货、棉布、水产经营等国营商业机构,国营商业在主要商品的经营上占据主导地位。

    1965年,商业局机构下伸,成立同里商业办事处,接管原属供销社管理的国营、集体百货、棉布、五金、医药和糖烟酒等商店,分别成立中国百货公司同里分店、中国食品公司同里分公司等,进一步活跃流通。是年,仅国营商业营业额即达211.5万元。

    同里商业办事处,属商业局同里地区派出机构,受同里镇人民政府和吴江县商业局双重领导,具体负责同里镇国营商业、合营商业、合作商业。当时,商办的职责是“指导、服务、监督、协调”。时处计划经济时代,职工收入低,人民生活水平低,这期间着重抓了与市镇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吃、穿、用的商品。每家每户天天接触的主要是“黑、白、青、水”四个方面。“黑”是煤球,当时是计划供应,按市镇户口,按月按人数定量购买。“白”是豆制品,由豆制品商店根据国家下拨的每人每月一斤黄豆,加工成各种豆制品,凭票供应。“青”是蔬菜,当时市场不开放,市镇居民菜源主要靠蔬菜批发部收购和地货合作商店组织供应。“水”是指老虎灶供应开水,这期间,全镇基本上保持四只老虎灶(东面新苑、南面南园、西面协安、北面南旗杆)供应开水,一分钱泡一瓶开水,上下班时间经常要排队。对“黑、白、青、水”这四个方面,群众意见比较大,商业办事处就进行协调,确保居民最低水平生活的正常运行。

    “文化大革命”十年中,同里商业基本上是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各占半壁江山,个体商业寥寥无几。在“左”的思潮指导下,不仅关闭了农贸市场,而且撤小店,办大店,又一次缩减了部分商业零售网点,以致渠道单一,购销怠滞。直到运动后期,才有所恢复。1972年,同里第一幢商业大楼在竹行埭西端建成,设有大百、小百、纺织品、鞋帽和针织五个柜组,成为同里镇规模较大的日用工业品销售场所。20世纪80年代,同里商业办事处经过多次筹资,在竹行埭中段,将原大众菜馆与阅报社茶楼的六楼六底拆除,新建古色古香的太湖园饭店,可同时办30多桌酒席,适应了居民结婚办喜事逐步趋向上饭馆的社会潮流。

    豆腐业开始发展油面筋加工业务。当时,由盛泽染厂提供面粉,为其厂出产淀粉。从无锡取经,经反复试验,终于生产出油面筋,在吴江地区为第一家,产品畅销县内外及苏州等地。

    1980年全镇共有合作商业23家,营业额达311万元,比1965年翻了近六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遵照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商业部《关于改进农村商品流通体制若干问题试行规定》,在以自然门店为基础、调整核算单位、增设零售网点的前提下,商业体制又一次变革,撤销原同里商业办事处,于1983年1月分别组成国营、集体、供销商业公司。当时,正处于国家拨乱反正时期,经济形势大好,国有及大集体企业空前发展,给商业带来无限生机。同里国营商业公司由百货一店、二店、五金、谷香村、食品厂、蔬果等六个零售商业组成。同时新建、扩建和改建了一批大商店和新行业,先后有11家工厂办起了经营部和服务部。随着人民经济收入的不断提高,消费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一些家电、时装、建材、装璜等专业商店,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消费要求。各种传统商品也得到恢复,并有所创新。饮食店里,松鼠鳜鱼、三丝鱼卷、高丽虾仁、响油鳝糊等水乡名肴随到随炒,独具风味。

    1985年,国营、供销、集体商业零售额1635万元,比1978年的997万元增长64%。在此期间,五金、交电、化工商品的发展速度较快,仅经营家电商品的就有10家之多。主要经营品种从老的三大件(手表、自行车、缝纫机)发展到新的三大件(电视机、录音机、洗衣机),其中14吋、17吋黑白电视机正值农村市场高峰期。1988年的销售量分别为电视机1034台,录音机299台,洗衣机370台,电风扇2434台,电冰箱98台。1988年,全镇共有国营、供销、集体商业网点95个,职工658人,社会商品零售额2782万元,比1985年增长了70%。

    国营商业公司成立后,着重施行了几项改革措施:抓糕点食品厂的创新。一方面发挥谷香村品牌的优势,继续抓好传统产品的生产,另一方面积极开发营养食品和西式糕点,专门派人到上海学做奶油裱花蛋糕,并进行现裱现买;在月饼生产上,一面做传统苏式月饼,一面开发广式月饼,曾与上海名牌冠生园食品厂联营,1994年曾创生产广式月饼100万只高纪录,是年,全厂产值达151万元,为1983年的3.5倍。将棉百一店改为同里商场,扩大了五金、副食品等经营范围。1992年营业额达354.5万元,比1983年的123万元增长288.2%。新增生产资料经营部,为吴江物资局钢材经销部代销,成为同里镇上首家经销元钢、角钢、板钢的商业单位。后来还经营生铁业务。建立几年,营业额达513万元。另外,公司还利用谷香村门面,改造国营旅社一个,拥有床位60余张。

表9-5 同里镇国营商业机构变化一览表
1965年起成立同里商业办事处(1965~1983) 1983年成立
同里国营
商业公司
1965~1970年 1971~1978年 1979~1982年 1983年
国营同里中百
合作棉布
合作糖果
国营
生活资料商店
国营百货公司 国营棉百一店
国营棉百二店
百货批发部
国营棉百一店
国营棉百二店
归吴江中百公司
百货批发部
国营烟糖公司 烟糖批发部
谷香村商店
糕点食品厂
烟糖批发部
谷香村商店
归吴江烟糖公司
糕点食品厂
国营五交化商店 国营五交化商店
国营蔬果
(供销社划入)
国营蔬果商店 国营蔬果商店
合营医药商店 国营医药商店 国营医药商店
归吴江医药公司
同里食品站     同里食品站
归吴江食品公司
合营哺坊 (供销社划入) 国营哺坊 国营哺坊
归吴江食品公司

表9-6 1991~1996年同里国营商业销售及利润情况表
单位:万元
年份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销售情况 790.2 849.27 1106.93 601.10 512.68 297.22
利润情况 13.48 17.61 15.58 3.83 1.90 0.25
总效益 21.60 27.08 51.12 48.15 36.74 27.36

    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国营商业失去原有的优势,面临严峻挑战,产生了许多历史包袱,国营商业公司有101名职工的工作安排出现困难,还有历史遗留商品贷款达120万元。1985年后,国家对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以及抓大放小原则,对小型国有企业实行改、转、租,国营商业失去主导地位,多种经济成份占领了市场。

    随着市场结构的巨大变化,同里的商业市场由老四街(新填地、竹行埭、东埭、南埭)转向新四街(明清街、竹行埭、中川路、小川路)。国营商业原均分布于老街市区,由于丁字河的开挖以及农贸市场的搬迁,使食品加工厂成了死角以至停产,国营商场也日益冷落。国营烟糖批发部于1999年宣布破产。小型的国营商业已在新的市场经济竞争中趋于淘汰。

    屯村国营商业主要有粮管所、水产站和食品站。解放初,屯村的公粮送往同里粮库,1955年建立屯村粮库,设粮油收购站1处,粮油供应和饲料供应门市部各1个。1960年2月更名为屯村粮管所,负责屯村地区的粮油收购和供应工作。1956年,同里镇水产收购供销站派员到屯村组建屯村水产收购供销组,负责该地区水产品的收购及供应。1957年底并入屯村供销社。1966年8月,屯村食品购销站建立,屯村供销社将猪、禽、蛋和水产业务一并移交给屯村食品站。1970年5月食品站又划归屯村供销社管理,1979年8月恢复设立屯村食品购销站。

