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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书的记述方法和语言文字

2015/5/2 14:01:00    作者:  王汗吾 李赤 来源:  原载《中国城市方志学概论》    【字 号:  】   点击量:59896

志书的编纂在解决了对方志属性和功能的认识、明确编纂思想、总体设计和篇目结构等问题之后,进入编写阶段时,最大的问题莫过于编写体例了。实践证明,一部志书在观点正确、资料翔实的同时,仍然可能写得不像志,而问题往往是没有把握住志书的编写体例。

志书体例涉及的方面很多,主要有体裁的运用、门类的设置、章节的层次和语言文字的规范。在体裁方面,志书通用的有序、述、志、记、传、录、图、表等。序、述,主要用于需有导语、概述的地方;记,用于大事记、专记;传,用于人物传;录用于文献资料、名录;图、表则结合于志文,一般并不独立存在。其中主体是志。在门类设置和章节层次方面,一般也在总体设计和制订篇目时予以解决。这里主要讨论志文的记述方法和语言文字方面的问题。

一、志文的记述方法

1、在把握事物的基本面貌和基本要素的前提下,适当选材,客观表述

(1)城市志是一种记载城市自然环境、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历史和现状的著作,反映基本面貌是其根本要求。作为全书,要反映一个城市的基本面貌;作为其中的各部分,要反映一个方面或一项事业或一门产业或一个事物的基本面貌。从认识论上说,城市或其中某一事物是客观存在,是第一性的;志书或某一部分志文是经过头脑加工的客观事物的映象,是第二性的。没有对城市或其事物的全面、深入、正确的把握,就很难准确反映其基本面貌。现在很多城市的方志工作者,都是熟悉全市或某一事业、行业的同志,并且不断举行市情研讨会,深化、更新对全市的认识,这是写好志书的必要前提。

在实际编写中,往往会出现文不对题、选材不当或不全面等问题,究其原因,是对基本要素把握不准。每一事物都有其特定的内涵规定,也有其恰当的外延范围,这些就构成了志文编写的基本要素,它制约着志文的记述和选材范围。不了解事物的特殊规定性,望文生义,牵强附会,就可能出现文不对题、选材不当等问题,而对要素把握不全面,则可能出现缺项、不丰满等问题。如在“工业”这个题目之下,如果只写企业数、工人数、总产值,显然是不够的,还应该反映轻重工业的比例、生产门类的多寡、固定资产的水平、技术改造的比例以及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在“人口”这个题目之下,如果只写人口的数量、增长速度,也是不够的,应该全面地反映其性别比例、年龄结构以及文化、职业等方面的结构和人口控制的情况。这是对大题目而言,对小题目也是这样,都有一个在编写之前理清要素的准备过程,它可以制约资料的选择、层次的安排,有利于志文编写的成功率,达到志书的整体性、系统性的要求。当然,由于要素的构成复杂,有些外延问题要在志书内部处理好交叉或重复的矛盾。

另一方面,也不可能将一事物的全部要素都用资料表现出来。因为作为普通概念,要素应该是全面的、可以穷尽的;但作为地方事物,由于发展的差异性,某些要素发展、表露得充分些,某些要素则相反。体现在资料上,则有疏密之分,即有些方面的资料丰富些,有些方面的资料则简陋些,且不谈历史资料的保管或征集方面的原因。而将不够份量的资料构成章节、子目抑或段落,就会显得牵强,或畸轻畸重,不尽如意。

(2)志书是一种资料性很强的著述,但决不是呈原始状态的资料汇集或档案汇编,而是通过优化整理、再创作的科学文献,也就是一般所说的经过了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加工过程的著作。其中存在着如何选材的问题。新编城市志的实践已经表明,志书的成志字数与所收集的资料字数之比,少则为1:20,多则为1:100,即是说一本百万字的志书,所收集的资料往往有数千万字,其中的选材确实是很讲究的。

志书的选材,除了要选用能反映基本面貌和表达基本要素的资料--主要是统计资料外,还要选用表述事物发展的过程及其关节点的关键材料,其中当然不乏能够作出适当判断和论断的材料及叙述。这里面的整理、优化过程,所要达到的目的,是使所收集的资料系统化。所谓系统化,就是按事物的基本要素,选用必须的资料,构成显示事物发展的动态系统;做到言简意明。当然,很多背景性资料、佐证性资料等,一要选用精当,二要有机结合于主题资料。

