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5/27 3:13:31
作者:
沈云作,沈莹宝注
来源:
【字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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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殷法弃灰漫道严,
河干堆垛实堪嫌。
自从疏浚施人力,
几曲川流镜启奁。
【作品释义】
“殷法弃灰”语出《韩非子·内储说上》,指殷商时代对乱扔垃圾者定刑。
“镜启奁”,形容疏浚后的市河水清如镜。
【背景拓展】
清宣统二年(1910)盛泽“实行自治,建市自治公所和董事会”,至“民国五年(1916)袁世凯称帝,取消自治,市自治公所改为市办事处,由县知事委任助理员主持市政;民国十二年(1923)市董事会和市公所相继恢复;民国十六年(1927)改市公所为市行政局。
清末民初时期,政局纷乱,盛泽地方政权相对弱势,市政管理缺乏有效措施,许多市政公益事务皆由商会出面组织与实施。光绪三十二年(1906)郑慈谷、张庆镛等发起成立盛泽商会,在“统管邑中商务”的同时,热心参与镇中公益事业。
其时,“市河年久淤塞,旱则病秽,潦则苦溢”,两岸居民苦不堪言。民国二年(1913)“由郑慈谷发起,联合商界汪鞠如、陈辰生等筹款,大加疏浚,费银万余元”。市河经疏浚后“几曲川流镜启奁”,镇民“饮和食德”,无不盛赞商界之德政。
然而当时镇民的卫生意识极其薄弱,向市河中“倾弃垃圾之风仍莫革也”,市容依然不容乐观。
【作者简介】
沈云,1864-1921,字秋凡,原籍浙江秀水(今嘉兴),生于盛泽。沈氏系王江泾望族,1860年为避兵祸,其父举家迁居盛泽。沈云先生自幼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文学功底极深。曾先后受聘为郑氏小学和盛湖公学的教师。沈云还是南社的早期社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