第三节 合作商业

    民国27年(1938年),吴江成立汪伪“中国产业合作社吴江县准备会”。翌年2月,在同里设立军民物资交换所和加工芡实部。9月,“准备会”改称“中国合作社吴江支社”,在同里设分社。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接管了汪伪合作社。民国35年建立了江苏省合作社物品供销处吴江供销站,后改为吴江县供销合作联社,同里也设立了分社。

    1950年3月,人民政府接管吴江县供销合作联社及分社。1951年6月,成立同里供销合作社,并召开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供销合作社以支援农业、组织副业为目的,收购农副产品,优惠供应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社址在原三元桥南堍,后迁至成字圩。合作社向农民吸收资金入股(一股股金为旧人民币三万元)。供销合作社在新填地叶家白场头开设土产公司,经营腌鲜、副食品、日杂用品、农副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1958年起,同里商业机构几经撤并,所有国营、集体商业都归当地供销社管理,形成了供销社一统天下的局面。之后,成立于1957年的同里中百公司也并入,改为人民公社供销部。将全部合作商店合并为三个较大的核算单位,即由百货、烟纸行业并成的日用杂品合作商店,由豆腐、酒酱行业并成的副食品合作商店,由饮食、服务行业并成的饮服合作商店。后来,贯彻“压缩城镇人口”精神,下放部分职工到屯村、金家坝及本乡的叶建、照浜、张塔3个大队,分设下伸店,另设9家双代店﹙代购代销店﹚。

    1962年,遵循“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在国营商业、供销社分工的基础上,又撤销三大商店,恢复合并前的原合作商店。这一时期,撤掉很多商业网点,开展以公社为单位的购销活动。再加上连续三年自然灾害,一度物资紧张,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1963年,推广唐山经验,按经济区域组织商品流通后,除主要生产资料、生活资料仍自上而下分配外,大部分糖、烟、酒、五交化商品直接与上海批发站挂钩,从而疏通了工业品渠道,减少了流通环节,扩大了批发、零售业务。

    1965年,国营、供销商业再次分开,原属供销合作社管理的国营、集体百货、棉布、五金、医药和糖烟酒等商店业务划归商业办事处领导。

    “文化大革命”中,同里商业基本上是供销社与国营商业平分秋色的局面。

    1983年体制改革后,供销社扩大了业务范围,1987年销售额达1113.7万元。1990年设有退思商店、生产商店、采购商店、竹木建材商店、物资采购供应站、五金建材商店等门市部。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2002年同里供销社完成了集体资产置换和职工身份置换的“双置换”工作。

    屯村供销社成立于1951年,主要供应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及副食品、日杂品、烟纸、棉布等生活资料。1959年改名为屯村人民公社供销站,隶属同里供销社。1962年恢复为屯村供销社,归吴江县供销社领导,下设生产商店、生活商店、采购商店。1983年新建供销大楼,建筑面积900多平方米,经营品种有百货、服装、五金等,当年零售额达300万元。1990年屯村供销社设有生产商店、生活商店、采购商店、日用品供应站、乡镇服务部等门市部。2001年开始,屯村供销社进行集体资产置换和职工身份置换的“双置换”工作。

    2004年同里、屯村及八坼3个供销社合并组成同里中心供销社。

第四节 集体商业

    1956年,政府对私营商业进行改造,同里镇的私营商店组成了8个行业的公私合营商店及12个合作商店。1958年,合作商店纳入供销社管理。20世纪60年代,为发展农村商业,从合作商店的理发业、副食品业、腌鲜业抽调人员,并从1960年、1961年的学校毕业生中招收学徒工,共40余人,组建下伸店。1979年,合作商店改为集体商店。1984年,改变了国营商业、供销商业对集体商店的归口管理,组建集体商业联合公司和集体商业公司。

    同里商业联合公司

    同里商业联合公司成立于1984年,当时称集体商业综合公司,后改称为商业联合公司。此时的私人股金仅占流动资金的10%左右。经营范围扩大,由原来的桐油、瓷器、竹席、日用杂品、小地货等增加百货、五金、交家电、副食品等项目,经营性质也由单纯的零售发展到零售、批发并举。

    由于市场经济的深化,农村下伸店受到严重的制约和冲击,到1994年底,已全部撤销。经过十多年的竞争,同里商业联合公司的经济实力不断增长,企业的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比体制改革前分别增长了5倍和10倍。

表9-7 1984~1994年同里商业联合公司财务情况统计表
年份 全年销售
(元)
职工数
(人)
工资总额
(元)
奖金总额
(元)
营业税
(元)
所得税
(元)
利润总额
(元)
上交利润
(元)
1984 1350000 74 50000 9000 40000 3000 10000 1000
1985 1900000 70 60000 12000 50000 5000 20000 1547
1986 2347205 70 70311 13587 51959 5876 35020 2767
1987 2621325 69 83214 24482 61290 9603 50150 2351
1988 3263774 66 95410 25483 71596 9577 56505 3593
1989 4053445 65 100919 32082 82269 10174 49507 2927
1990 4557441 67 111925 13229 42704 15688 54790 2715
1991 4009016 68 107282 7614 44888 8334 47036 4772
1992 4071976 63 122461 16950 63695 7949 27254 2183
1993 4124295 56 144152 31090 798100 2290 15000 1907
1994 2519800 53 122252 11829 47205

    同里集体商业公司

    同里集体商业公司组建于1984年。该公司由吴江县商业局统一领导,直属吴江县商业总公司管理。同里商业公司属下分为:商品零售业,有百货商店、五金商店、文化用品商店、佳乐综合商场、烟草经营部。饮食服务业,有豆制品商店、点心店、旅馆、照相馆、浴室、饭店等。此外,还有原属商业办事处的煤球厂、长城电器厂。

    1984~1990年,集体商业发展势态良好,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其时,公司下属企业40余家,主要分布于竹行埭、新填地、东埭、南埭四条街,职工人数在350人左右,年销售额在700万元左右。1994年,公司以数年的积累资金、银行贷款和民间集资款,在入镇主道口新三元桥堍,建造五层综合商业大楼一幢——三元大厦,总建筑面积4000多平方米,投资100余万元,集商场、酒店、客房及小商品市场为一体,不仅扩大了经营业务,也增色了市容。20世纪90年代后,饮食业、服务业及部分纯零售商业,分别实行集体承包、抽底承包经营及租赁给经营者个人经营等经营方式,进一步开放搞活,商业体制开始进入新的调整阶段。2002年,同里商业公司对公司职工身份进行了置换工作。

表9-8 1984~1999年同里集体商业公司情况一览表
年份 销售总额(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核算单位(个) 职工数(人)
1984 496.42 6.62 42 397
1985 632.89 6.94 42 370
1986 687.34 8.34 41 381
1987 735.74 9.08 43 362
1988 922.60 15.58 44 337
1989 1001.50 15.82 40 333
1990 788.59 12.73 37 330
1991 905.85 11.96 41 304
1992 1154.45 9.98 40 284
1993 1431.45 0.01 40 275
1994 894.13 34 252
1995 1046.09 33 232
1996 657.53 20 212
1997 569.95 0.46 18 190
1998 365.95 -46.95 18 175
1999 262.38 -59.84 15 172