另一方面,选材的要求是,甄别那些不属于现行政策、或违反保密规定的资料,即使是很真实、很明确的事实,也不能擅用。

志文的记述表现出很强的记实性和客观性,主要是事实清晰,资料翔实,语气客观,较少评论。但这决不应误解为志书的编纂没有立场、观点,反映的事物不体现一定的规律性。

历代修志者都有其立场、观点,且不谈阶级的立场比比可见,对于外敌侵略的记述,总不会客观到没有感情色彩!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任何时代占统治地位的思想理论都是统治阶级的思想理论。具有鲜明官书特点的方志,也不可能是没有政府观点贯穿其中的“纯”资料汇集。中国社会主义时代新方志的编纂是以马克思主义作指导,以辩证唯物主义为观点的。修志时的选材,就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通过对史料的消化,认识和把握历史运动的轨迹,,然后加以书面的记述。但是,认识和把握历史与记述和反映历史并不完全是一回事。认识和把握过程中所使用的观点和方法,范畴和术语,判断和结论,并不一定要在志文记述中全部再现,即通常所说不要把理论标签处贴,而应该在严谨的、朴实的资料记叙中自然地表达思想理论观点(这其实是志书的最高境界)。相反,如果志书里充斥理论词句,就是“不适当地表现出一种政治的色彩”,“使地方志染上了一种宣传色彩”。(胡乔木语)

志书里的思想理论观点一般包含两方面,一是政治上的政策概念,一是各学科的科学观点。一般地说,应该运用各种最新的理论观点,从不同的角度考察历史事物,反映历史事物,不管其是政治方面的还是经济、文化、社会方面的,这是提高志书科学性要求。哪部志书的编纂者在这方面运用得好些,哪部志书的科学性就可能高些。但凡是涉及到政治上的政策概念,都不能违反现行政策,即党和政府已有明确政治结论的,不能与之唱反调;没有明确结论的,可以倾向某一学说,也可以诸说并存,还可以只记事实,不表现倾向。

在当前,中共十三大确立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中国历史和现状的最科学的认识,它是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不断发展、深化、丰富的结果。运用这个理论,就可以把握新方志的思想理论倾向。比如,方志界过去对记述建国后的历史感到难度很大,有了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就觉得对有些问题的把握大些了;后来又有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对现行经济体制中的弊端看得更清楚了;有了《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决定》,也是如此。有了近几年改革实践和理论探索的集大成者--初级阶段理论,对历史的把握无论在广度上还是在深度上,都应该有更大的收获。实践证明,这样的理论观点是不能没有的。

客观表述的方法,一是要注意使用规范的记叙文,二是要注意使用客观的陈述语气,避免明显的编纂者主观语气。在记叙文方面,应该按照事物的发展过程采用依时顺序的方法,一般不用倒叙、追叙、插叙等;应该用准确、实在、简明的字、词、句,直截了当地陈述事实本身,而尽量少用概念化、抽象化的词语和复杂的句式。在语气方面,一律使用第三人称叙事状物,尽量不直接由编纂者作断语;有些必要的论断,可以转述较权威的文献。总之,志文的记述上,不要因语气上的原因而使不同观点的人否认其事实的真实性,这就达到了客观的效果。

2.灵活运用不同的记述方法

志文的形成,是建立在大量经过优化整理的资料基础之上的。面对浩如烟海的资料,应该根据不同的记述对象,灵活运用不同的记述方面。志文的记述方法,大体上可分为整体——分析法(辅以达标——选录法)和个体——顺列法两种。

(1)整体——分析法(辅以达标——选录法)

这种方法是指先将需要加以记述的对象做整体描述,然后将其分析为不同的要素、层次或方面分别描述。例如经济部类中“企业”这个题目,可先从一市企业的总数量、总资产、总人数、总产值上作整体描述,然后可在所有制方面按全民、集体、私营、个体、外国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等,或在隶属关系方面按国家部属、省属、市属、区属、街属、单位属等,或按企业人数多少、企业资产大小、企业利润巨寡等,各做适当划分,分别描述其构成。又比如政治部类中“外宾来访”这个题目,可先从总批数、总人数上作整体描述,然后可按来访时代、洲别国别、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体育民间的类别,各作适当划分,分别描述其构成。

这种方法比较适合于内蕴较复杂、需作较多层次的综合归纳、资料量大的情况。上述例子中由于修志宗旨和篇幅的规定,不可能将成百上千个企业逐一描述;也不可能将成千上万外宾来访逐一记载。不过,这一方法不能给人以具体的形象,其不足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如能辅以达标-选录法,则可收弥补增色之效。

