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20 15:51:00
作者:
俞芹芳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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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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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江苏省档案馆传来喜讯,吴江区人民法院、吴江区公安局、吴江生态环境局、吴江区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和国网吴江区供电公司5家单位档案工作通过综合检查评价试点,被省档案馆认定为“江苏省示范档案室”,成为全省首批获此殊荣的单位。同时,吴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吴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吴江区供销合作总社、吴江区检验检测中心和汾湖高新区(黎里镇)5家单位被认定为“江苏省规范档案室”。

江苏省档案馆关于江苏省示范档案室的认定函
为统筹规范档案检查评价工作,全面推进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转型升级,不断向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更高层次迈进,省档案馆于2021年制定出台《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检查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2年起由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组织试点实施。
2022年,吴江区档案馆积极贯彻落实《办法》要求,成立检查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检查评价计划,建立检查评价人员名录库及检查评价对象名录库,确定2022年度全区档案工作检查评价试点单位和评价流程,并召开10家试点单位座谈会,就检查评价细则进行答疑解惑。2022年9月,检查评价小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审核材料、综合评议等方式,对上述10家试点单位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业务建设、信息化建设和特色工作等方面开展全面检查,汇总形成初步现场检查评价意见,并报省档案馆备案。经省档案馆核查,10家单位档案工作顺利通过综合检查评价验收。

检查评价组查看汾湖高新区管委会数字档案室系统
综合检查评价结果有效期为5年。下一步,吴江区档案馆将加快实施《江苏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检查评价办法》,以评促改,典型引路,着力推进各单位档案理论、制度、实践创新,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档案工作管理水平,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谱写新时代吴江档案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