    屯村集体商业公司

    在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屯村的私营商店组成了烟杂、饮食服务等合作商店(小组)。1959年合并为屯村综合商店,成为1个核算单位,下辖餐馆、旅社、烟糖、百货等商店。1962年,在屯村农村设立17个下伸店。20世纪80年代后,这些下伸店都转为个体经营。为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1983年组建屯村集体商业总店。1984年7月更名为屯村镇集体商业公司。

第五节 集市贸易

    同里的水产品、蔬菜及禽蛋出产较多,历来自由买卖盛行。解放后,这种自集自散的市场时兴时衰。20世纪50年代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农民自产自销的三类农副产品入市受到限制。1957年,开放了自由市场,一度购销两旺。1958年公社化后,限制农村家庭副业,加上自然灾害,物资稀少,黑市猖獗。1961年恢复集市贸易,但在“文化大革命”中,又被视为“滋生资本主义土壤”受到限制,只允许少量鲜鱼、蔬菜就地出售,其余农副产品一律不准上市,更不可异地贩运。习惯上,同里的早市一般在泰来桥堍和坝基上(现升平桥至鱼行桥处)等地。1983年起,在坝基上及其向西延伸处建立了农贸市场,并建造了玻璃钢棚顶20间,约1000平方米。同时增设了水泥鱼槽、售货台、禽笼等,固定摊位有124个,还增加服务站、守则牌、公平秤、价目表等设施。入市商品发展到蔬菜、水产、豆制品、卤菜、鲜肉、禽蛋等7大类60多个品种。1988年,日均流量达4000人次,年成交额1000万元以上,形成了市场活跃、交易文明的新局面。

    1997年,为适应新辟的居民新村向镇东南发展的情况及原址丁字河开掘工程的启动,投资230万元,将农贸市场迁移到木湾上(中川路中段之东侧)。新的农贸市场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拥有固定摊位150多个。

    为适应古镇之发展,2001年10月18日,又将农贸市场迁移到东新村小川桥之东南,命名为同里新农贸市场。新农贸市场建筑面积达5900平方米,拥有固定摊位120个(不包括私营商店)。

    屯村于1991年在东关桥北建立屯村农贸市场,1998年将农贸市场搬迁,在屯村大桥北新建屯村农贸市场,新的农贸市场建筑面积6315平方米,拥有固定摊位14个,从业人员35人。

第二章    商品流通

第一节 粮油购销

    一、粮食

    1.粮食收购

    粮食是同里的主要农产品。解放前,由私人经营。据1949年10月统计,同里有粮号、米行(店)34家,油厂1家。解放前,米价极不稳定,有时一日几涨,人心惶惶。解放后,粮油由国家统一管理,米厂、油厂也由国家经营,实行统购统销,粮油价格稳定,人民生活安定。

    解放后,吴江县粮食局和中粮公司吴江办事处成立后,私营米商收购粮食锐减。1953年,国家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私营米商陆续停业,有的为国家加工或代农加工碾米,农民将余粮卖给国家。1955年秋,国务院颁布《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同年11月实行粮食“三定”(定产、定购、定销)到户,划清农村粮食余缺界限,提出定产定实,留粮留够,统销得当的要求。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改“三定到户”为“以户归社”,粮食部门对余粮社只购不销,对缺粮社只销不购。1957年遭受严重水灾,粮食产量减少,政府当即下达减产减购政策。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实行以社为单位,包干平衡,余数上缴,不再执行统销政策。“大跃进”中出现“高指标、高征购”,农村出现寅吃卯粮的现象,后来通过返销进行纠正。1960~1962年连续三年自然灾害,粮食普遍减产,但仍确保“三定”任务的完成。1963年农业生产趋向稳定,超产队完成定购任务后,尚有余粮可售,国家用工业品换购余粮。1964年农业生产有较大发展,粮食产量又超历史纪录。在完成征购和换购计划,安排好集体用粮、社员口粮后,开展以丰补歉、节约贮备活动。1965年,实行“一定三年不变”和超产超购政策,超购粮加价比例达30%。1971年起,征购粮食实行“一定五年不变”的政策。1979年起,为了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工农产品交换差价,国家将粮食统购价提高20%,超购部分再加价50%,稻谷价格由每千克0.2168元提高到0.2622元。1981年起,实行粮食购销大包干,以生产队为基础,将粮食的产购销一次落实到队。

    1983年起,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粮食征购改以队为单位,任务到户,按户发证,凭证售粮。1985年,国家将粮食由指定性计划商品改为指导性计划商品,取消统购统销,实行合同定购,不分征购超购,统一按倒三七比例价(三成按原统购价,七成按原超购价),品种限于稻谷、小麦,其他品种由农民自由买卖。1989年2月,同里仪塔村种粮大户张小弟获全国售粮模范称号。

    2.粮食供应

    解放前及解放初,同里镇居民用粮、行业用粮均向私营粮店或农民购买。1953年1月,国家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政策,严禁私商经营粮食。12月25日起,市镇用粮均由国家粮食部门实行计划供应。1955年第三季度同里镇共有供应户2287户,7848人(不包括流动户、农业户、常住外出人员),供应粮445435.5千克,复制业供粮83048千克,流动人口供粮42900千克,合计供应粮食(原粮)571383.5千克。

    1955年8月,国务院颁布《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的命令》,同年11月开始,市镇人口凭证定量供应粮食。定量标准是重体力劳动者每月18~22千克,轻体力劳动者每月16.5~17千克,机关干部、工作人员及脑力劳动者每月14~14.5千克,中学生每月15~16千克,一般居民每月12千克。渔民口粮参照市镇,按人定量供应。1956年政府发行全国粮票和江苏地方粮票,分别在全国及江苏省内流通,以解决流动人口吃粮问题。工业用粮、熟食糕点行业用粮,计划审批,凭证供应。直到1985年,工业用粮放开,才取消计划供应。同里粮管所在汤家桥北堍和南旗杆中段分设粮食供应店两个。定量供应的粮食价格为统销价格。1988年3月前,粮食部门还按月向定量供应的对象提供每人0.5千克的豆制品计划,春节期间增加计划。1993年起,取消凭证供应粮食,粮食实行开放,允许私商经营粮食。

表9-9 1962~2001年同里镇(公社、乡)粮食收购情况表
单位:吨
年份 合计 征购 超购换购 议购
1962 9935.3 9734.8 200.5
1963 10749.25 9727.15 778.85 243.25
1964 12543.7 9828.75 2010 704.95
1965 13600 10781.5 2566.85 251.65
1966 15220.15 10776.5 3758.95 684.7
1967 13712.85 10870.95 2556.1 348.8
1968 10569.5 10137 151.5 101
1969 14381.65 10633.35 1874.15 1874.15
1970 12625 10760.35 1864.65
1971 13363.2 11300.65 2062.55
1972 13956.9 11323.75 2525 108.15
1973 13449.2 11345.9 1140 963.3
1974 13924.4 11344.95 1340 1239.45
1975 11710.15 10710.40 380.75 619
1976 12148.35 11239.25 431.95 477.15
1977 11393.65 11016.65 201 176
1978 11564.55 10595.5 190 415.05
1979 11815 11436.3 378.7 1937.15
1980 11967.4 10990.85 759.15 217.4
1981 9600.2 7273.95 2326.25
1982 12286.1 7822.55 4463.55
1983 13072.3 7748.65 5142.25 181.3
1984
1985 11406.9 9920 1486.9
1986 12214.3 8990 3314.3
1987 13391.35 9100 4291.35
1988 9896.3 9126.15 770.15
1989 11834.1 9135 2699.1
1990 13149 9180 3969
1991 14000 9185 4815
1992 11354.9 9210 2144.9
1993 10754.3 7340 3414.3
1994 7263.4 7263.4
1995 7750 7750
1996 7684 7684
1997 8090 8090
1998 6250 6250
1999 3598 3598
2000 3855 3855
2001 2373 2373