达标-选录法,即由编纂者选择一适当标准,将达标者单独描述。还以“企业”为例,在对“企业”进行整体描述加构成分析之后,可按亿元资产、千人大厂、年利润千万元等单项标准或复合标准,筛选出达标企业,逐一予以记述。“外宾来访”也是这样,可选择一定标准以上的对象,如外国党政首脑级的、与毛泽东主席会见过的等,逐一予以记述。其他各部类,在需要的地方,均可采用这一方法。

(2)个体——顺列法

这种方法与整体-分析法相反,并不将需要记述的对象作整体描述,而是将其中的每一个体顺序列出。例如自然环境部类中的“灾害”这个题目,可将历史上的水、旱、风、雹、地震、虫害等按时间顺序,依次记载。又比如政治部类中“会议”这个题目,不管是政党、社团、政府、政协,都可以按照时间、地点、出席人数、会议议程等同样的要素,将历次会议情形分别予以记述。

这种方法比较适合于内蕴相同、不宜归纳抽象的情况。上述例子中,如果将灾害仅做次数方面分类统计,遭受损失的大概程度,就显得空泛;而将会议总起来讲开了多少多少次、每次均作报告和选举,这样的记载就很难讲有什么意思了。

整体-分析法(辅以达标-选录法)和个体-顺列法这两种记述方法,它们的适用范围和对象并不是绝对固定的。当某类事物需作整体描述加构成分析时,由于其中个体数量并不很多时,就可变通。反之,某类内蕴相似的事物中个体数量太多时,也应变通。例如,某地建筑企业数量并不多,整体描述和构成分析可从简,每一个体可逐一记述。又比如,某大城市的市委,建立时间长,会议次多,如受篇幅限制,其代表大会可逐届记述,而每届市委会任期内多次常委会则可作归纳记述,或特选记述(不过这种归纳、特选在志书中较少运用,也较难掌握。)

二、志书的语言文字

1、语体上的规范化

语体是指某类文章的语言走向或趋势所形成的体式。志文语体为规范化的实用语体。所谓规范化,是指历代志书使用语体所形成的传统。志方上的实用语体,主要对应于艺术语体而言,其使用无论是叙事、记物、传知、说理都采用直白语言,并具备较直接和直观的特点,甚至有少量的逻辑思维。艺术语体往往在形象的刻画、场景的设置、气氛的渲染及背景的交代上使用一定笔墨,并须利用形象作中介,触发读者的某种情感,进而体味作品所含的意义。两者作用于读者的路径不同:实用语体是直接的,艺术语体是间接的,这是两种语体的根本差异。

志文上的实用语体又与同属于实用语体的总结、新闻等有很大的不同。志文并不像总结那样,采用第一人称、显现出强烈的主观判断、概括归纳、夹叙夹议等,也不像新闻那样,显现出强烈的时效性和对某个事实的强调和渲染,而是具有客观的、稳定的特点;从整体上把握基本史实,一般不作描状和铺叙,避免使用可能引起失实的修饰手段,显现出一种朴素的语言体式。

在表达方式上,志文较多地运用记叙方式,辅之以少量的说明方式。但它们都受上述特点的制约,在灵活、多彩上受到一定限制。

2.修辞上的集约化

修辞是在含义确定的前提下,追求理想表达效果的语言运用方法,它包括句式的变换、词语的锤炼和辞格的运用等方面,不同的文体对修辞有不同的要求。一般来说,志文多采用陈述句式,句式变换不大;特别着眼于遣词用语的准确、贴切及行文的平实、简洁;绝少运用修辞格。

志文以准确、精当为第一要著,它作为反映客观事物的信息载体不能失真,被反映物与反映物的准确对应程度是衡量志文质量的主要标准。法国作家莫泊桑在谈到如何锤炼词语时曾说过,任何一个动作只有一个动词能表达它。这虽然是极而言之的说法,但对于从意义相近的词汇中反复筛选适当的词语,无疑是很有道理的。从严格意义上说,对文学作品尚有如此要求的话,那么作为以反映客观事物为依皈的志书,更不能在用词的准确性上稍怠于心了。

简洁、洗练是志文的第二着眼处。胡乔木认为,志书应该像编辞书、打电报一样,努力做到一字不多,一字不少。这其实是对“文约事丰”的史志叙述传统标准给予的形象阐释。志书是一种资料性很强的科学著述,必须高集约地用尽可能少的篇幅容纳尽可能多的信息量,因此它所要求的简洁、洗练已超出一般意义。

