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港镇志
 1 凡  例
 2 概  述
 3 大 事 记
 4 第一卷(地  理)第一章(建置区划)
 5 第一卷(地  理)第二章(自然环境)
 6 第一卷(地  理)第三章(物  产)
 7 第一卷(地  理)第四章(人  口)
 8 第二卷 镇村建设
 9 第二卷(镇村建设)第二章(农村建设)
 10 第二卷(镇村建设)第三章(建筑业)
 11 第二卷(镇村建设)第四章(环境保护)
 12 第三卷 农  业
 13 第三卷(农  业)第二章(农业生产)
 14 第三卷(农  业)第三章(多种经营)
 15 第四卷 蚕  桑
 16 第四卷(蚕  桑)第二章(养  蚕)
 17 第四卷(蚕  桑)第三章(茧  丝)
 18 第四卷(蚕  桑)第四章(蚕桑科技)
 19 第五卷 工  业
 20 第五卷(工  业)第二章(行业门类)
 21 第五卷(工  业)第三章(企业管理)
 22 第六卷(交通邮电)第一章(交  通)
 23 第六卷(交通邮电)第二章(邮  电)
 24 第七卷(商业)第一章(商业体制)
 25 第七卷(商  业)第二章(商品流通)
 26 第七卷(商  业)第三章(对外贸易)
 27 第七卷(商  业)第四章(饮食服务)
 28 第七卷(商  业)第五章(集市贸易)
 29 第七卷(商  业)第六章(工商管理)
 30 第八卷 财税 金融
 31 第八卷(财税金融)第二章(税  务)
 32 第八卷(财税金融)第三章(金  融)
 33 第九卷(党政社团)第一章(中国共产党)
 34 第九卷(党政社团)第二章(政务机构)
 35 第九卷(党政社团)第三章(其他党派和社会团体)
 36 第十卷(治安司法民政)第一章(治  安)
 37 第十卷(治安司法民政)第二章(治  安)
 38 第十卷(治安司法民政)第三章(民  政)
 39 第十一卷(军  事)第一章(驻  防)
 40 第十一卷(军  事)第二章(兵  事)
 41 第十一卷(军  事)第三章(兵  役)
 42 第十一卷(军  事)第四章(民  兵)
 43 第十二卷(江村调查)第一章(费孝通访江村)
 44 第十二卷(江村调查)第二章(海外学者江村访问记事)
 45 第十三卷(文化教育体育)第一章(文  化)
 46 第十三卷(文化教育体育)第二章(教  育)
 47 第十三卷(文化教育体育)第三章(体  育)
 48 第十四卷 卫  生
 49 第十四卷(卫  生)第二章(医疗保健制度)
 50 第十四卷(卫  生)第三章(防疫保健)
 51 第十四卷(卫  生)第四章(血吸虫病防治)
 52 第十五卷(社  会)第一章(人民生活)
 53 第十五卷(社  会)第二章(风俗民情)
 54 第十五卷(社  会)第三章(宗  教)
 55 第十五卷(社  会)第四章(方  言)
 56 第十六卷 人  物
 57 第十六卷(人  物)第二章(人物表)
 58 附  录
 59 后  记
 60 《庙港镇志》编纂机构人员及审定单位

一、本志遵循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实事求是地记述庙港的自然环境与社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力求体现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

二、本志时限,以详今略古、立足当代为原则,上限因事而异,下限断至1995年,大事记延伸至2000年。

三、本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589月划定的行政区域为基础。为保持记述事物的历史完整性,少数记述亦涉及区域以外的村落。

四、本志横列门类,纵叙史实。全书设卷、章、节、目四个层次。志前冠以地图、照片、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志后附有太湖梗概、编后记。

五、本志文体主要为记叙文,兼采记、志、传、图、表、录等,尽力达到各种体裁的合理配置,连通规范。

六、本志纪年,1949101日前用朝代年号加注公元年份,以后为公历,年月日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七、本志所记人物,立传者以本地籍已故人物为主,包括客寓或对庙港有一定影响者,对获省以上褒奖的知名人物则列表记述。

八、本志统计数字,以镇档案资料为准。统计数字告缺的,用有关单位数据,个别用《江村一江镇》一书中的数据。