表9-10 1962~2000年屯村镇(公社、乡)粮食收购情况表
单位:吨
年份 合计 征购 超购换购 议购
1962 7195.15 7028.65 166.5
1963 7760.45 6971.35 620 169.1
1964 9681.35 7011.45 1545 1124.9
1965 9734.45 7764.8 1849.65 120
1966 11188.75 7763.75 2631.5 793.5
1967 9477.85 7768 1484.95 224.9
1968 7303.3 7229.75 44.15 29.4
1969 10748.05 7657.15 1545.45 1545.45
1970 9135 7729.55 1405.45
1971 9955.9 8208.8 1747.1
1972 10258.85 8211.7 1655 392.15
1973 10423.15 8238.2 1075.7 1109.25
1974 10437.55 8241.2 1164.95 1031.4
1975 8775.75 8143 129.75 503
1976 9779.8 8269.85 735.1 774.85
1977 9291 8279.3 278.1 733.6
1978 9814.1 8309.1 383.65 1121.35
1979 9810.05 8404.8 1405.25 1443.9
1980 9063.9 8118.3 945.6
1981 6775 5327.4 1447.6
1982 9793.4 5579.6 4213.8
1983 10068.95 5549 4371.7 148.25
1984 13319.4 5589.75 7729.65
1985 7829.45 6197 1632.45
1986 8037.3 5885 2152.3
1987 7808.8 5920 1888.8
1988 6839.5 5759.3 1081.2
1989 7491.35 5580 1911.35
1990 5490 5490
1991 7544 5490 2054
1992 6266.4 5320 946.4
1993 4465.9 4260 205.9
1994 4311.3 4311.3
1995 4550 4550
1996 4580 4580
1997 4820 4820
1998 2600 2600
1999 1388 1388
2000 1760 1760

    二、油料

    1.油料收购

    同里和屯村历来是粮油产区,农民历来有种植油料作物的习惯,农民和居民都以菜油为食用油。解放前后,油菜籽产量较低,农民收获的油菜籽大多用以加工或换菜油自食,余数粜给米行或油坊。

    1954年,国家实行粮油统购统销,农民生产的油菜籽全部由国家收购。1955年,贯彻“多产多得、增产多留”的政策,每出售50千克菜籽返销10%菜油和菜饼,之后改为优待油票3斤2两(16两制)。1961年粮食紧缺,保粮压菜,油菜种植面积缩减近半,加上自然灾害,油菜籽全部作为口油。1962年,实行“先留后购,只留不销”,即按当年实产扣除种子、口油外,剩余部分统购90%。1963年起,油菜连续丰收,国家对生产队超售的油菜籽按统购价加价30%收购。1978年对超产菜籽实行购七留三。1980年起,加大购销价比例,收购价比统销价提高20%,后调整为30%~50%。1988年,增加油菜种植面积,是年同里镇种植20558亩,单产103.7千克,总产为2133吨,出售油菜籽1638吨。屯村乡种植10404亩,单产117.5千克,总产为1122吨,出售油菜籽906吨。

    2.食油供应

    1953年11月市镇居民食油销售开始实行凭证(票)计划供应。定量标准根据国家油源而定。1953年,月人均125克,1955年为156.25克,1964年为200克,1981年为250克,此外每逢“五一”、国庆、元旦、春节按油源情况增加250克~500克不等。1983年起,食油实行敞开供应,终止计划供应。

表9-11 1978~2000年同里、屯村油菜籽出售情况表
单位:吨
年份 数 量 年份 数 量 年份 数 量
同里 屯村 同里 屯村 同里 屯村
1978 625 605 1986 1724 1237 1994 700 170
1979 622 634 1987 1616 1058 1995 1369 188
1980 547 544 1988 1638 906 1996 1208 310
1981 1016 1233 1989 1297 668 1997 1089 271
1982 2154 1754 1990 775 685 1998 2525 154
1983 1336 1078 1991 1273 749 1999 1367
1984 1992 757 465 2000 1435
1985 2121 1336 1993 1255 585

    三、饲料

    解放前,饲料由私商经营,私营米厂及酒酱、豆腐等作坊生产的米糠、豆渣等直接供应农民饲养禽畜。

    解放后,由供销社经办饲料产销业务。1953年起,粮食部门经营管理粮油副产品饲料。1956年后,改为按生猪头数及公母猪存栏数供应饲料。1959年起,在饲料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县粮食部门从外省调入青绿饲料的种苗,鼓励农民利用水面放养“三水”(即水花生、水浮莲、水葫芦),以粗代精,稳定禽畜生产。1966年恢复饲料供应,粮管所对饲养户供应统糠。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后,饲养业发展迅速,种类不断增加,供应饲料的销售商越来越多,有国营米厂,有粮管所,还有更多的私人饲料店。2003年底,同里镇(含屯村)有饲料供应店15家。

    四、仓储

    明宣德十年(1435年),巡抚侍郎周忱建同里仓,征收26都等地的秋粮。正统十三年(1448年)移并吴江总仓而废。清乾隆六年(1741年)在秵圩建社仓,嘉庆年间已倒塌。清末民初,同里建有积谷仓,民国初期在南荒圩租赁钱姓房屋34间,设置农业仓库,办理农产品储押业务。

    解放后,利用庙宇祠堂等作为仓库,作贮存公粮之用。1954年,在西珠圩建造新仓库99间,建筑面积5740平方米。解放初屯村无仓库,粮食均由同里征收,后来建造部分仓库,70年代又建造圆囤仓6只。至2000年止,同里仓容量为24595吨。仓储设备,初时较为简陋,含水量及温度都用人工测定。20世纪70年代后,开始采用电阻测温。在保管方法上,起初用人工翻晒,劳力强度大,效率低。1970年起,开始设置烘干设备,同时添置平面输送机,代替人力运送。在消灭病虫害方法上,原来用清仓消毒、清洁卫生等方法处理,70年代开始改用化学药品熏蒸,后来又用生物防治等方法处理。粮食储存损耗率为0.15%。1980年被评为“四无”(无虫、无霉、无鼠雀、无事故)仓库。

第二节 生产资料供应

    一、肥料

    解放前,农民普遍使用大粪、猪粪、河泥等作肥料,有时也购买少量的豆饼、肥田粉作肥料,但只是在农作物极需要时使用。

    解放后,供销社组织供应化学肥料,供应品种以氮肥为主,20世纪70年代起有氮磷钾多种元素的复合肥料供应,数量逐年增多。在80年代前一直是计划供应。80年代后,化学肥料开始敞开供应。

表9-12 1987~1998年同里、屯村化肥供应量一览表
单位:吨
年份 同里 屯村 年份 同里 屯村
1987 7263 1988 6823
1989 8194 6663 1990 8432 5276
1991 8520 5787 1992 9262 6180
1993 8930 5129 1994 8789 5838
1995 8435 6067 1996 5163 4675
1997 5437 3267 1998 5387 3312

    二、农药

    解放后,同里农村开始使用农药,以防治螟虫危害的“六六六”粉为主。1958年起使用223乳剂和1605乳剂,以后敌百虫、乐果、敌敌畏先后启用。1974年起,杀虫脒、井岗霉素、苏化203乳剂等治虫防病农药进入市场。

表9-13 1987~1998年同里镇农药供应量一览表
单位:吨
年份 同里 屯村 年份 同里 屯村
1987 224 1988 153
1989 169 138 1990 209 60
1991 222 54 1992 298 62
1993 280 39 1994 266 46
1995 250 35 1996 247 41
1997 264 48 1998 252 45