但强调精炼、简洁并非意味着文字越少越好,判断是否冗言赘语应以是否表述得完整、明了为根据。在努力做到“一字不多”的同时还要注意“一字不少”,二者互相为用。简而又明,才是好志文。

锻炼志文,除了句中字词以外,还要注意句与句之间的逻辑联系。例如在使用因果复句时,要尽量多用“意合法”,即通过前后分句的内在联系,让读者意会到其中的因果关系,而不必采用“因为”、“所以”、“由于”、“因此”等因果连词。这样不仅可以节省文字,而且清除了志文的主观色彩。

如前所述,志书的编纂是有一定思想理论倾向的,但编纂者的观点寓于资料的叙述之中。因此,在选用语词时一般宜采用中性词语,通过平稳冷峻的叙述,让读者在大量的资料面前感到信服。这样才能体现志书的权威性和科学性,增强志书的社会应用性,提高志书的历史价值。

修辞格的运用,多属为增强表达效果而附加的手段。在志文中,有些虽然并非绝对排斥,但容易产生史实的走形。如比喻,难免失当,以至有人说“任何比喻都是憋脚的”;夸张,更容易远离史实的本来面目;借代,容易以偏概全,不伦不类;对比、映衬之类,则主观性太露,且易牵强。有些辞格并非志体所宜采用,如设问、反问、反语、排比、对偶、粘连、顶真等等。志文中少数地方,如记山川景物、风土人物等处,对修辞手段匠心运用,适量点化,以增加一点可感性,还是可以的。

要而言之,如果说别种体裁,特别是文艺体裁所追求的效果,是通过谋篇布局、文体句式、语言修辞等方面的竟相新奇而实现的,是一种激发式、发散式的形象思维方式,那么可以说,志文所追求的效果,则是通过这些方面规范化而实现的,是一种集约式、收敛式的具象思维方式。

3、可读性上的朴素化

任何文字一旦与社会见面,与读者见面,都有一个可读性的问题。然而,不同类型的作品之于不同类型的读者,其可读性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同样的文辞,在彼可称妙笔,在此或为败笔,以至是赘文。教科书的可读性,不能用文艺作品的标准去衡量;志文的可读性,也不能用教科书的标准去衡量。辞章学认为,真正的可读性在于辞章与内容的完美结合。我们则认为还应补充上整个作品对阅读目的的适用度和满意度。

对可读性狭义的理解往往局限于语言文字的流畅、优美的表面,因为它是读者的直观感受。毋庸讳言,志文不及文学作品内情节、情感等内容的生动性和感染性,甚至不如教科书内析理、举例等内容引人入胜,这是志书担负的社会功能与之相适应的语体规范使然。如果仅从这一方面出发,那么志文的可读性将无从谈起。然而这种看法是偏颇的,提高志文的可读性不能从这方面找出路。志文可读性的关键在其资料性基础以及科学的编纂方法,但是恰当的修辞无疑会提高志文的可读性。

志文的可读性可从以下几方面体现:

(1)力避叙事艰涩。志书包罗百科,面向社会,无论是哪部专志,固然有其引为关注的主要读者群,但又不仅限于止。因此,志文不能使用过多的专门术语,不能写得只有专家才看得明白,而应尽量采用通俗的、可解程度高的、又是规范化的书面语言。行文当中即使出现一般读者不了解的术语,除了加以深入浅出的说明外,也要让人明白全句的逻辑语义。这种分寸把握得越好,其可读性就越高。

(2)保持文风朴实。志文不尚华丽,而崇朴实,体现出一种自然美。如果滥用华丽词藻,处处留下斧凿痕迹,则不仅与事无补,相反伤害了志文的朴实之美,可读性反而降低。再则,文句须简约,不宜使用长句。语义相同、相近的句子,要予以删削,不能重复使用。冗长拖沓是志文大忌,会直接降低可读性。

(3)注意立意沉实。志书重在记事,志文力戒虚言浮词和空泛的议论。沉实、稳重的语句给人以不可移易之感,加强了志文的可信程度,也提高了可读性。再则,叙事客观、含蓄,留有余地,犹如积蓄着一种静势,让读者有读罢某处始称快意的感觉,这是提高可读性的更高要求。

(4)提倡语词典雅。典雅是对志文的高标准要求,一般可作书面化程度较高、文词雅而不艳、浅而不俗来理解。这与志书是官书、同时又是传世之作、历史文献等性质相适应的。典雅的志文有助于提高志书的权威性,从这个意义上说,也能提高其可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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