    三、竹木

    解放前后,同里开设私营竹木行5家。竹子货源来自浙江安吉、长兴等地。供销社成立后由供销社计划经营。主要供应篙子、罱杆、扁担等农用物资,年销售量一般在5000支左右。

    1956年7月,中国木材公司江苏省吴江县公司成立,在同里设立木材代销点,年销售量约1000立方米。货源主要来自江西、福建等地。后由供销社计划经营。20世纪80年代起,竹木均放开供应。

    四、煤炭石油

    煤炭

    解放前后,同里有供应煤炭的商店2家,主要供应铁匠店、饮食业和其他服务业用煤。20世纪50年代末同里开设煤球加工厂,负责供应居民生活用煤和行业用煤。90年代前,居民生活用煤按大小户凭证(票)供应,行业用煤按计划供应,90年代开始敞开供应。

    石油

    民国期间,同里设有英美火油(煤油)公司——华兴协火油公司代理经营机构,主要供应居民照明用煤油。解放后归供销社调配,由供销社批发给烟杂商店,居民按计划凭证供应。柴油最早用作农村机械灌溉动力油,后来又用作地耕的手扶拖拉机及其他运输机械的动力油,销售量逐年增加。20世纪90年代,同里开始销售汽油。2003年,同里境内设有加油站2个,主销汽油,兼销柴油。

    五、农具

    解放前后,传统的铁木农具由手工铁匠铺、椿木竹坊等生产经营。

    历史上屯村铁工比较有名,产品都为农器,据《屯村志》记载,“所出之货,有铁塔、锄头、稻叉、铁锨、滑锲、稻锲,皆农器也”(《屯村志》)。1953年,同里有打铁业9户,椿作业11户,造船业3户。1955年,`同里铁业和木业两个生产合作组成立,1956年扩大为合作社,1960年合并为同里农业机械厂。1970年改名为同里农具厂,1972年又改称为同里农业机械厂,主要业务为制作、修理、销售农机具。该厂生产的挂桨机齿轮在苏州地区有一定市场。该厂于2003年歇业。

第三节 生活资料销售

    一、绸布估衣服装

    民国24年(1935年)同里有绸布服装行业7家,1949年有11家,从业人员48人,其中最有名的是苏德昌绸布店。1956年公私合营后成立同里合作棉布商店,1979年并入国营中百公司,有2个门市部,经营棉布的销售。1954年9月,国家对棉布、棉花、棉纱实行统购统销,对居民发行布票,城乡居民每人每年8米,1958年棉花减产,每人每年5.3米,此外还发放棉花劵和棉线劵。农村按农副产品的收购数,发放奖励布票。1983年12月,絮棉敞开供应,布票停止使用。

    在历史上,同里还开设大量的估衣铺。民国24年有估衣铺15家,从业人员173人,1949年解放初期尚有17家,从业人员25人。在对私改造中估衣铺与绸布店一起组成公私合营同里合作棉布商店,旧服装的购销由合作旧货商店经营。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个体服装业骤然兴起,2003年全镇经营服装的商店达60多家。

    二、百货烟纸文具

    同里镇百货、烟纸行业在民国时期,较有名的有“五友”实业社和乾大商店,经营品种两三百种,货源大多来自苏州、上海等地。民国38年,全镇经营百货、烟纸的大小商店(摊)有60多家。1950年,县百货公司在同里镇设立营业所,经营煤油、卷烟、食糖、肥皂、火柴、牙膏等30多个品种。1956年对私改造后,除了国营商业经销外,还有合作商店经销。后来分设国营百货公司及国营烟糖公司,分别经营百货及烟糖业务。20世纪60年代起对人民生活必需品如食糖、肥皂、卷烟等一般都凭证、凭票供应,对高档耐用的消费品如手表、缝纫机、自行车等实行凭劵供应。20世纪80年代后,所有百货烟纸商品均取消计划,敞开供应。

    民国24年,同里开设文具商店12家,后由于日军侵占,到解放前夕仅剩1家。解放后,文具由中百零售部设立文具专柜供应,还有烟杂商店兼营。1965年开设1家文具商店,同时兼营图书。80年代后有个体商户陆续开设文具商店,2003年,同里有文具商店9家。

    三、南货茶食糖果

    解放前夕,同里有南货店16家,从业人员93人;茶食糖果业10家,从业人员41人。1956年对私改造后,组成了同里公私合营糖果商店,1984年后归入国营或集体商业公司。1995年以后,这些商店在体制改革中都转制为独立核算独立经营的商店。谷香村是同里茶食糖果商店中的佼佼者,历史悠久,产品质量上乘,深受群众欢迎。2001年,苏州名店采芝斋在同里开设分店。

    四、酒酱

    民国24年同里有酒酱商店10家,解放初有14家,从业人员67人。

    其中规模较大、创办历史较长的有公号、祥丰润、益隆三家,他们自制乳瓜、四时酱菜及秋油伏酱,销往苏州、上海等地,受到群众喜爱。在对私改造中,合并组成同里公私合营酒酱商店,后为供销系统下属商店。在改革开放后,专门销售油盐酱醋的商店逐渐消失,大多由烟杂商店兼销。

第四节 农副产品购销

    一、水产品

    解放前同里有鱼行15家,从业人员32人,水产品货源来自渔民的交易。解放初有4家鱼行,1956年合并为公私合营商店。水产业务后由国营同里水产站经营,渔民捕获的鱼虾大部分上缴水产站。20世纪60年代,水产品货源紧缺,同里及屯村的水产站收购的鱼虾,多数外调,节日才对市镇居民按户配售。70年代起,外荡养鱼产量不断上升。80年代起,水产养殖有了新发展,1985年,取消水产品派购计划,实行价格开放,随行就市。

    二、畜禽蛋

    解放前,畜禽蛋由农民自由出售。猪肉由肉店供应,其货源大多来自苏北等地,也有农村养猪户将多余的生猪出售给鲜肉店。

    解放初期,同里有肉店21家,从业人员61人,其货源与解放前相同。1956年,同里设食品购销站,生猪由食品购销站收购,肉店向食品购销站批购销售。1961年后,实行生猪派购,因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农民养猪减少,生猪收购也少。1962年实行奖售政策,出售生猪不仅奖给粮食、饲料,还发给烟劵、糖劵等。“文化大革命”中,农民养猪被视为走资本主义道路,挫伤了农民养猪的积极性,生猪收购量减少。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民养猪事业得到发展,生猪收购量增加,1980年同里和屯村共收购生猪30672头,1981年共收购生猪33358头。1980年前,市镇居民凭计划购买猪肉,农民则自养自宰。1980年后猪肉敞开供应。1990年起,允许个体户宰杀生猪进行自销,1996年起食品站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2003年,同里有鲜肉供应摊点20多个,屯村社区有13个。

    1956年起禽蛋由供销社收购,后由食品站收购。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禽蛋生产开始出现专业户,禽蛋上市量大增,1981~1983年同里共上市家禽23万只,屯村共上市17万只。以后逐年增加,2001~2003年共上市家禽213万多羽。

    附:

表9-14 1987~1998年同里镇社会商品零售额一览表
单位:万元
年份 社会商品零售额 其中对城乡居民零售额
1987 2267 1760
1988 2782 2260
1989 2461 2015
1990 2892 2505
1991 3041 2601
1992 3581 3102
1993 4728 4105
1994 6710 5720
1995 7300 6300
1996 9431 7180
1997 11273 8418
1998 13656 9176

第五节 对外贸易

    同里外贸产品的出口起步较晚,商品也较少,只有一些传统的农副产品。20世纪80年代开始,同里、屯村分别设立“工业公司经营部”,管理外贸出口,1989年分别改称为“吴江县同里镇外贸公司”、“吴江县屯村外贸公司”,2001年同里、屯村合并,外贸公司也随之合并,担负全镇的外贸出口业务。出口商品主要有蔺草编织品、化工产品、农副产品等。

表9-15 1988~2000年同里、屯村外贸收购额统计表

单位:万元

年 份 同 里 屯 村 年 份 同 里 屯 村
1988 96.77 1994 18000 9025.03
1989 315 2877.14 1995 23658 9333
1990 457 3041.93 1996 24968 5910
1991 757 3878.53 1997 25000 4538
1992 8492 6766.46 1998 28200 5452
1993 9074 8989.08 1999 30000 4800

第三章    名特产    老店

第一节 名点名菜

    同里地处太湖之滨,土地肥沃,资源丰富,土特产众多。在长期兴盛的商业中,形成了许多名点名菜。选择其中一部分,作一简介。

    一、茶食糕点及小吃

    闵饼是同里闵家湾“本堂斋”特产。以糯米粉、白苧草为主料,以赤豆沙、胡桃仁、糖猪油为馅,经精工制作而成。具有黛青光亮,清香滑糯,油而不腻,食后留芳的独特风味。明代著名画家沈周曾作诗赞美:“荣萌方长折,作饵糈相仍。香剂圆从范,青膏软出蒸。女工虚郑缟,士宴夺唐绫。我有伤生感,临餐独不胜。”闵饼至今已有400多年历史。在清光绪年间,曾列入贡品。民国初年,曾有同里人在上海创建“大富贵”闵饼公司,产品远销海外。

    果酥 以花生仁为原料,磨成粉末,加糖精制成,味香甜,入口而化,无渣无粒。

    栗酥 形似酥糖而略大,以芝麻、饴糖、面粉为原料,精工细做而成。用料中芝麻特多,香味浓郁,又甜又酥,翻动不松散,入口不粘牙。

    麦芽塌饼 原是农家春天的一种时令食品,因风味独特深受百姓喜爱,渐成时令小吃。以大麦芽粉和糯米粉为主要原料,配以野生植物“紫艾头”“石灰屏”,用豆沙、猪油、桃仁等为馅,经精工制作而成。具有甜、香、糯、清凉爽口的特色。

    臭豆腐干 用豆腐干白坯经特殊处理后,现汆现卖,成品呈金黄色,配上调料后,色香味俱佳,令人食欲大开。此物宜趁热吃,方能辨出其独特风味。

    青团子 原为清明时节的时令糕团,现已演变为四季供应。袁枚《随园食单》称,“捣青草为汁,和粉作粉团,色如碧玉”。青团子以糯米粉为主料,加入蜂蜜、白糖,掺入天然草汁,以豆沙、芝麻、核桃仁等为馅,精工制作而成。具有青汁香味。

    酒酿饼 是春季的时令食品,一般从春节过后开始供应。用料中拌入酒酿,包馅为甜味。边烤边卖,口味软而糯。

    大肉馒头 是春节期间供应的一种小吃,以猪肉、皮冻为馅,皮薄汤多为特色,汤鲜味美,是馈赠亲友的佳品。

    其他小吃尚有袜底酥、退思饼、芡实糕、小笼馒头、各式年糕及各类炒货等。

    二、名菜

    糕里虾仁 以鸡蛋白调匀后加入米粉、虾仁,入锅油汆制成。色泽鲜艳,松香可口。亦可另置小盒,佐以蕃茄酱食之,其味更佳。

    三丝鱼卷 选用五六斤重的青鱼或草鱼,取雌爿中段,去肚当,留皮,卷入火腿丝、鸡丝、香菇丝,并以黄酒、香葱作佐料,入笼蒸熟即成。其肉质细嫩,清香鲜美,别具风味。

    香(响)油鳝糊 用鳝丝、火腿丝、鸡丝、虾仁等配制,稍加姜丝、酥油、蒜泥,沸荤油浇面。上桌时,薄洒胡椒,香气扑鼻,入口肥美。

    昂丝鱼莼菜汤 昂丝鱼活杀洗净(留刺),然后把其戳在木锅盖上,在锅中放入莼菜及佐料,盖上锅盖,进行烧煮。在烧煮中,昂丝鱼的肉会自行脱落在莼菜汤中,而其鱼骨仍戳在锅盖上,汤中不含鱼骨。其味鲜美,别具风味。该菜曾在中央电视台《天天饮食》中作过专门介绍。

    熏鱼 此乃谷香村糖果店的传统产品。制作时,选用8~10斤的湖产活青鱼为原料,开片后浸泡在以姜汁、黄酒、酱油、白糖配成的卤汁中,并将扒下的鱼鳞经遴选后熬油,用作调料,捞起后,洒上瘪谷茴香粉末,色香味俱佳。此菜宜作冷盆用。

    乳瓜 俗称小黄瓜,是佐粥之良菜。成品乳瓜色泽嫩黄艳丽,鲜、甜、脆、嫩俱全。加工时,选用每500克在30条以上的小黄瓜,除去头尾柄子洗净后,经两次重复用盐,起缸去卤,随后用上白面制成的面糕(用面粉蒸熟后切成小块),一层小黄瓜,一层面糕,叠在缸内,每层仅有10厘米。上面加盖,但要透气。间隔时日要喷洒盐水,使面糕逐成糊状,面糕养料吸入瓜体内。两个月后,小黄瓜已呈半透明色泽,味甜。起缸后,加放20%的绵白糖,如果是蜜汁乳瓜,再加5%的蜂蜜,浸泡在缸内。3天后过滤、灭菌、包装。乳瓜年产成品约15吨,销往江浙沪诸地,驰名遐迩。

    状元蹄 俗称红烧蹄髈。以猪腿为原料,佐以葱、姜、酒、酱油、糖等各种调料烧制而成。色泽酱红,肉质酥烂,肥而不腻,味美可口,回味无穷。本地人在过年过节或招待宾客等各种宴席上均备之。2002年4月申请了注册商标。中央电视台、凤凰电视台、《新民晚报》等曾介绍过状元蹄。

第二节 老店选介

    一、谷香村

    谷香村,是驰名遐迩的名牌老店,以营销茶食糖果为主,开设在同里竹行埭中段。店铺坐南朝北,创设于清宣统年间(1909~1911年),至今已有近百年历史。

    谷香村茶食糖果店创始人为吕鉴青。他出生于苏州吴县的太平桥镇。年轻时,曾在苏州稻香村糖果店当学徒,后来,夫妻俩辗转来到同里,先摆设一个糖果小摊,后租赁一间门面房开设起自产自销茶食糖果的夫妻老婆店,店号取名为“谷香村”,意在借鉴和发展稻香村传统之意。

    该店制作的苏州风味茶食糖果,质量颇佳,吸引了大量顾客,生意越做越兴隆,到20世纪20年代初,已有了较雄厚的经济基础。后来又买下毗邻的悦来糖果店双开间房屋及生产设备。买下悦来不久,吕鉴青因常年辛苦劳累,心力交瘁而病故,享年52岁。

    吕鉴青病故后,吕家母子3人苦心经营,谷香村更加兴旺发达,经营管理以“勤”“严”而出名,产品质量以“精”“恒”而饮誉。

    谷香村生产的茶食点心讲究做工和质量,尤以熏鱼和猪油年糕最为突出,质量超过其他各店的同类产品。由于产品质量颇佳,故不仅为当地群众称道,更有不少外地人慕名远道而来。

    解放后,经营质量全面改善,谷香村也获得了新的发展,零售、批发进一步扩大,产品数量增加,质量提高。1956年进行公私合营,改名为“公私合营谷香村门市部”,20世纪70年代更名为“同里镇烟糖第一门市部”。80年代后,谷香村又恢复了名号。

    《苏州辞典》中录入了谷香村。

    二、公号酱园

    公号酱园,始创于清同治四年(1865年)三月,坐落在同里镇木湾上,前店后坊。由于历史久远,创办人无法考证。该店主营酱、酒、盐、油,曾在两浙盐漕察院领有官盐牌照。

    民国年间,公号酱园的业主为鲍问槎(此人还是平望达顺酱园业的业主),经理朱善庆(兼任同里酒酱业同业公会负责人)。据民国31年(1942年)12月2日调查,该店资金6万元,有存款3万元。以批发为主,兼营零售业务,年营业额35万元。时有店面房3间,作坊43间,另有住房8幢。其产品除秋油伏酱外,各种酱菜享有盛名,以乳瓜及甜酱萝卜最为有名,倍受消费者青睐。

    1949年12月15日,公号酱园由顾仲伯申请续业,与戴永兴、戴永思、戴寿生等合股经营,从业人员21人,资金2.81亿元(旧币),房屋60间。1956年公私合营时,该酱园与益隆、祥丰润两家酱园合并为公私合营同里酒酱商店,资金7万多元。1984年,上升为县供销社所属同里酱制品厂,所产酱油酱菜两大类20多个品种,白元酱油、小黄瓜、咖喱萝卜、玫瑰大头菜运销苏沪及浙江、甘肃部分地区。1989年,销售额275万元,比1985年的93.7万元增长193.49%。

    三、南园茶社

    南园茶社位于东埭和南埭的交汇处。两面临水,与陈去病故居隔河相望,是保存完好且在营业的江南百年茶楼,有“江南第一茶楼”之美誉。该茶社创办于清光绪年间(1898年),初名“福安茶社”。民国19年(1930年),根据陈去病的建议,改名为“南园茶社”,意在纪念南社的革命活动。据1949年12月工商营业登记申请表记载,当时此茶社有房屋5间,资金额为260万元,从业人员6人。后虽历经沧桑,但模样基本未改。改革开放后,规模逐渐扩大。1999年进行整修,面积460多平方米,有200多座席。除了供应各种档次的红茶、绿茶、花茶外,还有茶点、茶食供应,还可以边品茶边聆听江南丝竹、宣卷、评弹、戏曲等文艺节目,别有一番风味。

表9-16 1955年同里镇部分老字号商店概况
商号名称 经营范围 当时店主 经营性质 资金额(元) 从业人数 创设年月 商号地址
公 号 油盐酱酒 顾仲伯 合资 46174 18 1865.2 木湾上
益 隆 油盐酱酒 刘闰卿 合资 17152 15 1906.9 新填地
同 源 油盐酱酒 顾仲伯 合资 2486 4 1927.2 新填地
祥丰润 油盐酱酒 张其文 合资 22500 12 1929.7 南埭
谷香村 茶食糖果 吕公侠 独资 10086 20 宣统年间 竹行埭
同泰兴 南北货 施永生 独资 617 4 1939.10 东埭
永大义记 南北货 方守谦 独资 2737 10 1939.2 新填地
鼎泰洽 南北货 金依慈 独资 418 3 南埭
同 顺 南北货 汝润康 独资 2371 3 1938.2 南埭
邱永顺 铜锡器 邱甫传 独资 4836 2 1911.3 东埭
二养堂 国 药 范敬心 合资 2174 8 1909 竹行埭
泰山堂 国 药 杨伟君 合资 3057 7 东埭
荣荣药房 西 药 李锦荣 合资 1895 3 1938.3 竹行埭
天 泰 茶 叶 凌齐智 合资 5485 7 1917.5 竹行埭
德泰发 茶 叶 吴伟烈 独资 205 1 1915.2 新填地
源泰顺 腌 腊 李梅生 合资 3983 7 1930.1 新填地
迎春阁 茶 社 任芹生 独资 380 4 1909.1 竹行埭
阅报社 茶 社 任芹生 独资 864 5 1912 竹行埭
南 园 茶 社 郑淑英 独资 1318 6 1898 南埭
同 泰 烟纸文具 孙志良 合资 2600 12 1945.5 竹行埭
鸿 兴 理 发 杨文兰 独资 701 1934.12 东埭
德 昌 绸 布 戴书田 合资 1879 11 清朝后期 南埭
大 成 哺 坊 吴俊生 独资 9426 4 1945.12 马家廊下
金荣泰 竹 木 金体元 独资 7348 6 1928.6 成字圩
张聚顺 糖 坊 张寿荣 独资 2180 2 1931.9 马家廊下
公 泰 糖糕作 王钧庆 独资 3106 10 南埭
同顺昌 鞋 子 张炳泉 独资 728 3 1926.2 东埭

第四章    商业管理

第一节 商业行会

    随着商业的发展,同里也出现了民间结社形成的行帮、会馆等商人组织。

    清末,由安徽客商吴伟烈、吴锡满、方树元发起,在同里富观桥堍创办了徽州会馆,又名新安会馆。徽州人在同里镇经商,以茶叶业为主,如德泰、天泰、东苑等茶叶店,此外也有资金雄厚的木行,小本经营的烟纸杂货店。会馆起先以存货、定价和调节同乡间各种矛盾为主,后发展到关注同乡生、老、病、死,为已故之人寄存棺材、待后运回原籍或择地安葬。每逢农历五月十三、七月三十、八月十五,同乡团聚一堂,纪念祖师或吃斋诵经,祈求财源亨通。会馆衰落后,一度为商会、行业公会所取代。清末民初,同里商业帮会现象已很盛行,之后也延续久远,如腌腊业为宁波帮,茶漆业为安徽帮,烟杂店为孟河帮,理发、浴室、切面等服务业为丹东帮。

    同里镇成立较早的有田业公所和米业公所。民国17年(1928年)前,田业公所以范姓为主,日军侵占期间设于财神堂,抗战胜利后设在三阳田钱宅;米业公所于民国19年前建所,公所设在新填地东新桥南堍(成字圩),并备有当时颇为先进的消防设施,泽被全镇。民国20年起,同里在商业分所下设有米业、酒酱、南货、绸布、国药、腌腊、菜馆、成衣、竹木、地货十大同业公会。同业公会负责人分别是任传振(米业)、顾卓人(酒酱)、张殿扬(南货)、戴本国(绸布)、范敬心(国药)、刘光衽(腌腊)、程水春(地货)、金宝元(竹木)。

第二节 工商行政管理

    一、管理机构

    民国元年(1912年)7月,吴江商务分会成立,同里设分事务所。民国4年4月,商务分会解散,成立吴江县商会,同里设商务分所。民国26年日军侵占吴江,商会处于停顿状态。民国34年11月成立县商会,在同里设商事分所。商会的宗旨是代表商民利益、维护商界合法权益、协助地方政府征收税款等,并附设商团,配备枪支弹药,日夜巡逻放哨。同里镇商会会长抗战前为王德恢,沦陷时为顾炳生,抗战胜利后为任传振。

    1949年11月同里镇工商业联合筹备委员会成立,1954年正式成立同里镇工商业联合委员会,处理工商事务。“文化大革命”期间,工商联处于瘫痪状态。1985年初恢复活动。1986年镇工商联撤销,设同里镇工商联小组。20世纪70年代中期,同里设市场管理委员会,主要管理集市贸易市场、打击投机倒把等,1982年撤销。

    1982年2月,吴江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同里工商所成立,管辖范围包括同里、屯村、金家坝(1992年6月始,金家坝工商组划归北厍工商所管辖),所址在新三元桥北堍西侧,2000年迁至北图路25号。2002年8月,更名为同里工商分局。

    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工商企业登记,核准颁发营业执照,管理市场,开展物价、商品管理,检查处理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学习和宣传工商法规、经济合同法等。

    2002年,同里商会成立。会址在同里镇竹行街121号。其性质是由同里区域内非公有制企业、组织及其代表人士,自愿组成的民间社团组织。

    二、物价管理

    物价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物价的沉浮又与天灾、兵灾有关。清末民初,商品价格以米为首。清宣统三年(1911年)六月初十,《同里导报》的《本区商情》栏目中刊出初五米价,如下表。

表9-17 清宣统三年六月初五同里粮油价格表
品种 单位 价格 品种 单位 价格
头号冬米 文/石 9700 高小麦 文/石 5800
二号冬米 文/石 9500 糙 粳 元/石 7
三号冬米 文/石 9300 菜 籽 文/石 5200
白 米 文/石 9700 菜 油 元/石 12.3
白 元 文/石 9300 豆 油 元/石 12.5
白 尖 文/石 9500

    民国12年(1923年),每石(合75千克)白米为6.25元。翌年,江浙战争爆发,米价涨至每石8.20元。民国14年,由于遭虫灾,农业歉收,米价猛涨,米价涨至每石10.00元。同年7月6日《吴江》报载同里米价消息:“本镇米价,自夏历五月初以来,逐渐增涨,近日高冬(引者注:质量较好的上白粳米)每石已涨至10.80元,中冬每石10.60元,次冬每石10.40元,一般人民,莫不以此为虑,且看势尚须续涨云。”随后至解放,战事频繁,物价飞涨,纸币贬值,百姓苦不堪言。

    解放初,私商投机钻营,哄抬物价,市场混乱,人民政府在同里开设第一个国营公司,苏南建中贸易公司苏州分公司吴江办事处,平抑物价。同时政府配备专职干部管理物价,使市场日趋稳定。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国家严格控制粮食价格,从而保证了其他商品价格的稳定。“文化大革命”中,物价基本上处于冻结状态。1979年,国家为了调动农民积极性,提高了肉类、禽蛋等副食品的零售价,同时每个职工发放价格补贴。1985年后,市场价格陆续开放,国家实行指导性管理。1990年同里镇成立物价领导小组,屯村配备物价管理员,进行物价管理。

第三节 商业事件

    一、上海江南银行同里办事处倒闭

    民国11年(1922年)在南埭街开设了同里的第一家银行——上海江南银行同里办事处(办事处属苏州分行管辖)。银行办事处无论从营业用房、器具,还是账册等,规模远胜原有的三家钱庄。主任赵鸿勋,同里人。民国24年夏,上海江南银行倒闭。倒闭前,苏州分行经理秦志刚到同里,与办事处主任赵鸿勋连夜将库存款四、五万元用船运走。第二天,储户得到消息,纷纷涌到办事处要求提款。经会计王增荣与苏州电话联系,得到停业清理通知。后来,苏州来人带来清理通告,由律师江一平、董炽、沈召九,会计江万平、董纯标、沈家桢代理清理。同里最大的存户公号酱园经理朱善庆3万元存款几经交涉,只得到30%左右的偿付款。赵鸿勋的杨姓亲戚,定期存款4000多元,最后由赵将农田若干抵偿解决。众多的普通存户更难清偿,不了了之。办事处的职工一般得到三个月工资,作遣散费。江南银行的倒闭,最大损失者是普通的客户。

    二、封存洋货,专售国货

    民国14年(1925年)“五卅”惨案后,各处人士莫不愤慨,决意不买英、日两国商品。民国14年6月21日,同里五友社、恒丰烟纸店首先将英、日两国商品封存,专售国货。其他商店也纷纷响应。

    三、大同公司涉外商标案

    民国18年,在同里发生了一桩涉外商标案。这年1月初,美商美孚洋行通过美国驻沪总领事,向外交部苏州交涉公署状告同里大同公司:“迳启者江苏同里大同公司制造蜡烛,其注于签条之商标矫饰摹仿本行蜡烛签条之一应请注意,兹将本行所制鹰牌蜡烛签条样张及上述公司所制鹏牌蜡烛签条各一纸一并附上。本行以为将两条对比即可使贵署信服侵害本行之举出于故意。查近鹏签条上首大字四个译为(鹏牌蜡烛)。如是则异于本行签条上大字四个(鹰牌蜡烛)本行以为此项文字之类似及鹏与鹰笔画之类似,极足以欺惑公众。再者,图案之全部及签条之颜色亦筹画欲欺惑公众者也。”苏州交涉公署当即给吴江当局发去了如下电文:“驻沪美总领事克宁瀚函开兹据美商美孚洋行报告同里大同公司销售鹏牌蜡烛侵害美孚洋行鹰牌蜡烛商标事,兹附上真正商标签条及仿造商标签条各一纸,切盼贵署筹设必要办法阻止大同公司仿冒属美孚洋行所有之商标,该此项行为不仅损害美孚洋行合法生意,亦且违背关于中美互保商标一九零三年中美条约第九条。”吴江县长吴邦珍接到训令的第二天便电令同里行政当局查办:“迅即确查,大同公司所销售鹏牌蜡烛在何处制造,是否制牌定货,抑是厂家委托代销,查明具复,以凭核转。”此案涉及到民国政府与友邦的“友好”关系,有关当局当然不敢大意。在1929年1月6日到3月19日的70多天里,此案的调查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各方往来电文就达13份。苏州外交公署多次发电进行催促,甚至训斥吴江与同里当局拖延怠慢。同里回复电文“初以旧历岁关,局务冗杂,嗣以该商抱病,往而未晤”。

    不久,大同公司最终给出了两种商标不同的辩解理由:“其显有不同者。鹏牌之鹏首左向,足悬空际,天空有云,位在签条中间,鹰牌之鹰首右向,嘴衔商标,足踏树枝,位在签条上端。其不同者一;鹏牌大字蓝底空白字,位在签之上端,鹰牌大字红底黑缘,位在签之中间,其不同者二;鹏牌商标中英文为大同公司字样,作鸡心形,鹰牌商标中英文为美孚行字样,作圆形,其不同者三。其余羽文之粗细、色泽之区别,亦无类似云云。”由此,同里当局认为大同公司的辩解与商标的实际情况完全符合。从而认定美孚洋行指责大同公司“矫饰摹仿”其商标一事违反实际情况:“美孚行指为矫饰摹仿似属违情,商标虽同系鸟类,而方向色彩无一相混,且两行牌号之中文字大同与美孚尤无一可以混合,不似北忌与比忌之有意蒙混者。”并进一步指出大同公司资本有限,出品甚微,与美孚洋行之“高掌远迹,流行全国者”有天壤之别。同时,地方当局大声疾呼:“现在训政时期,实行提倡民生主义,似不宜遇事摧折,庶国货萌芽赖以保存……咨照驻美总领事,切实抗议,以维国货而保商业。”进而呼吁吴江当局将事实情况据理转呈苏州交涉公署,请求苏州交涉公署照会美国总领事,提出抗议,以维护国货保护国内商业。

    最终,苏州交涉公署将调查结果用公函的形式告知了美国驻沪总领事,并存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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